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部门|2022年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09 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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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部门|2022年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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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部门|2022年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伙食费和代收费(代收费是指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床上用品费、园服费、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等)。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1.公办幼儿园收费
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园60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500元/生·月,县级示范园400元/生·月,标准园350元/生·月。制定或调整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
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保教费依据《关于2020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潭教通〔2020〕36号)和《关于发布2021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潭教通〔2021〕87号)文件规定,最高不超过1000元/生·月;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
数据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