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T 1231-2006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及连接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安装。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和公路桥梁、锅炉钢结构、工业厂房、高层民用建筑、塔桅结构、起重机械及其他钢结构摩擦型减强度螺栓连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要求
3.5 螺栓的螺纹末端
螺栓的螺纹末端按GB/T 1228和GB/T 2的规定。
3.7 其他尺寸及形位公差
螺栓、螺母和垫圈的其他尺寸及形位公差应符合GB/T 3103.1和GB/T 3103.3有关C级产品的规定。
3.8 表面处理
螺性、螺母和垫圈均应进行保证连接副扭矩系数和防锈的表面处理、表面处理工艺由制造厂选择。
4 试验方法
4.3 垫圈硬度试验
在垫圈的表面上任测4点,取后3点平均值。试验方法按GB/T 230.1或GB/T 4340.1的规定。验收时,如有争议。以维氏硬度(HV30)试验为仲裁。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按批进行。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mm时,长度相差≤15mm;螺栓长度> 100mm时,长度相差≤20mm,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母为同批;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规格、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垫圈为同批。分别由同批螺栓、螺母、垫圈组成的连接副为同批连接副。
同批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最大数量为3000套。
5.2 连接副扭矩系数的检验按批抽取8套,8套连接副的扭矩系致平均值及标准偏差均应符合3.3.1规定。
5.3 螺栓楔负载、螺母保证载荷、螺母硬度和垫圈硬度的检验按批抽取.样本大小n=8,合格判定数Ac=0。
5.4 螺栓、螺母和垫圈的尺寸,外观及表面缺陷的检验抽样方案按GB/T 90.1的规定。
5.5 用户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在正常运输和保管条件下,应在产品出厂之日起6个月之内向供货方提出。如有争议、双方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复验裁决。
6 标志与包装
6.1 螺栓应在头部顶面制出性能等级和制造厂凸型标志(见图3),标志中“·”可以省略。标志中第一部分数字(“·”前)、表示公称抗拉强度的1/100,第二部分数字(“·’后)表示公称屈服强度与公称抗拉强度比值的10倍,字母S表示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XX为制造厂标志。
6.2 螺母应在顶面上制出性能等级和制造厂标志(见图4)。标志中数字表示螺母性能等级,字母H表示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XX为制造厂标志。

6.3 制造厂应以批为单位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内容如下:
a)批号、规格和数量;
b)性能等级;
c)材料、炉号、化学成分;
d)试件拉力试验和冲击试验数据:
e)实物机械性能试验数据;
f)连接副扭矩系数侧试值,平均值、标准偏差和测试环境温度;
g)出厂日期。
6.4 包装箱应牢固、防潮。箱内应按连接副的组合进行包装,不同批号的连接副不得混装。每箱质量不得超过40kg,包装箱内分装方法由制造厂选择。
6.5 包装箱外应有制造厂、产品名称、标准编号、批号、规格、数量、毛重等明显标记。
附录A (规范性附录)35VB钢技术条件
A.1 35VB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A.1的规定。

A.2 采用直径为25mm的试样毛坯,经热处理后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A.2的规定。

A.3 钢材应进行冷顶锻试验,不允许有裂口或裂缝。
A.4 其余技术条件按GB/T 3077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