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现代化、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根据《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北京市残疾人精准帮扶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规划。规划适用于石景山行政辖区,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石景山区“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确保残疾人跟上首都经济发展的步伐,全面平等地参与社会。“十三五”以来,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新增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两个项目,全区享受护理补贴3306人,生活补贴2159人,发放金额分别达到2154.42万元和2885.36万元。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全区新增求职登记122人,新安置残疾人就业631人,其中按比例就业486人;区、街共举办各类型招聘会26场次,推荐就业787人次,有136人次与企业达成用工意向,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71人;推荐23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参加职业生涯辅导,实现应届大中专毕业生100%就业。为有创业意愿的3名残疾人给予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政策补贴22万元。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7123亿元。累计审核单位3752家次、残疾人职工11944人次;累计为1169家次单位拨付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2664.9万余元。残疾人养护照料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为全区符合标准的811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9732人次的居家服务。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生活得到进一步丰富。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召开为契机,开展“魅力石景山 助力冬残奥”、“情系冬残奥 追梦新时代”、“走进冬残奥 全民健身云互动”等主题系列活动,努力推动我区残疾人冰雪运动发展,动员更多残疾人参与冬季体育健身活动,让奥运精神融入每个残疾人生活,让奥运知识走进每个残疾人家庭。
“十三五”规划提出既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帮扶,又要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十三五”以来,残疾预防工作有了很大提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残疾预防的宣传工作,对全区1.1万余名0-6岁适龄儿童开展残疾筛查、诊断和康复试点工作。残疾人康复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十三五”时期以来,康复工作以“精准、网络、服务”为核心,按照“人群全覆盖、政策全覆盖、关爱全覆盖”的指示精神,提升精准康复能力,实现了康复政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覆盖,稳步推进残疾人个性化康复服务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区残联组织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开展家庭康复培训49603人次,审批辅具24379件(套);完成肢体康复训练10500余人次;听力言语儿童康复系统训练132余人次;智残儿童康复系统训练552余人次;精神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训练1093余人次;成年智力职业康复训练1455余人次;盲人定向行走训练780余人次。残疾人教育服务得到进一步强化。我区适龄应入学残疾儿童共25人,均已完成信息采集,残疾人学生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建设覆盖全体残疾人的社会服务系统,全面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十三五”以来,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建设推进比较顺利。该项目建设拟分两期,第一期于2019年3月正式开工,现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残疾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区残联原有3家社会组织,注销1家后,在2家的基础上新成立了蒲公英儿童康复园、爱希康复研究中心、中科残疾人服务中心、善友残疾人援助中心、阳光儿童康复训练中心、光明行社会服务中心,转入了一家泉源儿童之家,目前全区共有9家助残社会组织。
“十三五”规划提出要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十三五”以来,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序推进。为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服务保障工作,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到极大加强。残疾人公益慈善事业有了明显发展。各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为残疾人及残疾人学生捐款捐物达60万余元。成立石景山区扶残助残志愿者协会,成为我区第19支志愿者队伍,现有注册志愿者246名。
二、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石景山区残疾人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残疾人家庭收入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较快,基本实现与首都经济同步发展。随着小康进程的推进,残疾人绝对贫困的问题正在得到根本性解决,但残疾人家庭收入水平仍落后于社会平均水平。从我区的情况看,残疾人享受低保的比例远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尤其是依靠低保生活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比例更高。“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增收的动能不足,残健差距有可能进一步拉大。
残疾人仍有明显的民生短板有待弥补。一是残疾人的医疗负担普遍较重。有的区(如大兴区)出台了困难人群医疗费用的二次报销政策,而我区尚缺乏相关政策。二是残疾人的养护照料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历年残疾人基本需求和服务状况动态更新调查数据都显示,我区残疾人在寄宿托养及日间照料需求方面还存在较大缺口。三是残疾人的出行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残疾人的出行困难是残疾人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还需要更加有力的政策手段加以满足。
对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力度仍需加大。随着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一定保障,但残疾人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情况仍有发生。现有残疾人救助制度主要针对重残、无业、低收入,在残疾人家庭中出现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的支出型贫困时,各类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都会面临较大困难,社会救助力度有所欠缺。
对残疾人基础信息的掌握还存在短板。对残疾人的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必须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如果采用传统手段提供个性服务,就会面临效率低下、成本高昂的问题。采用传统的普查方法收集残疾人的需求信息,成本高、周期长,整体效益不高。此外,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各部门、各单位之间数据流通不畅。目前主要采取通过定期与相关部门调取信息的方式取得残疾人低保、社保情况等相关数据,不能实时掌握残疾人的情况和处境,造成信息滞后,无法宏观掌握区内残疾人情况,无法及时对有需要的残疾人进行精准帮扶。
三、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不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残疾人工作做出明确部署,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全力筹办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国家大事,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路径,聚焦“七有”“五性”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这些都将为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事业治理效能,进而推动首都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注入强大动力。
“十三五”期间,石景山区残疾人的数量及结构有明显变化。持证残疾人的数量持续增长,特别是老龄残疾人大幅度增长。2015年被调查的持证残疾人数量是15427人,2018年达到19714人,增加了4287人。60周岁及以上组的残疾人人数增加了4375人,占比增加了12.9%,达到55.6%。从结构上看,肢体和多重残疾人的增长更快,残疾等级两极分化的情况较为明显(四级轻残及一级重残的占比增加,二级三级残疾的人数虽然有所增加,但占比均有所下降)。预计“十四五”期间石景山区残疾人的人数将继续保持增长,残疾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残疾人人口的结构持续变动,这些变化对石景山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本区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紧扣“七有”“五性”要求,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以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牢守住基本生活保障的底线,紧紧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均等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积极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残疾人组织赋能,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弱有所扶、协调发展
始终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工作大局统筹推动,格外关心关注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坚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将残疾人事业逐步引向一个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以提高残疾人工作的品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提升残疾人幸福感、满意感为目标的内涵式发展阶段。以共享、公平、增能、融合和治理作为“十四五”时期石景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核心理念,以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求和残疾人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发展,让改革创新成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三)坚持提升残疾人事业的治理效能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同时,更加注重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基层和群众主体作用,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活力和效能。
(四)坚持兜底保障与积极赋能相统一
一方面要守住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的底线,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全体残疾人的全覆盖,织密扎牢扶危济困最基本的“安全网”。另一方面要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多措并举赋能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及残疾人社会组织,发扬自强精神,增强内生动力,促进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以残疾人满意为新的工作理念
将残疾人工作的关注点由前端的问需转向后端的需求满足上,将残疾人工作的重点由数量的充足转向质量的充分上,将残疾人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残疾人工作好坏的核心标准。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残疾人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得到更高满足,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新提升,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更加强大,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事业成为石景山区文明进步的重要窗口。
——继续补足残疾人基本民生的短板,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残疾人医疗负担明显降低,残疾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残疾人在养护照料及出行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更多满足。
——更好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残疾人独立生活能力增强,残疾人健康水平提升,打造幸福和谐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文体休闲活动更加丰富,残疾人的生活幸福感得到明显提升。
——进一步为残疾人赋权增能,残疾人就业质量和受教育水平提高,残疾人康复工作得到更快发展,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
——提升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街道残疾人服务功能更加健全,社区服务残疾人功能得到强化,社会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
——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大幅度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公益慈善事业更加壮大,助残志愿活动更加广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得到优化。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补足残疾人基本民生短板
(一)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北京市残疾人精准帮扶专项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保障政策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适度放宽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条件。加大对支出型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做好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而致贫、返贫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保证广大残疾人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加大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保障力度,消除零就业残疾人家庭。针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重度残疾、多重残疾和单身残疾、单亲残疾家庭以及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能力薄弱等问题的残疾人家庭,加强定期访视、分类照顾和居家服务。在重大节日、助残日期间关心关爱残疾人。建立疫情、灾情等特殊情况下残疾人保护的长效机制,建立疫情灾情残疾人应急救助预案,完善各项临时救助和应急帮扶措施。
(二)满足残疾人养护照料需求
完善居家安养、社区日间照料、机构托养相衔接的残疾人养护照料体系。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增加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服务的数量,扩大购买服务的内容范围,加强对居家服务的监管,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短期的就近就便的“喘息式”服务。通过餐饮企业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安全的配餐、就餐和送餐服务。利用温馨家园、职业康复站、社区托老所等资源,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职业康复、帮助性就业等服务。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建成后,为残疾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等照护服务。积极将残疾人纳入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当中。鼓励老年照护机构、医疗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兴办残疾人养护照料服务机构,或直接向残疾人提供养护照料服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满足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的服务需求。挖掘区内外精神残疾人康复及养护机构资源,择优选择并扶持1-2家作为接收本区精神残疾人养老及照料的定点机构。
(三)降低残疾人医疗负担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救助对象从限定范围扩大到自付医疗费远超家庭收入水平的残疾人家庭,并对患有慢性病的残疾人进行一定程度的救助。建立残疾人突发急病、大病时的紧急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鼓励社区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活动,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部分残疾人就医出行需求,鼓励医疗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电话预约、绿色通道、导医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残疾人就医的便利程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无障碍化水平,增加其所能提供的药品的种类,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卫生服务。继续提高家庭医生服务的签约率,不断充实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各类商业保险产品,杜绝歧视性条款。
(四)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落实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保障待遇,加大重度残疾人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和市场租房补贴力度,提高精准保障水平,通过实物和货币并举,加快实现重度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应保尽保。继续推进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加大投入,提高改造标准,满足各类残疾人的无障碍改造需求。对残疾人住房情况进行筛查,对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脏乱的残疾人家庭进行一户一策的改造提升。开展残疾人“智能家居”建设,推广普及一些经济适用的智能家居设施,提升残疾人居家生活的便利程度。
(五)更好满足残疾人的出行需求
落实无障碍出租车补贴制度,优化无障碍出租车运营方式。强化居民小区及周边,特别是老旧小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打造一公里无障碍生活圈。提高残疾人当中电动轮椅的普及率及使用率,加强与轮椅出行相关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或开展志愿活动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助行服务。
二、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
(一)增强残疾人独立生活能力
加大宣传力度,激发残疾人自立自强意识。采用多种形式专题培训,增进残疾人的独立生活知识和独立生活技能。开展各类体验或实践活动,提高残疾人独立处理生活问题的能力。关注残疾人在人际交往中遇到的矛盾和困惑,提高其应对人际挫折的能力。开展残疾人“人人拥有一部智能手机活动”,使大多数有条件的残疾人能够通过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反映需求、申请服务、便利生活,帮助残疾人一定程度上摆脱对他人的依赖,提高生活质量。
(二)加强对残疾人的健康保障
继续为持证低保家庭残疾人和重残无业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基本体检服务,提高体检标准,开设更多残疾人专场和上门体检服务。建立残疾人健康影响评价制度,积极治理影响残疾人健康的危险因素。加强对残疾人的健康教育,为残疾人开设健康讲座,强化对残疾人的健康知识普及,帮助残疾人提高健康素养,养成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广泛开展残疾人文体健身活动,加强适合残疾人的集体类文体项目的开发,促进康复体育的发展。发挥中医药在增进残疾人健康上的独特优势,在残疾人中开展“中医治未病”活动。
(三)重视残疾人的婚姻家庭问题
关心适龄残疾人的婚恋问题,与妇联等部门合作,帮助残疾人建立家庭。面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开设婚姻家庭类的培训或讲座,购买婚姻家庭方面的社会服务,帮助残疾人掌握家庭关系调适的技巧,打造幸福和谐的残疾人家庭。
(四)丰富残疾人文体休闲活动
坚持“残健共享、残健相融”的指导理念,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组织更多残疾人和健全人共同参加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大对街道残疾人“追梦艺术团”“海燕艺术团”等文化团队的支持力度,巩固“一街道一品牌”的残疾人文化特色。利用“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残疾人图书分馆”,定期组织残疾人开展阅读活动。继续以冬残奥为主题开展系列文体活动,大力普及残疾人群众性冰雪运动。实施居家文化服务工程,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能够学习提升、放松心情、身心愉悦、生命保健、体能恢复的文体休闲用品,帮助残疾人掌握一定的文体休闲知识和技能。提高残疾人家庭有线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普及率。大力发展残疾人公益旅游项目,强化无障碍化建设与运用,培养专业服务队伍,组织以观光度假、休闲娱乐、康体医疗为主题的节奏舒缓、进入性强、短途行程的旅游活动。
(五)提升残疾人的生活幸福感
构建残疾人心理服务体系,在残疾人温馨家园增设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人员作为志愿工作者,建立残疾人心理服务档案,个性化、专业化地开展残疾人心理康复活动。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引导社会上的心理咨询热线或心理服务网站为本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为重度残疾人照顾者提供康复技术和护理知识指导、心理疏导、喘息服务等。加强对后天致残、重残、女性和肢体残疾人等特殊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关爱。
三、促进残疾人自我发展
(一)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依法推进区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招录和招聘残疾人就业,逐步扩大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预留残疾人岗位的数量和范围。鼓励社会单位集中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或适合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的岗位,积极引进或培育类似“残友软件”“喜憨儿洗车”等残疾人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推进残疾人在社会组织中就业。加大盲人保健按摩行业品牌建设力度,推动盲人按摩人员在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继续推进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建设,实现帮扶性就业基地全覆盖,引进优质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稳定期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就业。继续加强对残疾人个体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残疾人通过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加大对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强的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力度,让有意愿有能力的残疾人优先得到就业。以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通过提供就业信息、建立实践平台、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增强就业服务的实效性。加大对就业过渡期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的支持,建立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督导制度,实现政策落实和服务提供的深度融合。加大对已就业残疾人的在业支持力度。为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残疾人提供岗位适应性训练以及引导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提供岗位定制服务。对已就业的残疾人提供跟踪服务,提高已就业残疾人的岗位适应性和职业满意度。完善为安置单位的服务支持体系,为单位招用残疾人后提供更多支持,如无障碍环境、融合就业环境方面的补贴或技术指导。为遭受就业歧视或遭遇劳动纠纷的残疾人提供代理维权服务。加大对失业残疾人的服务力度。
(二)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
落实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措施,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加快特殊学前教育的发展,对在各类学前教育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给予普惠性资助,为残疾儿童提供康教结合、医教结合的学前教育服务。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加大对残疾大学生学习、生活和就业的帮扶力度。为各个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提供免费的辅助器具和辅助技术支持,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参与活动提供便利的无障碍设施。探索医教结合的机制,由医院将身体康复、教育的适切方案传递给教育单位。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继续发展,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帮助残疾人参加重要的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残疾人通过远程教育系统实现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
(三)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积极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完善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合理确定康复服务补助标准,让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康复。进一步提高康复保障程度,落实康复政策,推动将更多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加大对成年残疾人康复补助的力度,进一步降低精神残疾人的服药负担和照料负担,加大对一些残疾人特别需要的康复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结合“残疾预防日”“精神卫生日”等节日,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预防工作。继续以家庭康复培训学校为依托,开展医疗康复训练进家庭、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进家庭、心理疏导进家庭、文体活动进家庭“四进”家庭康复服务。通过网络平台向残疾人传播康复知识,开展远程康复辅导等服务。积极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的发展,继续开展康复体育进家庭活动。以社区康复为主要抓手强化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专业能力,建立适当的传递和转介体系使社区成为对多元化康复资源进行整合的重要载体,将社区康复的内容从传统康复拓展到包括生活、教育和就业支持在内的全面的康复。加强社区辅助器具站建设,配备更多数量和种类的辅助器具,及时更新破损器具。积极探索温馨家园、职康站多渠道提供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努力让每一个有需求的人能够及时获得辅具服务。深化“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模式。
(四)保障残疾人权益
健全残疾人问需机制,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继续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普法宣传。坚持律师值班制度和重点人“一人一档”工作,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力度。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继续做好重点时期、重点人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残疾人群体安全稳定。充分发挥残疾人界别人大、政协委员的作用,选择真正热心残疾人事务、具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士担任人大、政协委员,增加与残疾人相关的提案数量,推动增加人大、政协提高专项执法或专项调研的频率。充分发挥残疾人社会组织在残疾人维权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反映残疾人的社会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利益。适当发展残疾人自助组织,实现由被动维权向主动维权的转型。
四、提升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一)健全街道残疾人服务功能
健全街道残联的组织体系,对街道残联理事长及专干的岗位设置和待遇做出明确规定。街道温馨家园通过新建、扩建和改造提升,建成集残疾人事业管理、综合服务于一体的“旗舰店”,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不断扩大街道温馨家园的服务范围,把康复照料、辅具服务、就业培训、文体活动、维权服务、志愿助残、定期访视、证卡服务,政策咨询与帮办、代办和服务转介等作为温馨家园必备服务项目。支持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综合服务能力的企业及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温馨家园运营,实现温馨家园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温馨家园、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等服务设施双向融合设置,实行统一规划、资源整合、政策叠加、协同共建。落实街道主体责任,强化对温馨家园的日常监管。
(二)强化社区残疾人服务职能
强化社区残协建设,明确其地位及定位,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将残协工作充分整合到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工作中去,进一步吸引社区负责人、专业社工、热心人士和志愿者参加。社区级温馨家园加快建设,到2025年底,至少建成三家社区级温馨家园,2030年底,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基层社区温馨家园应建尽建,打通联系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区、街道、社区 “三级一体”的服务格局。以“三社联动”为主要模式,推动多方共同参与社区层面的残疾人服务工作。将社区康复的范围从传统康复扩展到残疾人的全面康复,以社区康复为社区层面残疾人服务的主要抓手。
(三)充分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的功能
稳定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的规模,符合条件的基层社区均应配备专职委员,提高协管员的待遇水平。提高专职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人选不足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残疾人家属担任专职委员的比重。明确专职委员的工作内容,建立规范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四)发挥助残社会组织的作用
加大对助残社会组织的孵育力度,为助残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提供绿色通道,支持助残社会组织优先进驻现有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探索整合利用各级残联、民政部门现有综合服务设施或服务场地,为初创期助残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加大协调力度,鼓励街道办事处、社区、企业、教育部门等将自己的闲置场地,以公益价格租赁给助残社会组织,帮助社会组织获得稳定的场地条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对优秀的服务项目进行长期扶持,形成品牌服务项目。强化对助残社会组织的培训辅导,提高其筹资能力、项目开发管理能力以及内部治理水平。统一宣传与推广,将一批优秀的助残社会组织进行推介,提高其知名度和可信度,为快速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对工作业绩突出,不断创新、实干的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更多支持,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促进良性互动。
(五)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
积极推动专门协会法人化转型,专门协会的工作努力实现由低水平履职向高水平履职的能力升级,工作状态由接受残联工作安排转变为协会积极主动作为,工作经费由单纯残联拨款转变为协会多元筹资,工作方式由协会亲力亲为转变为协会广泛动员、利用社会资源,工作内容由简单活动转变为高端、深度、宽领域服务。
五、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一)改进宣传工作
强化区残联微信公众号建设,通过推送消息,将热点新闻、办理事项、政策法规等内容推送到用户手中,让残疾人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并进行在线查询、问答,了解办事流程。同时,可将常用的业务放到用户的“手机”上,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从宣传对象上,要加强对残疾人自身以及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家属的宣传教育。从宣传内容上,要避免一味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把宣传重点更多放在新残疾人观、反歧视、残疾预防的宣传上。社会公众对智力、精神残疾人的刻板印象最为严重,强化对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正面形象的宣传。积极营造更多残健同行的机会,通过接触改变公众对残疾人的消极态度。
(二)发展残疾人公益慈善事业
积极引导各类公益慈善组织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组织公益慈善活动。鼓励和支持综合性慈善组织和区外助残组织在本区开展残疾人慈善项目。对辖区内社会单位资源进行摸底调查,鼓励提升其社会责任意识,开展更多数量、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扶残助残公益慈善活动,共同支持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持续推进全区无障碍设施改造
全面落实《石景山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2021年为全面提升年。重点解决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到位、不系统的问题,显著提升全区无障碍环境的规范性、适用性、系统性。“十四五”中后期着重建立系统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及维护的长效机制。
(四)开展助残志愿活动
建立完善区级助残志愿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助残志愿者协会,进一步整合助残志愿服务资源,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助残志愿者的日常管理,依托“志愿北京”信息平台,规范助残志愿者招募和实名注册。全面推行助残志愿服务台账管理和记录制度。实施推广助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提高市民参与助残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把平时常态化志愿服务同节日活动式志愿服务有机结合,推动助残志愿服务经常化、社会化。鼓励符合登记条件的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加大对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育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残疾人志愿服务需求信息,积极主动做好志愿者与残疾人之间的对接工作。充分动员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助残志愿服务。积极鼓励残疾人及其亲属组建自助及互助志愿服务团队,引导其就近就便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每个温馨家园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助残志愿者队伍。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通过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加强残联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激发党员干部为残疾人服务的热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二、完善实施机制
与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分阶段逐项制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措施和时间表、路线图。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区残工委要建立健全规划的监测评估制度,分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做好规划实施宣传工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让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加强协调配合
进一步加大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力度,强化区残工委职能。除定期开展联席会议之外,应密切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建立制度化的协商和沟通机制,定期向各相关成员单位转发残疾人口变动信息和服务需求信息。强化残工委必要的监督、检查、奖惩的职权,组织开展对各单位落实任务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工作薄弱环节,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协助区级人大、政协每年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界别协商。密切与区妇儿工委、老龄委的联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