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关于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乐发改价〔2012〕366号)

[收费标准 - 政策文件] 发表于:2022-09-27 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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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关于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乐发改价〔2012〕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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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发改价〔2012〕366号资料下载_文库_工作报告

  • 各有关学校: 资料下载_工程咨询_工作报告

  •   由于近年来部分学校改建、扩建以及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的提高,以致办学成本和住宿管理成本大幅提升,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颁发〈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10〕239号)和《浙江省公办高中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浙价成〔2010〕342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秋季起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乐清市关于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乐发改价〔2012〕366号)

  • 一、乐清市第三中学、乐清市白象中学学费由原省三级标准调整为省二级标准,即由每生每学期1200元调整至每生每学期1350元。 资料下载_统计公报_十四五

  • 二、乐清市第二中学住宿费标准由每生每学期250元调整为400元(含水电费)。 工程资料_规划纲要_十四五

  • 三、乐清市白象中学住宿费标准由每生每学期250元调整为350元(含水电费)。 工程资料_十四五_报告模板

  • 四、乐清市第四中学住宿费实行统一标准,全部调整至每生每学期300元(含水电费)。 乐清市关于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乐发改价〔2012〕366号)

  • 五、大荆中学住宿费标准由每生每学期200元调整为300元(含水电费)。 资料库_文库_县域经济

  • 六、其他规定按照乐清市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乐计价〔2002〕300号)文件执行。 资料库_资料下载_报告模板

  •   乐清市关于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乐发改价〔2012〕366号)

  •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关于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乐发改价〔2012〕366号)

  • 乐清市财政局 资料下载_规划纲要_模版下载

  •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关于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乐发改价〔2012〕366号)

  •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乐清市关于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乐发改价〔2012〕366号)


  • 乐清市关于调整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 (乐发改价〔2012〕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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