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部门|2022年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
陕西省自然资源部门|2022年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对象及范围 | 收费标准 |
1 | 土地复垦费 |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土地造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 | 用地单位和个人根据土地复垦的工程量做出预算,经专家评审确定后,作为缴存依据。 |
2 | 土地闲置费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陕财税〔2021〕11号 | 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取得土地发生的成本(扣除税收)为划拨土地价款;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土地出让价款。 |
3 | 耕地开垦费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陕国土资发〔2015〕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陕自然资发〔2020〕27号 | 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占用耕地单位 | 县域内:耕地2.3万元/亩,水田2.6万元/亩;市域内:耕地4.6万元/亩,水田5.2万元/亩;跨市的中省重点项目:耕地6.9万元/亩,水田7.8万元/亩。跨市的其他项目:耕地9.2万元/亩,水田10.4万元/亩;补充耕地产能折算价每亩每百公斤0.3万元,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充耕地指标指导价按照两倍执行。 |
注:数据来源于陕西省发展和发改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