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西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 2022-1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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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海西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已经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海西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深入推进全州“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助力打造高原生态文明新高地,根据《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青海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工作规划》等政策文件,结合海西州公共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州公共机构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 (一)能源资源高效利用。2020年,全州公共机构822家,既有建筑面积303.95万平方米,用能人数13.18万人,公务车2268辆,能源资源消费总量4.65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390.86万立方米,人均综合能耗352.17千克标煤/人,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14.0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29.45立方米/人。 (二)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建设,成立了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职责。基本形成覆盖全州的节能联络员和统计员管理体系,定期召开节能联络员会议,建立起全州统一组织管理,各市县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机制。 (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定印发节能管理机构、能耗数据统计、节能宣传培训、节约用水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制度文件,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文件的依据,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四)能耗数据不断规范。持续推进全州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逐步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全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统一采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进行逐级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统计范围逐年扩大,统计数据质量逐年提高,分析水平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取得较大进展。 (五)示范创建效果显著。坚决落实创建工作覆盖要求,全州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参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截至2020年底,累计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3家,州级节能示范点5家,节约型机关86家。树立了一批管理科学规范、能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的示范单位,引领和带动了全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宣传培训富有成效。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反食品浪费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节能政策法规和节能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逐步增强干部职工节能低碳、绿色环保意识。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培训会议,以会代训,通过专家授课、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节能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个五年,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公共机构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任务更加迫切。 (一)面临的形势 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出要坚持节能优先方针,深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省委、省政府要求,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共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节约使用能源资源,引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碳中和、碳达峰提出新目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窗口期。我国将采取更加有利的政策和措施,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公共机构处于能源资源消费端,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中,一方面要推进自身领域节能降碳,整体上实现碳达峰,有条件的单位实现碳中和,创建零碳公共机构;另一方面要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好系统变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高原生态文明新高地建设带来新机遇。青海省作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注重体现区域优势和特色,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强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主体功能。公共机构要抓住建设“七个新高地”的新机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打造区域协作高水平样板,坚持不懈抓生态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道路。 (二)挑战与困难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打造高原生态文明新高地的重要阶段,也是海西州全面推进绿色转型、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更是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建设现代化强州的关键时期。《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青海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工作规划》为全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作用,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面临着新的困难与挑战。一是能源消费需求持续增长。随着公共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内容增加,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用能人数呈增加趋势,实现节能目标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节能技改推动难度较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短缺,导致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得不到有效落实,节能改造推进缓慢,节能效果未能充分显现。三是节能队伍建设有待完善。部分公共机构未设置专门的节能管理岗位和节能专职人员,管理人员存在流动性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不足等情况,不利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 “十四五”时期,全州公关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潜力与困难同在,但机遇大于挑战,困难中蕴含着机遇。全州公共机构要直面挑战,把握机遇,切实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事关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主动作为,严抓细管,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坚持能源资源高效、清洁、循环利用并举,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节能减排,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提高电力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增加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比重,减少碳排放,使公共机构自身建设、公务运行与绿色低碳生活相适应,形成资源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的良好格局,推动公共机构各项事业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绿色改造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协调推进全州公共机构节能降耗。 ——坚持示范引领,树立标杆。找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通过示范创建带动全领域工作开展,协调推进党政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广泛引入市场化手段,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活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支撑的局面。 (三)主要目标 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基础,大力推动技术节能、可再生能源替代、资源节约,以创建示范为主线,助力全州公共机构完成节能目标。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在5.23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447万立方米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7%,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十四五”时期海西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十四五”时期各地区节约能源资源指标
四、重点工作 (一)落实“双碳”目标 根据国家总体安排,对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据《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结合海西州公共机构自身碳排放特点,组织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分析。落实《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制定符合本地特色的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配合上级部门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鼓励公共机构积极参与交易。倡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主动开展个人工作生活“碳足迹”计算。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交流,加强与发达地区沟通合作,学习借鉴先进使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方方面面,激发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
(二)夯实基础工作 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能力,健全岗位职责、教育培训、设备管理、计量审计、奖惩措施等节能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用能运行管理,定期对用能系统和设备的运行进行测试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优化系统能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评价考核中,与履职考评、年终绩效挂钩,严格落实问责制。
做好统计与计量工程。全面开展用能统计工作,把统计信息作为加强和改进节能工作的基本依据。夯实能耗统计基础,开展计量工程,加强计量器具配备,落实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显著提高。严格落实能耗统计信息上报制度,同时开展碳排放数据统计,每年2月底前上报各单位能耗统计及碳排放数据。开展建筑物能耗统计的同时,做好对供暖设施、食堂、数据机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辆燃油的专项统计工作,全面掌握能耗现状、用能特点等基本信息。扎实做好能耗数据审核,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推进数据共享,加强数据的分析应用,实现统计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综合分析各地区、各类型、各层级公共机构用能、用水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应用。
推进能耗定额。按照《青海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要求,对全州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查找能效管理薄弱环节,深挖节能潜力,为改进节能管理和开展节能改造提供重要参考,制定能效提升计划,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探索推进以能耗定额管理为依据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
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APP、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深入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思想,普及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动态、传递绿色发展理念,突出节约价值导向,培育绿色文化。广泛开展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建立专业技能培训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碳排放核算指南、绿色建筑、绿色数据中心、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内容的培训,分层次、分类别开展节能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各单位节能责任人要熟悉国家、省、地方公共机构节能的政策法规和任务部署,节能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项节能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解决具体问题的方式方法,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技术节能 建筑绿色化改造。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提升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依据《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大力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通过绿色化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性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通过运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实时采集、统计、分析建筑用能数据,优化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设备控制策略,实现智慧监控和能耗预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能源资源智能化控制中心。强化对口援建建筑节能管理,探索建立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设计及验收地方标准。探索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
供暖系统改造。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推进医院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以就近分散电蒸汽发生器替代集中燃气(煤)蒸汽锅炉,降低污染物排放。推动公共机构实施清洁取暖。实施公共机构供暖系统计量节能改造。
绿色食堂建设。以市场化手段推进食堂改造工作,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源头减量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高效电磁灶具替代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开展全电厨房试点建设。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公共机构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对公共机构建筑围护结构、供暖设备、燃气灶具、照明灯具等用能系统、设备,按照国家、省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采用节能效益分享、能源托管、融资租赁等模式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全面促进公共机构能效提升。 (四)可再生能源替代 控制煤炭消费。优化全州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满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热水需求。
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新建或改造停车场,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并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以及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机构现有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及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五)推进资源节约 开展节水护水。完善用水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鼓励公共机构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开展节水改造,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单位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
倡导绿色办公。推进绿色办公,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使用绿色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动无纸化办公,推广办公电子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视频、电话方式召开会议,探索电话、复印机共享使用,限制使用签字笔、纸杯等一次性办公用品,鼓励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加强照明时间管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合理控制冬季供暖室内温度,保证冬季室内温度不高于20℃。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公共机构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产品,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探索建立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车辆等资产共享机制,推广公务仓经验,鼓励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宜选用节水耐旱型植被,广泛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技术,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促进实现碳中和。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全州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给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区域性、系统性提升,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推进反食品浪费。严格执行国家、省反食品浪费相关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加强食品在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做好用餐节约。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六)开展示范引领 开展示范创建。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2025年底前80%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标准。大力推动节水型单位建设,引导全社会节水。到2025年,全州党政机关60%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重点推进教科文卫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落实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任务,组织遴选一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树立先进标杆。加大绿色低碳循环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力度,积极推介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
探索零碳公共机构试点。探索建立零碳公共机构评价标准体系,并遴选一批零碳公共机构试点单位,从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可再生能源、碳汇抵消等多个方面对公共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培育节约能源资源意识,传递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公共机构做好节约示范,并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列入物业、餐饮、能源托管等服务采购需求。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动有条件地区积极引入特色公交,共享单车服务,保障公务绿色出行。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完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工信、水务等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利的管理格局,确保管理统一、事权归口、责任落实。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节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推进。 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制度,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评价考核,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工作计划制定、责任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年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加大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力度,督促开展能源审计、能耗数据会审、能耗状况公示通报制度及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能源计量统计、能源审计、碳排放管理、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示范创建、考核评价、经费保障、绿色采购等配套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管理有序、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节能制度体系。 强化政策保障。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强化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完善联动机制,提供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域财政支持政策,加强节能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效益分享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强化能力提升。健全节能培训机制,深化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合作,加强节能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节能队伍能力水平。开展重点业务培训,持续开展面授培训,积极组织参与远程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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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西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12-07 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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