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住房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09 11:05:16
收藏
前言
宝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住房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详情
宝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住房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一、物业服务费
多层住宅0.40-0.70元/平方米 /月;
高层住宅1.00-1.90元/平方米/月。
备注:1. “高层”指有电梯的住宅,“多层” 指无电梯的住宅;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其 运行维护等有关收费事项按照双方合同(协议)约定执行。
二、停车服务费
按月计算:室内40-60元/车位月,露天30-40 元/车位/月。
按次计算:室内2.5元/车位 · 次,露天2元/车位/次。
备注:1.按月收费适用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 停放的车辆,按次收费适用于临时停放的车 辆;
2.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放每4小时 为一次,停放30分钟之内不得收费,超过30 分钟、不足4小时为第一个计次时间段,超过 第一个计次时间段后按第二次计费,依此类 推;
3.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 调节价;4.机械车位停车服务费按照室内相应 标准减半收取,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检 测、使用等运行维护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数据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宝发改收费 发〔2021〕639 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