GB 51056-2014 烟囱可靠性鉴定标准 (完整版)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对既有烟囱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的技术管理,正确鉴定烟囱的可靠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既有烟囱及烟道的可靠性鉴定:
1 钢筋混凝土烟囱及烟道;
2 钢烟囱及烟道;
3 砖烟囱及烟道;
4 玻璃钢烟囱及烟道。
1.0.3 抗震设防区和其他抗灾设防区、特殊地基土地区、特殊环境或灾害后的烟囱的可靠性鉴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2 符 号
a、b、c、d——构件的可靠性评定等级;
A、B、C、D——结构系统的可靠性评定等级;
一、二、三、四——鉴定单元的可靠性评定等级。
3 基本规定
4 现状调查与检查
5 地基基础检测
5.0.1 地基的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设计及地勘报告等资料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取值。当基本资料不足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场地地基进行补充勘察。
5.0.2 基础的类型和材料性能,应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确定。当资料不足时,可开挖基础检查,验证基础的种类、材料、尺寸及埋深,检查基础变位、开裂、腐蚀或损坏程度等,并应通过检测评定基础材料的强度等级。当地基土受到腐蚀影响时,尚应检测基础混凝土腐蚀厚度。
5.0.3 当地基土存在腐蚀渗透现象时,应对地基土中腐蚀物的含量进行检测,并应对腐蚀渗透深度进行测量。
5.0.4 当烟囱存在下沉、倾斜变形等情况时,还应对地基基础的沉降量和沉降稳定情况、与烟道的沉降差、上部结构倾斜、沉降裂缝等情况进行检测。
6 筒壁与支承结构检测
7 内衬(筒)与隔热层检测
7.0.1 烟囱内衬(筒)与隔热层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衬检测应包括内衬的材料规格、连接质量、构件变形开裂和损伤等。
2 内衬在目视检查的基础上,应对内衬开裂、脱落部位损伤程度进行检测;对冷凝结露的区域和高温区,宜取样进行检测分析,确定其材料性能和受腐蚀程度。
3 隔热层的检测包括隔热层材料种类、隔热材料的填充情况、厚度和受腐蚀程度等。
4 隔热层检测可采用红外测温、钻芯等辅助性的检测方法。
7.0.2 烟囱内筒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筒检测应包括连接质量、缺陷、损伤、变形和涂装等项目;
2 砖内筒应对砖和砂浆的材料强度进行检测;
3 钢内筒应对材料强度进行检测,并应对筒壁厚度及锈蚀情况进行检测。
7.0.3 烟囱内筒的支承构件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止晃点、支承节点等部位进行检测时,应对多个内筒之间的相对位置进行检测;
2 宜对内筒的动力特性进行检测;
3 应对内筒的支承构件强度、连接质量及腐蚀状况进行检测。
8 附属设施检测
8.0.1 附属设施应对其锚固情况、连接变形、表面涂装、锈蚀情况等进行检测。
8.0.2 附属设施的检测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爬梯、平台的完整性和锈蚀情况,对涂层厚度进行检测;
2 爬梯、平台的连接件的变形、锈蚀、缺损范围、程度、数量、锚固件的可靠性;
3 避雷装置的接地电阻;
4 航空标志涂层起皮、破损脱落、褪色等缺陷范围、程度、数量;
5 伸缩节处周边漏烟、腐蚀性液体结晶情况;
6 缆风绳固定端的稳固性、绳索外观质量及绳索应力。
9 腐蚀检测
10 结构分析与校核
10.0.1 烟囱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分析和校核。
10.0.2 烟囱结构分析与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分析与校核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2 结构分析与校核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烟囱的实际受力和构造情况。
3 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GB 50051的有关规定确定。
4 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根据构件的实际状况和已获得的检测数据按下列原则取值:
1)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可按原设计标准值取值;
2)当材料的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或材料性能已显著退化时,应根据实测数据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取值。
5 当实测混凝土烟囱表面长期作用温度高于60℃,钢烟囱或钢内筒表面长期作用温度高于100℃时,应考虑温度对材料力学性能的影响。
6 烟囱的几何参数应取实测值,并应结合结构实际的变形、施工偏差以及裂缝、缺陷、损伤、腐蚀等影响确定。
10.0.3 筒身承载力验算,应计入下列影响:
1 筒身倾斜所产生的附加弯矩;
2 有纵向裂缝的无筋砌体和裂缝已贯通筒壁的配筋砌体的截面惯性矩的减小;
3 锈蚀、腐蚀造成的截面削弱;
4 隔热层损伤导致的温度变化。
11 鉴定评级
12 综合鉴定评级
12.0.1 烟囱的可靠性综合鉴定评级层次、结构系统划分、检测评定项目、可靠性评级宜符合表12.0.1的要求。
表12.0.1 烟囱的可靠性综合鉴定评级
12.0.2 烟囱鉴定单元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筒壁及支承结构、内衬与隔热层三个结构系统中可靠性等级的最低等级确定。附属设施评定可不参与烟囱鉴定单元的评级,但在鉴定报告中应包括其检查评定结果及处理建议。
13 鉴定报告
13.0.1 烟囱可靠性鉴定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鉴定的目的、内容、范围及依据;
3 调查、检测、分析的结果;
4 评定等级或评定结果;
5 结论与建议;
6 附件。
对于专项鉴定,鉴定报告应包括有关专项问题或特定要求的检测评定内容。
13.0.2 鉴定报告编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鉴定报告中应明确目标使用年限,指出被鉴定烟囱在目标使用年限内所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2 鉴定报告中应明确总体鉴定结果,指明被鉴定烟囱的最终评定等级或评定结果,作为技术管理或制订维修计划的依据。
3 鉴定报告中应明确处理对象,对各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为c级和d级构件及C级和D级结构系统的数量、所处位置作出详细说明,并提出处理措施;若在结构系统或构件正常使用性评定中 有c级构件或C级结构系统以及腐蚀评定为C级时,也应按上述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措施建议。
14 检测作业安全
附录A 单筒式钢筋混凝土烟囱结构耐久性年限评估
附录B 烟囱防腐层耐久性评估
附录C 单个构件的划分
C.0.1 烟囱的单个构件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
1)筏型基础,一个计算单元为一个构件;
2)桩基,桩基承台及其所含的桩基为一个构件;
3)独立基础,一个基础为一个构件。
2 筒壁:
筒壁的每一节作为一个计算单元,一个计算单元为一个构件。
3 柱:
一层、一根为一个构件。
4 梁式构件:
一跨、一根为一个构件,连续梁可取整根为一个构件。
5 板:
1)预制板,一块为一个构件;
2)现浇板,按照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
C.0.2 本附录所划分的单个构件,应包括构件本身及其连接、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