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177-2010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完整版)
前言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青岛理工大学、同济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邯郸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邯郸全有生态建材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瑞科尔建筑材料(青岛)有限公司、青岛信达荣昌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元泰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上海EF生态环境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青岛绿帆再生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波森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赵霄龙、李秋义、陈家珑、张同波、张秀芳、肖建庄、秦原、何更新、冷发光、王武祥、姚利君、蔡亚宁、梅爱华、张胜彦、宋作宝、王春波、寇全有、全洪珠、曹剑、李红、吴建民、王岩、孙永军、杨德志、陈勇、杨启安。
1 范围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配制混凝土的再生粗骨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684 建筑用砂
GB/T 14685 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 17431.2 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2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recycled coarse aggregate for concrete
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的、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
3.2 微粉含量 content of fine powder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中粒径小于75
m的颗粒含量。
3.3 泥块含量 content of clay lump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中原粒径大于4.75 mm,经水浸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
3.4 针片状颗粒 elongated and flaky particle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颗粒(平均粒径指该粒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3.5 压碎指标 crushing index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抵抗压碎能力的指标。
3.6 坚固性 soundness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在自然风化和其他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3.7 表观密度 apparent density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3.8 吸水率water absorption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饱和面干状态时所含水的质量占绝干状态质量的百分数。
3.9 杂 物 impurities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中除混凝土、砂浆、砖瓦和石之外的其他物质。
4 分类和规格
4.2 规 格
再生粗骨料按粒径尺寸分为连续粒级和单粒级。连续粒级分为5mm~16mm、5mm~20mm、5mm~25mm和 mm~31.5mm四种规格,单粒级分为5mm~10mm、10mm~20mm和16mm~31.5mm三种规格。
5 要求
5.1 颗粒级配
再生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 微粉含量和泥块含量
再生粗骨料的微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 吸水率
再生粗骨料的吸水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
5.4 针片状颗粒含量
再生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5.5 有害物质含量
再生粗骨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5.6 杂物含量
再生粗骨料中的杂物含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
5.7 坚固性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再生粗骨料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表7的规定。
5.8 压碎指标
再生粗骨料的压碎指标值应符合表8的规定。
5.9 表观密度和空隙率
再生粗骨料的表观密度和空隙率应符合表9的规定。
5.10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再生粗骨料制备的试件无裂缝、酥裂或胶体外溢等现象,膨胀率应小于0.10%。
6 试验方法
6.2 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
应符合GB/T 14685中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的规定。
6.3 颗粒级配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颗粒级配试验方法执行。
6.4 微粉含量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含泥量试验方法执行。
6.5 泥块含量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泥块含量试验方法执行。
6.6 吸水率
按照GB/T 17431.2中规定的吸水率试验方法执行。
6.7 针片状颗粒含量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方法执行。
6.8 有机物含量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有机物含量试验方法执行。
6.9 硫化物与硫酸盐含量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试验方法执行。
6.10 氯化物含量
按照GB/T 14684中规定的氯化物含量试验方法执行。
6.12 坚固性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坚固性试验方法执行,但试验结果精确至0.1%。
6.13 压碎指标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压碎指标试验方法执行。
6.14 表观密度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表观密度试验方法执行。
6.15 空隙率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空隙率试验方法执行。
6.16 碱集料反应
按照GB/T 14685中规定的碱集料反应试验方法执行。
7 检验规则
7.2 组批规则
按类别、规格及日产量确定批次:日产量在2000t及2000t以下,每600t为一批,不足600t亦为一批;日产量超过2000t,每1000t为一批,不足1000t亦为一批;日产量超过5000t,每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亦为一批;对于建(构)筑废物来源相同,日产量不足600t的可以以连续生产不超过3天且不大于600t为一检验批。
8 标志、储存和运输
8.1 标 志
出厂产品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内容包括:
a) 再生粗骨料的名称、类别、规格和生产厂信息(厂名、地址和电话等);
b) 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c) 检验结果、日期、执行标准;
d) 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e) 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f) 注意事项等。
8.2 储 存
储存时,再生粗骨料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防止人为碾压和产品污染。
8.3 运 输
运输时,应认真清扫车船等运输设备,并采取措施防止混入杂物,防止粉尘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