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收费标准 - 政策文件] 发表于:2022-09-27 16:50:48
收藏
前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详情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殡仪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7〕202号)精神,鉴于近几年来,燃油等价格上涨影响火化、接尸成本的实际情况,并衔接邻地收费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遗体火化、接尸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遗体火化费收费标准。火化费指遗体火化的费用,包含遗体包扎、遗体消毒、遗体置入火化炉、浇水、骨灰整理、骨灰装殓等火化全过程费用。遗体火化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成人330元/具;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儿童150元/具。资料下载_十四五_报告模板

二、接尸费收费标准。接尸费指将遗体从遗体所在地抬运到殡仪馆的费用。接尸费(往返计程)调整为:4.50元/车公里。绍兴市区设起步价90元/车次,实际计费里程往返少于20公里的按90元计收。各县(市)价格、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地域特点、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起步价及最高限价。另如丧户自愿委托殡葬(仪)工作人员抬尸的,每具加收60元,抬尸距离超过1公里的再加收40元。丧户自行抬尸的,不得收取抬尸费。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三、对无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三无”人员(无收入、无赡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火化费、接尸费实行全免,低保对象、困难家庭救助户的火化费、接尸费减半收费。上述人员可凭国家颁发的有关证件或规定办理相关减免事宜。大牛工程师

四、本通知自2010年8月16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收费单位接文后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大牛工程师


二○一○年八月三日规划纲要_十四五_报告模板


工程资料_工程咨询_资料共享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件
绍市发改价[2010]62号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下载附件】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