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住建部门|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12 1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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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大兴安岭地区住建部门|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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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住建部门|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黑建城[1999]39号,财税[2015]68号,黑建城[2017]12号,国办发[2020]27号文件规定: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为:
1、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2.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由省住建厅制定,其中,高标准沥青路面结构层75公分327.12元/平方米;次高标准沥青路面结构层50公分243.68元/平方米; 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80公分218.16元/平方米;次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50公分197.00元/平方米;人行道沥青路面结构层50公分262.34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水泥方砖结构层30公分19.1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水泥加重方砖结构层50公分39.5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彩色方砖结构层30公分85.66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彩色加重方砖结构层50公分120.73元/平方米;砂石路面80.00元/平方米;土路30.00元/平方米。
数据来源:建城[1993]410号,黑建城[1999]39号,财税[2015]68号,黑建城[2017]12号,国办发[2020]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