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63-2008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完整版)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80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63—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5.1.2、7.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遭工程技术规程》CJJ 63—95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8年2月26日
前言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原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材料;4.管道设计;5.管道连接;6.管道敷设;7.试验与验收。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PEl00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
2.扩大了聚乙烯管道公称直径范围(由250mm扩大到630mm);
3.提高了管道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由0.4MPa提高到0.7MPa);
4.修订了工作温度对工作压力影响系数,允许燃气流速,塑料管道与热力管道水平净距、垂直净距;
5.增加了热熔连接、电熔连接接头质量检验和法兰连接形式。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程参加单位: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森普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临海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枫叶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煌盛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高立新 李永威 丛万军 何健文
马 洲 贾晓辉 李养利 王登勇
傅志权 高长全 李 鹏 邵泰清
唐国强 胡圣家 王志伟 杨 炯
张文龙 恽惠德 梁立移
1 总则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作温度在-20~40℃,公称直径不大于630mm,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大于0.7MPa的埋地输送城镇燃气用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严禁用于室内地上燃气管道和室外明设燃气管道。
1.0.6 埋地输送城镇燃气用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2 代 号
DN——公称直径;
MRS——最小要求强度(环向应力);
PE80——指MRS为8.0MPa的聚乙烯材料;
PEl00——指MRS为10.0MPa的聚乙烯材料;
SDR——标准尺寸比,指公称直径与公称壁厚的比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