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11 17: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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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伊春市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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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号:伊价发[2012]11号
医疗废物处置费:
(一)五张床位以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费按实际入住床位数收取,即每床每日1.10元。具体床位数由收费单位与医疗单位按实际床位利用率共同核定。
(二)无病床或病床数少于5张(含5张)的医疗机构:
1、营业面积小于30平方米或从业人员少于2人(含2人)的,每月50 元;
2、营业面积30至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或从业人员2至4人(含4人)的,每月100 元;
3、营业面积70至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或从业人员4至7人(含7人)的,每150元;
4、营业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或从业人员多于7人的,每月300元。
(三)其它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列入《医疗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送到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处置的,按重量每公斤1.50元收取。
数据来源:伊价发[2012]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