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JGJ 254-2011 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192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254-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2.5、6.0.3、6.0.7、8.0.6、8.0.8、8.0.12、8.0.13、8.0.14、8.0.21、8.0.22、8.0.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l2月6日
前言
前 言
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1989年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计综合[1989]30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材料;5.构造与搭设;6.拆除;7.检查与验收;8.安全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118号,邮政编码:518008)。
本规范主编单位: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
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 芜湖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宗仁 肖 营 陈志龙 郭 宁
张文祥 李天成 周妙玲 卢 亮
李 盛 王绍君 姜庆远 涂新华
陈晓辉 贾元祥 祝尚福 钱 勇
黄爱平 万 强 李世钟 蔡希杰
黄 秦 李发林 施五四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陈火炎 刘联伟 卓 新 葛兴杰
李根木 蓝九元 杨承惁 朱学农
刘新玉
1 总则
1.0.1 为在竹脚手架的设计、搭设、验收和拆除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中落地式双排竹脚手架、满堂竹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与使用。
1.0.3 竹脚手架不得用于模板支撑架,不得作为结构受力架体使用.也不得用于外墙使用易燃保温隔热材料的建筑物。
1.0.4 竹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与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0.1 在竹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对竹脚手架进行设计,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设计依据、搭设条件、搭设方案设计。
2 脚手架搭设的施工图,且应包括以下各类图纸:
1) 架体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2) 连墙件的布置图;
3) 转角、门洞口的构造;
4) 斜道布置及构造图;
5) 主要节点构造图。
3 基础做法及要求。
4 架体搭设和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5 季节性施工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架体搭设、使用、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8 应急预案。
3.0.2 严禁搭设单排竹脚手架。双排竹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4m,满堂架搭设高度不得超过15m。
3.0.3 竹脚手架使用地区1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大于0.50KN/m2的,应对竹脚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3.0.4 竹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3.0.5 在两纵向立杆间的同一跨度内,用于结构施工的竹脚手架沿竖直方向同时作业不得超过1层;用于装饰施工的竹脚手架沿竖直方向同时作业不得超过2层。
3.0.6 竹脚手架构件的挠度控制值应符合表3.0.6的规定。

3.0.7 竹脚手架的地基处理应按本规范第5.1.4条执行。
3.0.8 竹脚手架的基础、整体构造和连墙件,应进行必要的设计和验算。
3.0.9 连墙件应结合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结构确定其使用材料、连接方法和设置位置。
3.0.10 竹脚手架的门洞口、通道应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3.0.11 竹脚手架应绑扎牢固,节点应可靠连接。
3.0.12 竹脚手架的使用期限不宜超过1年,否则应对杆件及节点进行检查,并应按本规范第5.1.9条的绑扎要求进行加固。
4 材料
5 构造与搭设
6 拆除
6.0.1 竹脚手架拆除应按拆除方案组织施工,拆除前应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6.0.2 拆除竹脚手架前,应作好下列准备工作:
1 应对即将拆除的竹脚手架全面检查;
2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竹脚手架拆除方案.并应经方案原审批人批准后实施;
3 应清除竹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6.0.3 拆除竹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严禁斩断或剪断整层绑扎材料后整层滑塌、整层推倒或拉倒;
2 连墙件必须随竹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整层或数层连墙件拆除后再拆除架体;分段拆除时高差不应大于2步。
6.0.4 拆除竹脚手架的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的绑扎点,后拆两头的绑扎点,并应由中间的拆除人员往下传递杆件。
6.0.5 当竹脚手架拆至下部三步架高时,应先在适当位置设置临时抛撑对架体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6.0.6 当竹脚手架需分段拆除时.架体不拆除部分的两端应按本规范第5.1.13~5.1.15条的规定采取加固措施。
6.0.7 拆下的竹脚手架各种杆件、脚手板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索具吊运至地面。严禁抛掷至地面。
6.0.8 运至地面的竹脚手架各种杆件,应及时清理,并应分品种、规格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7 检查与验收
8 安全管理
8.0.1 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对竹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安全管理负责,并应组织制定和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8.0.2 工地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0.3 竹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应由专业架子工施工。架子工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8.0.4 竹杆及脚手板应相对集中放置,放置地点离建筑物不应少于10m,并应远离火源。堆放地点应有明显标识。
8.0.5 竹杆应按长短、粗细分别堆放。露天堆放时,应将竹杆竖立放置,不得就地平堆。竹篾在贮运过程中不得受雨水浸淋,不得沾染石灰、水泥,不得随地堆放,应悬挂在通风、干燥处。
8.0.6 当搭设、拆除竹脚手架时.必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8.0.7 竹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及时设置扫地杆、连墙件、斜撑、抛撑、剪刀撑以及必要的缆绳和吊索。搭设完毕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确认合格后使用。
8.0.8 当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达到三步架高时,应随搭随设连墙件、剪刀撑等杆件,且不得随意拆除。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设置抛撑。
8.0.9 搭设、拆除竹脚手架时,作业层应铺设脚手板,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穿防滑鞋。
8.0.10 竹脚手架外侧应挂密目式安全立网,网间应严密,防止坠物伤人。
8.0.11 临街搭设、拆除竹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8.0.12 在竹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 顶撑;
3 剪刀撑;
4 连墙件。
8.0.13 在竹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8.0.14 竹脚手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8.0.15 不得将模板支架、其他设备的缆风绳、混凝土泵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不得在竹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8.0.16 不得攀登架体上下。
8.0.17 在使用过程中.应对竹脚手架经常性地检查和维护,并应及时清理架体上的垃圾或杂物。
8.0.18 施工中发现竹脚手架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应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8.0.19 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大雪及冻雨等恶劣天气下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雨、雪、霜后上架操作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8.0.20 在竹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当预见可能遇到8级及以上的强风天气或超过本规范第3.0.3条规定的风压值时,应对架体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8.0.21 工地应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临时消防系统,竹材堆放处应设置消防设备。
8.0.22 当在竹脚手架上进行电焊、机械切割作业时,必须经过批准且有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并应设专人监管。
8.0.23 施工现场应有动火审批制度,不应在竹脚手架上进行明火作业。
8.0.24 卤钨灯灯管距离脚手架杆件不应小于0.5m,且应防范灯管照明引起杆件过热燃烧。通过架体的导线应设置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使用具有延燃性的绝缘导线。
附录A 脚手板
A.0.1 竹笆脚手板应采用平放的竹片纵横编织而成。纵片不得少于5道且第一道用双片,横片应一反一正,四边端纵横片交点应用钢丝穿过钻孔每道扎牢。竹片厚度不得小于10mm,宽度应为30mm。每块竹笆脚手板应沿纵向用钢丝扎两道宽40mm双面夹筋,夹筋不得用圆钉固定。竹笆脚手板长应为1.5m~2.5m,宽应为0.8m~1.2m(图A.0.1)。

A.0.2 竹串片脚手板应采用螺栓穿过并列的竹片拧紧而成,螺栓直径应为8mm~10mm,间距应为500mm~600mm,螺栓孔直径不得大于10mm。板的厚度不得小于50mm,宽度应为250mm~300mm,长度应为2m~3.5m(图A.0.2)。

A.0.3 整竹拼制脚手板应采用大头直径为30mm,小头直径为20mm~25mm的整竹大小头一顺一倒相互排列而成。板长应为0.8m~1.2m,宽应为1.0m。整竹之间应用14号镀锌钢丝编扎,应150mm一道。脚手板两端及中间应对称设四道双面木板条,并应采用镀锌钢丝绑牢(图A.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