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01-2016 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完整版)
1 总 则
1.0.1 为在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水温不大于40℃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材 料
4 管道系统设计
5 管道工程施工
6 水压试验、冲洗与消毒
7 竣工验收
7.0.1 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工程完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7.0.2 质量检验项目和要求,除应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7.0.3 竣工验收应按要求填写中间验收记录表,并应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7.0.4 竣工验收时,应核实竣工验收资料,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验和外观检查。内容应包括管道的位置、高程、管材规格、整体外观、标志桩以及阀门、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及其在正常工作压力条件下的启闭方向与灵敏度等,并应填写竣工验收记录。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合同;
2 开工、竣工报告;
3 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4 临时水准点、管轴线复核及施工测量放样、复核记录;
5 设计交底及工程技术会议纪要;
6 设计变更单、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等其他往来函件;
7 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地基和基础的验收记录;
8 沟槽回填及回填压实系数的验收记录;
9 管道、弯头、三通等的连接情况记录,止推墩、固定墩、防滑墩设置情况记录,穿井室等构筑物的情况记录,采用金属管配件的防腐情况记录;
10 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等障碍物的工程情况记录;
11 地下管道交叉处理的验收记录;
12 质量自检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单;
13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上级部门审批处理记录;
14 管材、管件质保书和出厂合格证明书;
15 各类材料试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管道连接质量检验记录;
16 管道分段水压试验记录;
17 管道的冲洗消毒记录及水质化验报告;
18 管道变形检验资料;
19 随管道埋地铺设的示踪装置及警示带的记录和报告;
20 全套竣工图、初验整改通知单、终验报告单及验收会议纪要。
7.0.5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备案,并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文件和技术资料立卷归档。
附录A 管侧回填土的综合变形模量
A.0.1 管侧土的综合变形模量应根据管侧回填土的土质、压实密度和沟槽两侧原状土的土质综合评价确定。
A.0.2 管侧土的综合变形模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d——管侧土的综合变形模量(MPa);
ζ0——综合修正系数;
Ee——管侧回填土在要求压实密度时的变形模量(MPa),应根据试验确定,当缺少试验数据时,可按表A.0.2-1的规定采用;
α1、α2——与管中心处槽宽Br和管材外径D1的比值有关的参数,可按表A.0.2-2的规定确定;
En——沟槽两侧原状土的变形模量(MPa),应根据试验确定;当缺少试验数据时,可按表A.0.2-1采用。
表A.0.2-1 管侧回填土和沟槽两侧原状土的变形模量(MPa)

注:1 表中数值适用于10m以下覆土;
2 回填土的变形模量Ee可按要求的压实系数采用;表中压实系数(%)系指设计要求回填土压实后的干密度与该土在相同压实能量下的最大干密度的比值;
3 基槽两侧原状土的变形模量En可按标准贯入度试验的锤击数确定;
4 WL为黏性土的液限;
5 细粒土系指粒径小于0.075mm的土;
6 砂粒系指粒径0.075mm~2000mm的土。
表A.0.2-2 计算参数α1及α2
A.0.3 填埋式敷设的管道,当Br/D1>5时,管侧土的综合变形模量应按ζ=1.0计算。此时,Br应为当填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密度时管中心处的填土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