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15763.3-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1 范围
1 范围
GB 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筑用夹层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材料、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用夹层玻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576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308 滚动轴承 钢球
GB/T 531 硫化橡胶邵尔A硬度试验方法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
GB/T 5137.2-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GB/T 5137.3-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GB/T 9056 金属直尺
GB 15763.2-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JC/T 511 压花玻璃
JC/T 512 汽车安全玻璃包装
JC/T 677 建筑用玻璃均布静载荷模拟风压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中间层 interlayer
介于两层玻璃和/或塑料等材料之间起分隔和粘结作用的材料,使夹层玻璃具有诸如抗冲击、阳光控制、隔音等性能。
3.2 离子性中间层 ionoplast interlayer
含有少量金属盐,以乙烯-甲基丙烯酸共聚物为主,可与玻璃牢固地粘结的中间层材料。
3.3 PVB中间层 PVB interlayer
以聚乙烯醇缩丁醛为主的中间层材料。
3.4 EVA中间层 EVA interlayer
以乙烯-聚醋酸乙烯共聚物为主的中间层材料。
3.5 夹层玻璃 laminated glass
是玻璃与玻璃和/或塑料等材料,用中间层分隔并通过处理使其粘结为一体的复合材料的统称。常见和大多使用的是玻璃与玻璃,用中间层分隔并通过处理使其粘结为一体的玻璃构件。
3.6 安全夹层玻璃 laminated safety glass
在破碎时,中间层能够限制其开口尺寸并提供残余阻力以减少割伤或扎伤危险的夹层玻璃。
3.7 对称夹层玻璃 symmetrical laminated glass
从两个外表面起依次向内,玻璃和/或塑料及中间层等材料在种类、厚度和/或一般特性等均相同的夹层玻璃。
3.8 不对称夹层玻璃 nsymmetrical laminated glass
从两个外表面起依次向内,玻璃和/或塑料及中间层等材料在种类、厚度和/或一般特性等不相同的夹层玻璃。
3.9 Ⅰ类夹层玻璃 laminated glass of classⅠ
对霰弹袋冲击性能不做要求的夹层玻璃。该类玻璃不能作为安全玻璃使用。
3.10 Ⅱ-1类夹层玻璃 laminated glass of classⅡ-1
霰弹袋冲击高度可达1200mm,冲击结果符合6.11规定的安全夹层玻璃。
3.11 Ⅱ-2类夹层玻璃 laminated glass of classⅡ-2
霰弹袋冲击高度可达750mm,冲击结果符合6.11规定的安全夹层玻璃。
3.12 Ⅲ类夹层玻璃 laminated glass of classⅢ
霰弹袋冲击高度可达300mm,冲击结果符合6.11规定的安全夹层玻璃。
3.13 周边区 edge area
夹层玻璃面积≤5m2时距离边部宽度15mm;面积>5m2时距离边部宽度20mm的区域。
3.14 可视区 vision area
周边区以外的区域。
3.15 裂口 vents
从玻璃边部向中间延伸的尖锐线状裂缝或裂纹。
3.16 皱痕 creases
由中间层折叠引起的夹层后可见的光学变形。
3.17 条纹 streaks due to interlayer inhomogeneity
由于中间层材料制造过程的不均匀缺陷引起的,夹层后可见的光学变形。
3.18 脱胶 delamination
脱胶是指玻璃或塑料与中间层不粘结或产生肉眼可见的分离。
3.19 点缺陷 spot defects
该类缺陷包括不透明斑点、气泡和点装异物。
3.20 线缺陷 linear defects
该类缺陷包括线形异物、划伤或擦伤。
4 分类
4.1 按形状分为:
a)平面夹层玻璃;
b)曲面夹层玻璃。
4.2 按霰弹袋冲击性能分为:
a)Ⅰ类夹层玻璃;
b)Ⅱ-1类夹层玻璃;
c)Ⅱ-2类夹层玻璃;
d)Ⅲ类夹层玻璃。
5 材料
5.1 玻璃
可选用:浮法玻璃、普通平板玻璃、压花玻璃、抛光夹丝玻璃、夹丝压花玻璃等。
可以是:无色的、本体着色的或镀膜的;透明的、半透明的或不透明的;退火的、热增强的或钢化的;表面处理的,如喷砂或酸腐蚀的等。
5.2 塑料
可选用:聚碳酸酯、聚氨酯和聚丙烯酸酯等。
可以是:无色的、着色的、镀膜的;透明的或半透明的。
5.3 中间层
可选用:材料种类和成分、力学和光学性能等不同的材料,如离子性中间层、PVB中间层、EVA中间层等。
可以是:无色的或有色的;透明的、半透明的或不透明的。
6 要求
6.3 弯曲度
按7.5进行检验,平面夹层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原片材料使用有非无机玻璃时,弯曲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6.4 可见光透射比
按7.5进行检验,夹层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由供需双方商定。
6.5 可见光反射比
按7.6进行试验,夹层玻璃的可见光反射比由供需双方商定。
6.6 抗风压性能
应由供需双方商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本项试验,以便合理选择给定风载条件下适宜的夹层玻璃的材料、结构和规格尺寸等,或验证所选定夹层玻璃的材料、结构和规格尺寸等能否满足设计风压值的要求。
6.7 耐热性
按7.8进行检验,试验后允许试样存在裂口,超出边部或裂口13mm部分不能产生气泡或其他缺陷。
6.8 耐湿性
按7.9进行检验,试验后试样超出原始边15mm、切割边25mm、裂口10mm部分不能产生气泡或其他缺陷。
6.9 耐辐照性
按7.10进行检验,试验后试样不可产生显著变色、气泡及浑浊现象,且试验前后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相对变化率△T应不大于3%。
6.10 落球冲击剥离性能
按7.11进行检验, 试验后中间层不得断裂、不得因碎片剥离而暴露。
6.11 霰弹袋冲击性能
按7.12进行检验,在每一冲击高度试验后试样均应未破坏和/或安全破坏。
破坏时试样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为安全破坏:
a)破坏时允许出现裂缝或开口,但是不允许出现使直径为76mm的球在25N力作用下通过的裂缝或开口;
b)冲击后试样出现碎片剥离时,称量冲击后3min内从试样上剥离下的碎片。碎片总质量不得超过相当于100cm2试样的质量,最大剥离碎片质量应小于44cm2面积样式的质量。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均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温度:20℃±5℃;
b)气压:8.60×104Pa~1.06×105Pa;
c)相对湿度:40%~80%。
7.2 外观质量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背景条件下,试样垂直放置,视线垂直玻璃,在距离试样1m处进行观察。点状缺陷尺寸和线状缺陷宽度用放大10倍、精度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定。线状缺陷的和爆边长度使用符合GB/T 9050钢直尺或具有同等以上精度的量具测量。目视检查裂口、脱胶、皱痕和条纹。
7.4 弯曲度检验
将试样在7.1试验条件下放置4h以上,按GB 15763.2-2005中6.4的要求进行测量。
7.5 可见光透射比试验
取三块试样,按GB/T 5137.2-2002中第4章的要求进行试验。
7.6 可见光反射比试验
取三块试样,按GB/T 5137.2-2002中第9章的要求进行试验。
7.7 抗风压性能试验
按JC/T 677进行试验。
7.9 耐湿性试验
按GB/T 5137.3-2002中第7章的要求进行。
8 检验规则
9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9.1 包装
产品应用集装箱或木箱包装。每片玻璃应用塑料膜或纸等材料隔开。夹层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软材料填实。具体要求应符合JC/T 512的规定。
9.2 标志
标志应符合JC/T 512的有关规定。每个包装箱外应标明“朝上、小心轻放”等字样和玻璃厚度、种类、厂名或商标。
9.3 运输
产品用各种类型的车辆运输,搬运规则,条件应符合JC/T 512的有关规定。
9.4 贮存
产品应垂直贮存在干燥的室内。
附录A 建筑用安全玻璃使用建议
A.1 范围
本使用建议的目的在于降低建筑用玻璃制品受到冲击时对人体的划伤、扎伤及飞溅等造成的伤害。建筑用安全玻璃在使用时均应满足相关的设计要求和工程技术规范。本建议不适用于特殊专利玻璃制品和温室用玻璃制品。
附录B 落球冲击试样支架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落球冲击试样支架
如图B.1所示,由两个经机械加工的钢框组成,周边宽度15mm,在两个钢框接触面上分别衬以厚度为3mm、宽度为15mm、硬度为邵尔A50的橡胶垫。下钢框安放在高度约为150mm的钢箱上,试样放在钢框下面。支撑钢箱被焊在厚12mm的钢板上,钢箱与地面之间衬以厚3mm、硬度为邵尔A50的橡胶垫。

附录C 霰弹袋冲击性能试验装置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霰弹袋冲击性能试验装置
如图C.1和图C.2所示,试验框架主体部分采用高度大于100mm的槽钢,用螺栓等牢固固定在地面上,并在背面加支撑装置,以防止冲击时框架明显变形、移位或倾斜。夹紧框用于固定试样,其内部尺寸比试样尺寸小19mm左右,与试样四周接触部位使用符合GB/T 531规定的硬度为邵尔A50的橡胶垫衬。安装试样后,橡胶条的压缩厚度为原厚度的10%~15%。
如图C.3所示,冲击体是带有金属杆的皮革袋,皮革袋的中心轴为一根长度为330mm±13mm的金属螺杆,在皮革袋中装填铅霰弹,然后把袋的上下两端用螺母拧紧,再把皮革袋的表面用12mm宽、0.15mm厚的玻璃纤维增强聚酯尼龙带交叉倾斜地卷缠起来,把表面完全覆盖成袋体状。冲击体质量为45kg±0.1kg。
注1:用厚度为0.15mm的人造带,把二块A片和四块B片缝合在一起(见图C.2中的b))。缝边(虚线部分)为0.5cm左右。
注2:用公称尺寸φ2.5mm的铅砂装填。



附录D 测力球
D.1 测力装置
测力装置应包括一个直径为(76±1)mm的球体,球体通过臂杆连接在推力测量和显示装置上,能够测量出施加的最大力25N,仪器测量精度至少0.1N。测力装置的样式可见图D.1。
D.2 操作
水平持握测力装置测力显示端,选择试样开口或裂缝最严重的部位,水平推动测力装置,直到:
测力装置已显示达到最大推力25N,但球体尚未通过试样开口,则试样为安全破坏;
球体最大直径部分已通过试样开口,但测力装置显示尚未达到最大推力25N,则试样为非安全破坏。

附录E 霰弹袋冲击分级试验框架校准
E.1 校准目的
为保证进行霰弹袋冲击试验使用的框架固定牢固并具有足够的刚度,确保试验分级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应对试验框架及时校准。
E.4 框架校准试验报告
在框架校准试验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a)玻璃试样的类型和公称厚度;
b)玻璃试样的规格尺寸;
c)试验框架的描述(材质、试样的夹紧方式等);
d)每个冲击高度的测量值;
e)冲击高度与水平方向应变的曲线;冲击高度与垂直方向应变的曲线。水平方向的应变和垂直方向的应变以每个高度三次测量最大值的平均值为基准。
E.5 框架校准参照曲线
在被校准的框架上获得的冲击高度与应变的曲线,应在下述参照校准曲线的±10%以内(见表E.1和图E.1)。满足上述要求的框架,才能用于霰弹袋冲击分级试验,使用该框架对试样所进行的霰弹袋冲击试验获得的级别结果有效。使用校准曲线达不到要求的试验框架进行霰弹袋冲击试验获得的冲击级别无效。
E.6 校准频次
霰弹袋冲击试验的试验框架,每三年校准一次。但是当试验框架发生重大改变时(如结构件、夹紧系统等发生了变化),在试验前应对试验框架进行校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