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22 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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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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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32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占用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121号)文件,山东省2022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1、挖掘修复费:
主次干路沥青路面560元/平方米;
支路与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450元/平方米;
条(料)石路面500元/平方米;
彩色沥青路面580元/平方米;
水泥混凝土路面500元/平方米;
彩色方砖240元/平方米;
人行步道方砖220元/平方米;
砂石路面100元/平方米。
2、占用费:0.5元/平方米.天。
3、收费对象:
①向因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设置停车位、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等占用城市规划区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
②向因施工、抢修地下管线等挖掘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挖掘修复费。
注:数据来源于山东省发展和发改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