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部门|2022年幼儿园、高中、职校、大学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荆门市教育部门|2022年幼儿园、高中、职校、大学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1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省级示范幼儿园城区500元/生.月,乡镇45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城区400元/生.月,乡镇380元/生.月;一级幼儿园城区300元/生.月,乡镇26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23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在二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动10%;屈家岭管理区实验小学200元/生.月。 | 鄂价费〔2017〕74号 |
2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鄂价费〔2015〕170号 | |
普通高中学费 | 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为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 | 鄂价费〔2015〕170号 | |
住宿费 | 市直高中(龙泉中学、东宝中学、掇刀石中学、荆门市第一中学)每生每学期200元;普通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元。 | 鄂价法规〔2018〕46号 荆价发〔2017〕40号 | |
3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荆价发改函〔2020〕16号 | |
荆门技师学院、湖北信息工程学校学费 | 一般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400元。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此类专业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30%。具体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 | 鄂价费〔2017〕1号 | |
住宿费 | 鄂价费〔2017〕1号 荆价发改函〔2020〕16号 | ||
荆门技师学院每生每学年400元、湖北信息工程学校每生每学年480元。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
4 |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鄂价费〔2006〕183号 | |
一、高等职业院校学费 | 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标准见文件 | 鄂价费规〔2013〕109号 | |
二、普通本科高校学费 | 一类本科一般专业4500元/生.学年;二类本科一般专业40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 鄂价费〔2006〕183号 | |
三、研究生教育学费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2014年以前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收费政策;反之,分别执行每生每学年8000元、10000元;其它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 鄂价费〔2015〕113号 | |
四、高等学校住宿费 | 鄂价费〔2006〕183号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10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8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5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单人间480元/生.学年;双人间240元/生.学年;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鄂价费规〔2013〕109号 | |
五、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具体收费标准按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2016〕139号执行 | 鄂价费〔2006〕183号 | |
5 | 普通中小学住宿费(仅限城市) | 详见文件。 | 鄂价法规〔2021〕1号 |
注:数据来源于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