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银价发[2012]1号)
[收费标准 - 政策文件]
发表于:2022-09-28 11:48:12
收藏
前言
关于转发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银价发[2012]1号)
详情
关于转发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银价发[2012]1号
银川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企业:
现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宁价商[20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收费前需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