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十四五”农业产业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编制实施好昌平区“十四五”时期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对促进昌平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具有重要的意义。
编制依据: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昌平区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等政策法规为依据。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