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自然资源部门|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29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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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韶关市自然资源部门|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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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自然资源部门|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粤东西北12市按国家标准下限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即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具体文件:
转发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
现将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农〔2017〕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反映。
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林业局
2017年3月2日
附件
《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农[2017]54号).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