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T 5101-2017 烧结普通砖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烧结普通砖的产品分类、等级、规格、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黏土、页岩、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淤泥(江河湖淤泥)、污泥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主要用于建筑物承重部位的普通砖(以下简称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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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42 砌墙砖试验方法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8968 墙体材料术语
JC/T 466 砌墙砖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建筑渣土 construction waste residue
建设工程开挖的适于制砖的废弃物。
3.2 淤泥 sludge
沉积在江、河、湖底或岸(周)边的黏土质沉积物。
3.3 污泥 sludge
在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
3.4 其他固体废弃物 other solid wastes
基本性能满足制砖原材料要求,且不含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和放射性元素超标的矿山废渣、工矿企业的固体废弃物等。
4 产品分类、等级、规格和标记
4.1 产品分类
按主要原料分为黏土砖(N)、页岩砖(Y)、煤矸石砖(M)、粉煤灰砖(F)、建筑渣土砖(Z)、淤泥砖(U)、污泥砖(W)、固体废弃物砖(G)。
4.2 等级
砖的强度等级分为五级:MU30、MU25、MU20、MU15、MU10。
4.3 规格
砖的外形为直角六面体,其公称尺寸为:长240mm、宽115mm、高53mm。配砖规格见附录A。其他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产品标记
砖的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的英文缩写、类别、强度等级和标准编号顺序编写。
示例: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MU15的黏土砖,其标记为:
FCB N MU15 GB/T 5101
5 一般要求
5 一般要求
采用两种原材料,掺配比质量大于50%以上的为主要原料;采用3种或3种以上原材料,掺配比质量最大者为主要原材料。污泥掺量达到30%以上的可称为污泥砖。
6 技术要求
6.1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6.2 外观质量
砖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6.3 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规定。

6.5 泛霜
每块砖不准许出现严重泛霜。
6.6 石灰爆裂
砖的石灰爆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破坏尺寸大于2mm且小于或等于15mm的爆裂区域,每组砖不得多于15处。其中大于10mm的不得多于7处。
b) 不准许出现最大破坏尺寸大于15mm的爆裂区域。
c) 试验后抗压强度损失不得大于5MPa。
6.7 欠火砖、酥砖和螺旋纹砖
产品中不准许有欠火砖、酥砖和螺旋纹砖。
6.8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6.9 配砖
配砖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尺寸偏差
检验样品数为20块,按GB/T 2542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其中每一尺寸测量不足0.5mm按0.5mm计,每一方向尺寸以两个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样本平均偏差是20块试样同一方向40个测量尺寸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其公称尺寸的差值,样本极差是抽检的20块试样中同一方向40个测量尺寸中最大测量值与最小测量值之差值。
7.2 外观质量
按GB/T 2542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
7.4 冻融试验
按GB/T 254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7.5 石灰爆裂、泛霜、吸水率和饱和系数
按GB/T 254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7.6 欠火砖、酥砖和螺旋纹砖
按附录C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
7.7 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 656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8 检验规则
8.2 批量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 466规定。3.5万块~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标记、批量及编号、证书编号、本批产品实测技术性能和生产日期等,并由检验员和承检单位签章。
9.2 包装
根据用户需求按品种和强度等级分别包装,包装应牢固,保证运输时不会摇晃碰坏。
9.3 运输
产品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摔打。
9.4 贮存
产品应按品种和强度等级分别整齐堆放,不得混杂。
附录A 配砖规格及技术要求
A.1 规格
常用配砖规格:175mm×115mm×53mm,其他配砖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A.2 技术要求
配砖的尺寸偏差、强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抗风化性能、泛霜、石灰爆裂性能、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6.4、6.5、6.6、6.8的规定。外观质量可参照表2执行。
附录B 风化区的划分
B.1 风化区用风化指数进行划分。
B.2 风化指数是指日气温从正温降至负温升至正温的每年平均天数与每年从霜冻之日起至消失霜冻之日止这一期间降雨总量[以毫米(mm)计]的平均值的乘积。
B.3 风化指数大于或等于12700为严重风化区,风化指数小于12700为非严重风化区。全国风化区划分见表B.1。
B.4 各地如有可靠数据,也可按计算的风化指数划分本地区的风化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