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JGJ/T 394-2017 静压桩施工技术规程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50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静压桩施工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静压桩施工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94-2017,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23日
前言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设备选型及要求;5.施工;6.周边环境保护与施工监测;7.施工质量检查;8.安全管理。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水丰路38号,邮编:200093)。
本规程主编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深圳市西部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捷盛土木工程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永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顾国荣 魏建华 裴捷 宋伟民
张建山 刘全林 宋昭煌 邹雪芹
徐枫 王继献 樊向阳 罗成恒
张家柱 华金云 周友旺 高林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雁 顾晓鲁 钱力航 桂业琨
唐建华 刘汉龙 杨敏 周同和
丘建金 柳建国 李耀良 梁志荣
1 总则
1.0.1为在静压桩施工中做到安全适用、保证质量、技术先进、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的静压桩施工。
1.0.3静压桩施工时,应综合分析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及周边环境,重视地方经验,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压桩设备,强化施工质量及安全控制。
1.0.4静压桩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0.1当场地浅层存在软弱土层或难以穿越的土层时,应预处理或采取措施后方可采用静力压桩法。3.0.2拟采用静力压桩法施工的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查明浅层明浜、暗浜、淤泥等软弱土范围和深度,应探明浅层杂填土、冲填土、碎石土的成分及其范围和深度,应查明地下障碍物范围和深度;应评价表层土地基承载力;
2应提供原位测试参数;土性变异性大或持力层起伏较大时应加密原位测试间距或增加测试孔数;
3饱和黏性土宜测试其灵敏度;
4当采用基岩作为桩基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完整程度等;应评价岩面坡度对桩基稳定性的影响程度;
5应对孤石、坚硬夹层、岩溶、土洞、风化软质岩、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条件的分布和成因作出评价。
3.0.3拟采用静力压桩法施工时,应对场地和周边环境进行调查,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场地内地下管线、高空管线走向;
2边桩与周边建(构)筑物、管线、基坑支护结构的最近距离;
3施工场地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基础和结构形式、地下管线材质、埋深等。
3.0.4压桩设备选型应根据场地环境条件、地质条件、工程特性、压桩阻力、施工条件等因素,并结合工程经验综合确定。压桩设备的接地压强应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对易陷机的软弱地基应采取加固措施。
3.0.5压桩机械、压力表等应具备合格证书;压桩机械进场安装后,经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压力表应定期校准。桩产品、接桩用材料应具备合格产品证明文件,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对成品桩应进行质量检验。
3.0.6施工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处,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
3.0.7正式施工前,应进行试压桩施工,试压桩数量不少于3根。
3.0.8压桩施工时应做好施工记录,监测周边环境和工程桩位移;应根据监测数据及时调整施工顺序和压桩速率。
3.0.9压桩终止应符合终压控制标准,出现异常时,应停止施工,及时查阅勘察报告分析原因。对地层情况有疑问时,应补充施工勘察。
3.0.10静压桩工程应对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全部桩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并对桩位进行核对验收。
3.0.11静压桩施工时,对劳动保护、防火、文物及环境保护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 设备选型及要求
5 施工
6 周边环境保护与施工监测
7 施工质量检查
8 安全管理
8.0.1施工安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的有关规定。8.0.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应遵守操作规程。
8.0.3压桩作业前,安全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应整平压实,地基承载力应符合压桩机的作业要求;
2作业区与架空输电管线、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要求;
3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8.0.4压桩机行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短船与水平方向坡度不应超出使用说明书的允许值;
2压桩机爬坡或在松软场地与坚硬场地之间过渡时,严禁横向行走;
3行走过程中出现陷机时,应立即停止行走。
8.0.5压桩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桩和吊桩作业人员应统一指挥,相互配合;
2每根桩压桩前,应检查、确认桩机各部件连接牢靠,作业范围内无人和障碍物;
3压桩机在吊桩后不应全程回转或行走;吊桩时,应在桩上拴好拉绳,避免桩与机架碰撞;压桩前确认吊钩已脱离桩体;
4压桩时,起重机的起重臂及桩机配重下方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按压桩机技术性能表作业,不得超载运行;手足不得伸入压桩台与机身间隙;
5应经常检查压桩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异响、漏油、停电等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机;
6压桩机发生浮机时,应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7焊接作业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8起拔送桩器不得超过压桩机起重能力。
8.0.6压桩机上的吊机只能喂桩,不得卸放工程桩。
8.0.7施工场地的沟、坑应设置安全护栏,施工完毕的桩孔应及时回填。
附录A 静压压桩机型号选择参数表
A.0.1静压压桩机应根据最大压桩阻力、桩的截面尺寸、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桩端持力层土层情况、穿越土层情况等条件选择,可按表A.0.1进行。

附录B 静压桩施工记录表
B.0.1静压桩焊接接桩施工记录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B.0.2静压桩施工记录应符合表B.0.2的规定,其中桩位偏差为送桩前测量。

B.0.3试压桩及工程桩总数的10%桩以及地层有变化区域的工程桩,必须详细记录每米的压桩力,施工记录应符合表B.0.3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