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教育部门|2021年幼儿园、中小学、普高、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10 14: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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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教育部门|2021年幼儿园、中小学、普高、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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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教育部门|2021年幼儿园、中小学、普高、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政府指导价上限标准为520元/生.月。
2.城市小学、初级中学住宿费
政府投资兴建:小学50元/生·学期;初中80元/生·学期,上浮不超过30%。融资建设:最高不超过400元/生·学期。
3.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学费:省示范高中,城市1400元/生·学年,农村1200元/生·学年;一般高中,城市1200元/生·学年,农村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政府投资兴建的100元/生·学期;融资建设的不超过400元/生·学期。
4.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学费:900-3500元/生·学期。住宿费:120-400元/生·学期。
5.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本科学费:按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执行。研究生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超过8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按不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成本和原研究生收费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
高职学费:一般专业4000-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6000-7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500-12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实行市场调节。
6.中小学外国学生学费
15000元/生·学年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