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防部门|2022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云南省人防部门|2022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根据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财综〔2012〕28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云价综合〔2014〕42号文件,云南省2022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新建10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申请易地建设的,按照下列标准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征收;
2.国家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600元征收;
3.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200元征收。
(二)新建除上述(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除上述(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四)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新建上述(二)、(三)、(四)款之规定的民用建筑,按下列标准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征收;
2.国家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征收;
3.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 元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
除国家和省规定范围内的国家一类、国家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详见附件)以外,其它地区一律不得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