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20 1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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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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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根据建城〔1993〕410号,鄂建(1996)3247号,鄂建设规〔2020〕1号文件,神农架林区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工业生产取用水:0.15元/立方米;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0.05元/立方米;
水力发电: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5元收取;
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收取;
闭式火力发电:0.05元/立方米;
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0.20元/立方米。
二、地下水
工业生产取用水:0.20元/立方米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0.10元/立方米
其他取用水:0.25元/立方米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2倍收费;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3倍收费;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5倍收费。
四、在地表水源自来水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永地下水的,其水资源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当地工业用户的自来水价格执行。
注:数据来源于神农架林区发展和发改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