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T 18736-2017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1 范 围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磨细矿渣、粉煤灰、磨细天然沸石、硅灰和偏高岭土及其复合的矿物外加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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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8075 混凝土外加剂定义、分类、命名与术语
GB 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
GB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9587 气体吸附BET法测定固态物质比表面积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3 术语和定义
3.1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mineral admixtures for high strength and high performance con-crete
在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加入的、具有一定细度和活性的、用于改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性能(特别是混凝土耐久性)的某些矿物类产品。
3.2
粉煤灰 fly ash
用燃煤炉发电的电厂排放出的烟道灰或对其风选、粉磨后得到具有一定细度的产品。
3.3
偏高岭土 metakaolin
以高岭土类矿物为原料,在适当温度下煅烧后经粉磨形成的以无定型铝硅酸盐为主要成分的产品。
3.4
基准胶砂 reference mortar
用基准水泥按规定方法制备的作为对比的胶砂。
3.5
受检胶砂 tested mortar
矿物外加剂以规定比例取代一定量的基准水泥后,按规定方法制备的检验用胶砂。
3.6
需水量比 ratio of water demand
受检胶砂的流动度达到基准胶砂相同流动度时的用水量与基准胶砂用水量之比。
3.7
活性指数 index of activity
受检胶砂和基准胶砂试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至相同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之比。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矿物外加剂按照其矿物组成分为五类:磨细矿渣、粉煤灰、磨细天然沸石、硅灰、偏高岭土。复合矿物外加剂依其主要组分进行分类,参照该类产品指标进行检验。
4.2 等级
依据性能指标将磨细矿渣分为Ⅰ、Ⅱ级。其他四类矿物外加剂不分级。
4.3 代号
矿物外加剂用代号MA表示。
各类矿物外加剂用下列代号表示:磨细矿渣S,粉煤灰FA,磨细天然沸石Z,硅灰SF,偏高岭土MK。
4.4 标记
矿物外加剂的标记依次为:矿物外加剂分类等级标准号
示例:Ⅱ级磨细矿渣,标记为“MA-S-Ⅱ GB/T 18736-2017”硅灰,标记为“MA-SF GB/T 18736-2017”
5 要 求
5.1 原材料要求
粒化高炉矿渣粉磨时可适量添加符合GB/T 5483质量要求的石膏。粒化高炉矿渣、天然沸石岩和偏高岭土粉磨时加入的助磨剂应符合GB/T 26748的要求,助磨剂加入量应不大于产品质量的0.5%。
5.2 技术要求
矿物外加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矿物外加剂的技术要求
5.3 总碱量
总碱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表示。根据工程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供货指标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氧化镁、三氧化硫、烧失量、氯离子、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游离氧化钙、总碱量
按GB/T 176进行。
6.2 吸铵值
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6.3 含水率
按本标准附录B进行。
6.4 细度
比表面积:磨细矿渣按GB/T 8074进行,硅灰按GB/T 19587进行。
45μm方孔筛筛余:粉煤灰按GB/T 1345进行,磨细天然沸石、硅灰和偏高岭土按GB/T 1345中的水筛法进行。
6.5 需水量比及活性指数
按本标准附录C进行。
7 检验规则
7.5 检验报告
生产厂应在发货后10日内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和本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除28d活性指数外),28d活性指数值应在发货后32d内补报。矿物外加剂产品中加入的其他组分的品种和数量应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第5章中相应类别矿物外加剂的性能指标。
8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8.1 包装
矿物外加剂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每袋净质量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其总质量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20倍。包装袋应符合GB 9774的规定。散装由供需双方商量确定,但有关散装质量的要求应符合上述原则规定。
8.2 标志
应在包装袋明显位置注明以下内容:执行的国家标准号、产品名称、等级、净质量、生产厂名。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应于产品合格证上予以注明。
8.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淋湿及包装破损,或混入其他产品。
8.4 贮存
在正常的运输、贮存条件下,矿物外加剂的储存期从产品生产之日起计算为180d。
矿物外加剂应分类、分等级贮存在专用仓库或储仓中,不得露天堆放,以易于识别、便于检查和提货为原则。
储存时间超过储存期的产品,应予复检,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库使用。
附录A 吸铵值测定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磨细天然沸石吸铵值的测试方法。
A.2 原理
天然磨细沸石通过铵离子净交换即吸铵值来检验沸石粉的总交换容量,是综合评价沸石粉的一个重要指标。
附录B 矿物外加剂含水率测定方法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磨细矿渣、粉煤灰、磨细天然沸石、硅灰和偏高岭土及其复合的矿物外加剂含水率的测试方法。
B.2 原理
将矿物外加剂放入规定温度的烘干箱内烘至恒重,以烘干前和烘干后的质量之差与烘干前的质量之比确定矿物外加剂的含水率。
附录C 矿物外加剂胶砂需水量比及活性指数的测试方法
C.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磨细矿渣、粉煤灰、磨细天然沸石、硅灰和偏高岭土及其复合的矿物外加剂需水量比及活性指数的测试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