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中卫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城市污水处理费
依据卫价发〔2006〕66号文件,中卫市2022年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每吨0.95元,按月用水量的80计收;
2、非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6元;
3、种行业用水每吨2.2元。
二、城市垃圾处理费
依据卫价发〔2006〕66号文件,中卫市2022年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1、城市常住居民每户每月4元。
2、城市暂住人口每人每月1元。
3、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上年年末在册人数.(含合同工、临时工,不含离退休人)每人每月2元(其中: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元,由学生个人承担)。
4、餐饮业按营业面积计收:5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每月0.80元;50-1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70元;100-2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60 元; 200-5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50元;500-1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40元;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每月0.30元。
5、休闲娱乐场所(歌舞厅、影剧院、酒吧、咖啡屋、网吧、游戏机室、茶楼、洗浴中心、发廊美发厅等)按营业面积计收:5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每月0.70元;50-1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60元; 100-2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50元;200-5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40元; 500-1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30元;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每月0.20元。
6、商业场所按营业面积计收:5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每月0.60元;50-1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50元;100-2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40元; 200-5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0.30元;5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每月0.20元。
7、农贸市场经营户及零星占道经营者按摊位计收,每个摊位每天1元。
8、各类建筑、装修垃圾、渣土,养殖、屠宰场等单位的特殊垃圾按实际产生量计收,每吨30元;自运到垃圾处理场的每吨15元。
9、营运车辆:市区内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每辆每月1元;出租车及单位、个人小车每辆每月3元;中巴、公交及2吨以下货运车辆每 辆每月6元;大型客运及2吨以上货运车辆每辆每月10元。
10、邻近县、镇将垃圾运到垃圾填埋场倾倒的,每吨收垃圾处理费20元。
11、各类宾馆、旅社、招待所及医院按床位计收,宾馆、旅社、招待所每个床位每月3元,医院每个床位每月2元。
12、其他末列入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相关减免政策:
1.为了降低开征垃圾处理费后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 对纳入城市低保、特困户及残疾人家庭的居民生活垃圾减半收费,每户每月2元。
2. 对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垃圾处理费,按照所从事行业收费标准的80%计收;对残疾人企业的垃圾处理费,按照所从事行业收费标准的50%计收。
3. 对养老、敬老院在院人员及幼儿园(含民办) 在校学生,免收垃圾处理费。对中小学校(含在校学生)及幼儿园在册职工每年免收2个月的垃圾处理费(含民办学校)。
注:数据来源于中卫市发展和发改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