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当前和今后土地管理工作重心已从新增建设用地的增量开发转向存量建设用地的配置优化。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吴忠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奋力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的关键时期。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城镇建设用地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8〕30 号)的要求,吴忠市自然资源局以利通区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符合《利通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版)和《吴忠市利通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则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准,下同)的前提下,结合吴忠市用地现状和未来用地需求,积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科学制定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建立城镇低效用地项目库,开展《吴忠市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