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镇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11 1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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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镇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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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22年城镇垃圾处理费
唐价经费字【2010】36号 普通工业企业0.87元/吨水;特种工业企业(用水量较大、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小的钢铁、热电、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等)0.21元/吨水;商业企业1.49元/吨水;餐饮娱乐业1.42元/吨水;集贸市场1.66元/吨水;医疗单位1.02元/吨水;其它行业(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1.14元/吨水。
无用水量的集贸市场,经营蔬菜、水果、水产、肉类、熟食、早点、花卉等商品摊位,每长米每日0.50元;经营其他商品摊位每长米每日0.20元. 居民3.00元/月•户;城市暂住人口2.00元/月•人。 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理费仍按现行收费标准每立方米5.00元(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2.50元)执行。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数据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