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交通部门|2020年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10 1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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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交通部门|2020年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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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交通部门|2020年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
辽价发[2018]44号
一、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1、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一、二、三级客运站分别按照票价(不含站务费、路桥通行费)的10%、8%、6%收取客运代理费
2、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具备安全保障和诚信经营等相关条件的一级站按每票2.00元收取旅客站务费、二级站按每票1.00元收取旅客站务费
数据来源:丹东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