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50372-2006 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9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2—2006,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6、2.0.15、5.2.2、5.2.5、5.2.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九月六日
前言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学习了有关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质量验收的经验,对规范条文反复讨论修改,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9章,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设备及材料进场,工艺钢结构工程,高炉炉体设备安装工程,高炉无料钟炉顶设备安装工程,供料设备安装工程,上料设备安装工程,风口平台及出铁场设备安装工程,热风炉设备安装工程,高炉鼓风设备安装工程,煤气净化设备安装工程,高炉喷煤设备安装工程,渣处理设备安装工程,铁处理设备安装工程,碾泥设备安装工程,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高炉系统整体泄漏性试验以及6个附录。第5章至第18章为炼铁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第3章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及第4章设备及材料进场的条文内容涉及各分项工程,是各分项工程具有共性的质量控制要素,因此,将其单独列章。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地址:上海宝山区月浦四元路168号科技大楼,邮编:200941,电子邮箱:zyl429@sbc-mcc.com,传真:021—566469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
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宝钢工程质量监督分站
主要起草人:唐燕刘洪亮丁明富徐立清宋茂祥
陈荣林游泰金宏
1 总则
1.0.1为了加强炼铁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炉容大于或等于1000m3的高炉和熔融还原(COREX)炉机械设备工程安装质量验收。
1.0.3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对安装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设计等技术文件。
2.0.2施工图纸修改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鉴证。
2.0.3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质量检查和验收,必须使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2.0.4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交接检验,形成记录;本专业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形成记录。上道工序未经检验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0.5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中设备的二次灌浆及其他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2.0.6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在试运转中需要调试的装置应在试运转中完成调试,其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0.7 机械设备试运转前,应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安装质量,各运动部件充填润滑油脂的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0.8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宜按表2.0.8的规定。单位工程可按工艺系统或使用功能划分。表2.0.8中一个分部工程可为一个单位工程,例如:高炉炉体工艺钢结构工程,高炉炉体设备安装工程等分别为单位工程。二个分部或三个、四个分部也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例如:矿石库设备安装工程和焦炭库设备安装工程两个分部工程可划为一个单位工程即高炉供料设备安装工程等。


2.0.9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检验必须符合本规范质量标准要求。
2 一般项目检验结果中,机械设备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工艺钢结构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应符合本规范质量标准要求,且其余实测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的1.2倍。
3 质量验收记录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完整。
2.0.1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
2.0.1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应合格。
4 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2.0.12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接螺栓:螺栓、螺母和垫圈按设计文件配置齐全,紧固后螺栓应露出螺母或与螺母齐平,外露螺纹应无损伤,螺栓拧入方向除构造原因外应一致。
2 密封状况: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
3 管道敷设:布置合理,排列整齐。
4 隔声和绝热材料敷设:层厚均匀,绑扎牢固,表面较平整。
5 油漆涂刷:涂层均匀,无漏涂,无脱皮,无明显皱皮和气泡,色泽基本一致。
6 走台、梯子、栏杆:固定牢固,无明显外观缺陷。
7 焊缝:焊波较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理干净。
8 切口:切口处无熔渣。
9 成品保护:设备无缺损,裸露加工面保护良好。
10 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有序,设备周围无施工杂物。
以上各项随机抽查应不少于10处。
2.0.13 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
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
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
4 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
2.0.14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必须及时处理或返工,并重新进行验收。
2.0.15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且经处理或返工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2.0.16 炼铁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应按下列程序组织进行:
1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工长)、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3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
4 设备及材料进场
5 工艺钢结构工程
6 高炉炉体设备安装工程
7 高炉无料钟炉顶设备安装工程
8 供料设备安装工程
9 上料设备安装工程
10 风口平台及出铁场设备安装工程
11 热风炉设备安装工程
12 高炉鼓风设备安装工程
13 煤气净化设备安装工程
14 高炉喷煤设备安装工程
15 渣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16 铁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17 碾泥设备安装工程
18 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19 高炉系统整体泄漏性试验
附录A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A.0.1 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A.0.1进行记录。
表A.0.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B.0.1 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B.0.1进行记录。
表B.0.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C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C.0.1 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C.0.1进行记录。
表C.0.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C.0.2 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按表C.0.2进行记录。

C.0.3 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C.0.3进行记录。

附录D炼铁机械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表
D.0.1 炼铁机械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按表D.0.1进行记录。

D.0.2 炼铁机械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应按表D.0.2进行记录。

附录E 承压设备的压力试验
E.0.1 承压设备试验压力和稳、停压时间、检查方法及标准应符合表E.0.1的规定。

E.0.2 对于壁温等于或大于200℃的承压设备,其强度试验压力
应按表E.0.1规定的试验压力PT乘以
,即:

式中
——壁温等于或大于200℃的压力试验压力(MPa);
PT——壁温小于200℃的压力试验压力(见表E.0.1)(MPa);
——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设计工作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当
之比值大于1.8时取1.8。
附录F 放散阀、均压阀、热风炉切断阀、除尘器煤气遮断阀和清灰阀的阀瓣与阀座的密合要求
F.0.1 放散阀、均压阀、热风炉切断阀、除尘器煤气遮断阀和清灰阀的阀瓣与阀座的密合要求应符合表F.0.1的规定。
表F.0.1阀瓣与阀座的密合要求(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