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乐陵市位于鲁西北,东毗庆云,西邻宁津,南与商河德惠新河相望,北与河 北省盐山、南皮以漳卫新河相隔,东南与阳信相连,西南与临邑、陵县接壤。地 处北纬37°18´-37°52´,东经117°21´-117°56´。东距渤海湾44.5 公里, 西距津浦路72 公里。市域南北长40 公里,东西宽30 公里。全市总面积1116.8 平方公里
城区位于市域东北方,南至郑店31 公里,北至漳卫新河南岸席家10 公里, 东至双庙赵乡小张村9.5 公里,西至茨头堡乡李纸坊22.5 公里。距济南118 公里, 距德州110 公里,距河北省泊镇81 公里,距天津216 公里,距张店185 公里。
近年来,全球的气候变化和城市局部气候变化,导致城市暴雨极端天气日益 增多,对社会管理、城市运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加之部分城市排水 防涝等基础设施滞后,调蓄雨水和应急管理能力不足,很多城市出现了严重的内 涝灾害,其发生的特点是发生范围广、积水深度大、积水时间长,近年来全国多 个城市由于暴雨造成的内涝积水,导致交通堵塞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影响了城市正常和安全运行,同时也对城市防洪排涝系统提出了严峻挑战。
党中央领导多次批示,要求研究和解决城市内涝问题。中国“现在的城市化 应该说不是完全的城镇化”;还强调“城镇建设必须科学规划,不仅要注重地上 高楼大厦,而且要十分重视地下管网的建设。城市建设必须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协 调,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
2013 年3 月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 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总体要求2014 年底前,在摸清现状基础上,编制 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力争5 年左右时间,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用10 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2013 年6 月13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23号文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鲁证办发[2013]15 号):要求2014年底前,全省各城市和县城要在调查摸底和原有城市防洪、排水专项规划基础上,编制(修编)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2018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在此基础上,再用5 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排蓄结合、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2013 年6 月18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建成[2013]98 号):要求各城市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大纲》要求抓紧编制各地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2015 年9 月1 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现状及建设规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鲁建成字[2015]29 号)提出我省“十三五”、“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目标是:到2020 年有效提升雨水调蓄、管渠排水能力,基本消除严重积水的易涝点。通过初期雨水截流、调蓄设施建设、分流改造,完成合流制排水管渠改造。选注提高我省排水防涝管理水平,形成日常监管与应急抢险相结合的排水防涝管理体系。到2025 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显著提升我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状况,建立完善的排水(雨水)防涝系统,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乐陵市城区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乐陵市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乐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乐陵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系统改造建设工作,按照城区排水(雨水)防涝总体要求,提出了对排水(雨水)防涝工程进行统筹规划,分期建设,达到城区排水(雨水)防涝协调发展的新局面。为此,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院编制《乐陵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以下简称“防涝规划”),我院在接受委托后,多次深入现场 收集了大量基础资料,并在充分征求、吸纳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本专项规 划的编制工作。
本次防涝专项规划是以乐陵市总体规划、排水专项规划、绿地规划等为依据, 在满足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乐陵市城市现状防涝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对规划区 雨水排水分区进行合理划分,雨水管渠按照新设计规划要求进行设计;提出河道 治理方案、排涝标准,规划公园绿地等低影响开挖单元的布局,确保城区排涝畅 通、安全。规划遵循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充分体现 了先进的规划理念和排水技术的进步,力求满足新形势下城市排涝建设的需要。
在本次规划编制期间,得到了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陵市规划局、乐 陵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协作,在此表示真挚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