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环境保护部门|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10-14 09: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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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金昌市环境保护部门|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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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环境保护部门|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号:金发改价费﹝2010﹞371号
根据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金发改价费﹝2010﹞371号)文件规定:
危险废物处置费(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如下:
1、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床位数每床45元/月;
2、农村个体诊所每月30元;
3、乡镇计划生育站每月150元;
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月100元;
5、厂、矿、企业卫生所每月250元;
6、无固定床位的其它卫生医疗机构(包括市、县疾控中心、县、区计生服务站、妇幼保健站、血站)每月400元;
7、制药企业每月600元;
8、城市个体诊所(含城关镇、河西堡镇)营业面积≤30㎡,每月100元;30㎡<营业面积≤70㎡,每月150元;70㎡<营业面积≤100㎡,每月200元,营业面积>100㎡,每月250元。
数据来源:金发改价费﹝2010﹞3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