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部|2022年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23 15: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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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部|2022年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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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部|2022年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文件,
西藏自治区2022年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如下:
1.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2.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3.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