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水利厅|2022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30 09: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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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水利厅|2022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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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水利厅|2022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
一是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及其它取用地表水的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12元每立方米调增到0.20元每立方米。
二是农业生产取水继续暂缓征收水资源费,同时向农村用户提供生活饮用水的供水工程由原0.12元每立方米调减至0.02元每立方米。
三是火力发电厂循环冷却用水征收标准,由现行标准0.005元每立方米调整到0.20元每立方米;贯流式冷却用水维持现行0.005元每立方米不变。
四是地下水维持现行征收标准不变,并明确采矿排水(疏干排水)按生产、经营取用水的地下水标准执行;回收利用的,按生产、经营取用水的地表水标准执行。
五是抽水蓄能发电用水按照国家要求暂缓征收水资源费。
注:数据来源于惠州市发展和发改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