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建部门|2022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10 14: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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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建部门|2022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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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建部门|2022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鲁价费发〔2000〕211号,鲁政办发〔2006〕7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2002〕515号,计价格〔1999〕1192号,财综字〔1997〕111号,鲁价格一发〔2015〕30号,《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青价费〔2015〕30号,青价费〔2016〕59号规定: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污水处理费:
1.居民生活用水(含部队、学校、托幼园所、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00元。
2.其它非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40元。其中,企业等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按每立方米1.50元征收污水处理费。
数据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