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补偿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23 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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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补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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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补偿费标准
1、郁闭成林林地,按占用、征收、征用时该林地上林木蓄积量价值的3至5倍计算;
2、天然幼龄林地和灌木、薪炭林地,视林木生长状况,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至60%计算;
3、人工幼龄林地,按造林、抚育、管护成本费的4倍计算;
4、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盛产期年产量价值的6倍计算;
5、特种用途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
6、防护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
7、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
8、宜林地、未成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计算。
占用、征收、征用省辖市或者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市(县)和开远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偿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各项规定标准的1.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