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09 14: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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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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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号:苏价费〔2018〕169号、宁发改价费字〔2019〕829号、宁发改价费字〔2022〕117号
(一)医疗废物处置收费
高温焚烧处置费标准为3.8元/公斤,可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
(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
(1)高温焚烧和超临界氧化处置费标准为4.2元/公斤;
(2)固化填埋处置费标准为3.2元/公斤(该标准不含预提退役费用);
(3)物化处置费标准为1.8元/公斤;
(4)水泥窑协同处置费标准为1.5元/公斤。
以上收费标准可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三)具有剧毒、易制爆特性的废物、未分类收集的实验室废液等超出环评入炉标准的危险废物
处置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数据来源:南京市发改委、苏价费〔2018〕169号、宁发改价费字〔2019〕829号、宁发改价费字〔2022〕117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