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30 10: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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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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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1、淡水、秋长街道辖区内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生活 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自来水消费量系数折算法计入水价征收(处理成本为 169.81 元/吨)。由区环卫部门委托惠阳供水有限公司或者其他负责供水的企业(以下统称城市供水企业)收取。具 体征收类别、标准见下表:
类别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元/吨水) | |
居民生活用水 | 0.50 | |
经营服务用水 | 0.70 | |
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含公用事业) | 0.60 | |
工业用水 | 月用水量<1600 吨 | 0.65 |
月用水量 1600-5800 吨 | 0.58 | |
月用水量>5800 吨 | 0.50 | |
特种行业用水 | 0.85 | |
2、对已由城市供水企业供水而环卫部门没有提供服务的 单位或个人,可由该单位或个人向区环卫部门提出申请,经区环 卫部门核准后报城市供水企业暂缓征收。
3、淡水、秋长街道辖区内环卫服务已覆盖而未安装独立 水表的单位或个人,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人每月 2 元计征(具体人数由辖区环卫部门核定),由区环卫部门征收。
4、对以自来水为主原料的工业企业,可向区环卫部门申 请核准后,参照惠州市同类收费标准计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注:数据来源于惠州市发展和发改委员会。
附件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阳府办〔2019〕15 号).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