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阿左旗 2022 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左旗 2022 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的意见》,全力打好 2022 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旗生态坏境质量,根据《阿拉善盟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我旗编制完成了《阿左旗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经旗政府审议通过,现将此《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阿左旗 2022 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2022 年 8 月 8 日
附件
阿左旗2022 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打赢我旗 2022 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旗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2 年底,PM2.5 浓度不超过 25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91.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以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主要污染物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2个预期性考核指标达到盟委行署目标考核任务。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有所下降,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1.调整产业结构。严格实行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据《阿拉善左旗2021年— 2023 年淘汰落后和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实施方案》,以电石、铁合金、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
(牵头部门:旗工信局、发改委、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2.深化“散乱污”企业长效治理。完善“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牵头部门: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水务局、公安局、 应急管理局、市监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3.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化替代。加强工业扬尘管控,继续推进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完成太西煤集 团兴泰煤化煤场封闭项目。(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4.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常态化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全面排查含挥发性有 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 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 治,2022 年 12 月中旬前完成整治。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 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信局)
5.控制能源消费。实行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科学考核,新增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问题控制,能耗总量实行弹性管理。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牵头部门: 旗发改委,配合部门:旗工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6.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编制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摸清散煤供暖面积及户数,提出清洁取暖总体计划和 2022 年度工作计划并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以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牵头部门:旗发改委、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旗住建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做好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入库。(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 各苏木镇、街道办)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劣质煤销售行为。(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7.开展锅炉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燃煤、燃气、燃油锅炉排查, 建立管理台账。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深度治理,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住建局)
8.严格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强化道路扬尘整治, 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强化矿山环境治理。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建设绿色矿山。加大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矿产开采、储存、装卸、运输过程污染防治和减尘抑尘。推进历史遗 留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牵头部门:旗自然资源局、工信局,配 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旗应急管理局)
10.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在春耕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坚决杜绝露天 焚烧秸秆。(牵头部门:旗农牧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配合部 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11.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制。严格管控烟花爆竹。优化禁燃禁放区域,强化烟花爆竹销售、禁限放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部门:旗公安局,配合部门:旗应急管理局、市监 局)
1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严控不达标机械的销售和采购。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域。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配合盟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买的农业机械(以购买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开展抽测,抽测率不低于 10%。(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旗公安局、住建局、农牧局、水务局、交通局)
13.加强在用车环境管理。严厉打击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配合盟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对高排放车辆监督抽检频次,秋冬季抽检柴油车数量不低于柴油车保有量 50%。推行机动车排放检测和强制维护(I/M)制度,加快完善M 站建设,满足全旗强制维修需求。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加强车用油品、尿素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柴油和尿素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旗公安局、交通局、市监局)
14.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发改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气象局)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 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
(1) 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监管。强化汛期监督管理 针对工业集聚区、雨污溢流口、固废堆放场、尾矿库等主要污染源开 展汛前问题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利用汛期违法违规排污。着力解 决借雨排污、沟渠纳污、管网溢流排污等突出问题,确保不因人为污染导致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旗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旗水务局)
(2)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河湖“清四乱”制度化、常态化,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岸线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科学实施硬质岸线的生态化 改造,提高岸线的生态功能。 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申报工作。(牵头部门:旗水务局,配合部门:旗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与林业草原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2. 全力推进重点湖泊保护治理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巡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做好重点湖库水华防控 切实做好地表水源地等重点湖泊水华监控与防治,加强形势研判、监测预警,维护湖库水生态健康。(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气象局、旗水务局)
3. 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不达标水源达标治理,通过在供水厂安装相应处理设施,强化达标运维,确保供水水质稳定达标。以旗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牵头部门:旗水务局、住建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自然资源局、卫健 委、科学技术与林业草原局)
4. 深入开展关键领域水污染防治
深化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强化污水处理厂达标监管 加大对超标排放、溢流直排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推进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采取管网疏通清理,通过建设雨污水调蓄及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减少雨污溢流污染。(牵头部门:旗住建局,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1) 深化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监管。结合国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工业园区(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达标运行,全面核查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运行情况,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化工、焦化、制药、印染等行业达标排放监管,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促进工业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旗工信局)
(2) 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水监管。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
区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污染治 理能力的通知》有关要求,对旗内传染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及消毒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视情开展医疗废水处理处置联合监督检查,实现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全过程监管。(牵头部门:旗卫健委、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三)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
1. 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1)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和矿区历史遗留固废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实施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加密调查。(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2)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全面加强纳入优先管控名录污染地块调查和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3)持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涉及重金属重点企业排查整治,严格重点区域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源污染头管控。动态更新、补充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推进重金属减排。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禁重金属等有 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农药、土壤调理剂等农业投入品进入农田,防止新增污染。(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旗农牧局,配合部门: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全旗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重点污染源清单。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 治,开展周边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水务局,配合部门:旗自然 资源局)
2.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业“四控” 行动,健全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建设。编制《阿左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牵头部门:旗农牧局,配合部门: 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完善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组织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开展阿左旗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编制工作。(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农牧局、乡村振兴局)有序开展“十四五”期 间 12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年内完成 3 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牵头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配合部门 盟生态环境局)
(7)推动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以各苏木镇为排查主体,全面摸清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时限要求。(牵头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 合部门:旗住建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
3.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8)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动产废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强化固体废物系统信息化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持续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回头看”,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 3 公里范围内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住建局、农牧局、自然资源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广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加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文旅局)
(10)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成效。针对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培训。(牵头部门:乌力吉口岸办,配合部门:旗公安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旗住建局)
(11)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废塑料再生利用企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废塑料生产加工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执法力度和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及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牵头部门:旗发改委,配合部门:旗委宣传部、网信办、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农牧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12)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动态更新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清单。加强汛期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以黄河流域尾矿库为重点,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污染治理工作,防范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牵头部门:旗应急管理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
4.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3)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持续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区域能力布局趋于合理。巩固提升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视频化监管。联合开展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程管控。(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应急管理局、工信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14)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安全转运,规范处置。紧盯重大疫情期间医疗 废物处置工作,指导督促相关旗区严格落实“两个 100%”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对所在地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资金支持,补齐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短板。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15)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开展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摸底调查,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办法。(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应急管理局、工信局)
5. 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16)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专业素质。组织企业开展 2022 年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强化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确保辐射安全。加强对全旗涉源企业进行辐射安全核查和放射源送贮工作,安全贮存率和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 100%。(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配合部门:旗应急管理局、卫健委、旗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旗直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切实履 行好牵头和配合责任,做好重点工作任务和指标分解,结合时间进度加强调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深化全旗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现环境保护监管“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对重点地域、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网格化监测。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提升监测执法一体化建设水平,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强化督查督办。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于每月23日前将本月工作落实情况报盟生态环境局阿左旗分局。旗政府定期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会,听取各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及项目清单完成情况汇报。建立巡查、督办、通报、曝光机 制,对未达到时序要求、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部门,由旗委督查室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五)强化公众参与。通过新闻发布、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 加大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排放等信息公开力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行动,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问题,共同营造积极正面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 1.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清单(共3 个)
2.2022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清单(共2个)
3.2022 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清单(共3个)
附件 1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清单(共 3 个)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治理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
1 |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兴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封闭项目 | 扬尘综合治理 | 建设全封闭煤棚。 | 2022 年 12 月底前 | 旗生态环境分局王志茹 | 郭伙军 |
2 | 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煤改电”清洁取暖替代项目 | 清洁取暖改造 | 本着整村推进的原则,对巴润别立镇巴彦宝格德、阿拉腾塔 2 个嘎查 246 户农牧户图暖锅炉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 2022 年 12 月底前 | 巴彦浩特镇呼格吉勒图 旗生态环境分局 王志茹 | 郭伙军 |
3 |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煤改电”清洁取暖替代项目 | 清洁取暖改造 | 巴彦浩特镇周边 4 个嘎查散煤户共 218 户,本 着整村推进的原则,对具备改造的 4 个嘎查全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 2022 年 12 月底前 | 巴彦浩特镇呼格吉勒图 旗生态环境分局 王志茹 | 郭伙军 |
附件 2
2022 年阿左旗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清单(共 2 个)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治理内容 | 完成 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
1 | 地市级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 水污染防治 | 1. 完成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2. 完成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达到绩效考核目标。 3. 新井水源地于 3 月底完成自治区环保督察整 改任务并销号。 | 2022 年 12 月底前 | 旗生态环境分局王志茹 | 郭伙军 |
2 | 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新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 水污染防治 | 1. 推进巴彦浩特镇新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工程量 70%。原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 2. 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区城市中水回用调蓄工 程及污水应急缓冲池项目完成验收。 | 2022 年 12 月底前 | 旗住建局梁来柁 | 田学明 |
附件 3
2022 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清单(共 3 个)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治理内容 | 完成 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
1 | 前西花园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 2022 年 12 月底前 | 巴彦浩特镇呼格吉勒图 | 郭伙军 |
2 | 后西花园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 2022 年 12 月底前 | 巴彦浩特镇呼格吉勒图 | 郭伙军 |
3 | 希尼套海嘎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 2022 年 12 月底前 | 巴彦浩特镇呼格吉勒图 | 郭伙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