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部门|2022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23 1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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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部门|2022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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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部门|2022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财税〔2020〕58号文件,四川省2022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如下: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元/平方米。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0.3元/立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立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元/立方米。
注:数据来源于四川省发展和发改委员会。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