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住建部门|2022年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11 16: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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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住建部门|2022年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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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住建部门|2022年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号: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黑财综[2014]178号 、鸡价联规[2018]3号、鸡政规[2018]6号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4.5元。
(二)纳入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的居民每人每月1.5元。
(三)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或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
(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每人每月1.5元。
(五)大中专院校、各类职业学校在校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人1.00元征收,由学校承担。
(六)车站、机场、医院(不含医疗垃圾)、大型商业综合体(集商业零售、餐饮、娱乐等于一体)、封闭市场等每吨50元。
(七)1.餐饮(包括各类食堂)、娱乐、宾馆、洗浴、屠宰加工厂等,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每月最高缴费额额3000元。
2.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4元,每月最高缴费额3000元。
(八)1.露天市场(包括早、晚市场)5平方米及以下摊位,每摊每日1元。
2.露天市场(包括早、晚市场)5平方米及以上摊位,每摊每日2元。
数据来源: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黑财综[2014]178号 、鸡价联规[2018]3号、鸡政规[2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