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JGJ/T 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及其应用.达到适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的早期推定、混凝土生产和施工中的强度控制以及混凝土配合比调整的辅助设计。
1.0.3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2 符 号
a、b――回归系数;
fcu,i――第i组标准养护28d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值;
facu,i――第i组加速养护混凝土(砂浆)试件抗压强度值;
facu――加速养护混凝土(砂浆)试件抗压强度值;
fecu,i――第i组标准养护28d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
fecu――标准养护28d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
mfcu――n组标准养护28d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
n――试件组数;
r――回归方程的相关系数;
S*――回归方程的剩余标准差;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的控制目标值;
σ――标准养护28d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的控制目标值;
σε――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误差的标准差。
3 混凝土加速养护法
4 砂浆促凝压蒸法
5 早龄期法
5.0.1 早龄期法的龄期宜采用3d或7d。
5.0.2 早龄期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试验宜在3d±1h或7d±2h龄期内完成,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进行。
5.0.3 采用早龄期法时,早龄期混凝土试件与标准养护28d混凝土试件应取自同盘混凝土,且制作与养护条件应相同。
5.0.4 采用早龄期标准养护混凝土强度推定标准养护28d强度时,应事先通过试验建立二者的强度关系式。建立公式的方法和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6 混凝土强度关系式的建立与强度的推定
6.0.1 建立混凝土强度关系式时,可采用线性方程(6.0.1-1)或幂函数方程(6.0.1-2):
fecu = a + bfacu (6.0.1-1)
fecu = a (facu)b (6.0.1-2)
式中 fecu――标准养护28d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MPa);
facu――加速养护混凝土(砂浆)试件抗压强度值(MPa);
a,b――回归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计算。
6.0.2 为建立混凝土强度关系式而进行专门试验时,应采用与工程相同的原材料制作试件。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或工作度应与工程所用的相近。
6.0.3 每一混凝土试样应至少成型两组试件并组成一个对组。其中一组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加速养护,测得加速养护强度;另一组应进行标准养护,测得28d抗压强度。
6.0.4 建立强度关系式时,混凝土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0对组。混凝土试样拌合物的水灰(胶)比不应少于三种。每种水灰(胶)比拌合物成型的试件对组数宜相同,其最大和最小水灰(胶)比之差不宜小于0.2,且应使推定的水灰(胶)比位于所选水灰(胶)比范围的中间区段。
6.0.5 按回归方法建立强度关系式时,其相关系数不应小于0.90,关系式的剩余标准差不应大于标准养护28d强度平均值的10%。强度关系式的相关系数、剩余标准差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方法计算。
6.0.6 当应用专门建立的强度关系式推定实际工程用的混凝土强度时,应与建立强度关系式时的条件基本相同;其混凝土试件的加速养护强度应在事前建立强度关系式时的最大、最小加速养护强度值范围内,不应外延。
6.0.7 混凝土强度关系式在应用过程中,宜利用应用过程中积累的数据加原有试验数据修正原混凝土强度关系式,修正后的混凝土强度关系式仍应满足本标准第6.0.5条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