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文物建筑,饱含着从过去的岁月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人民越来越认识到人类各种价值的统一性,从而把古代的纪念物看做共同的遗产。大家承认,为了子孙后代而妥善地保护它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威尼斯宪章》
1.1
1.2 第一章 保护规划基础
1.2.1 一、惠民概况
惠民县隶属山东省滨州市,地处山东省北部,北与阳信县接壤,东邻滨州市滨城区,南隔黄河与高青县、邹平县相望,西与商河县、济阳县交界。全县面积1357平方公里,辖12镇、3个街道办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63万。
惠民县是我国古代著名军事家,一代兵圣孙子的故里,2002年12月被山东省政府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惠民县南枕黄河,北望京津,东临渤海,西俯平野千畴,素有“鲁有首邑”、“燕赵门户,京津锁匙”之称,被誉为“齐北燕南都会地,悠悠古迹满名城”。
1.2.2 二、编制背景与动因
(一)宏观层面
1、文化背景下的城市竞争
在全球一体化全面快速的推进中,城市功能的国际化日益明显,城市本身意味着人类技术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最高表现,人们开始怀念城市的历史文化特征与自然地域特征。许多城市富有意义的城市景观和意向正在被破坏,千城一面现象凸显。在目前的城市竞争条件下,城市更加依赖于深藏在物质后面的“软性”要素,这意味着代表城市的历史文化地位日益重要,必须保护和重视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发挥,才能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2、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日益成熟
保护事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国际性的网络,并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各有关国际组织根据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发展的需要,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宪章等。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外,也逐渐与国际主流理念接轨,有关的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和成熟。
3、国家新型城镇化要求
国家新型城镇化是当前中国实施的最大发展战略,2014年3月16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新型城镇化要求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
(二)中微观层面
1、文化大省—山东
山东自古就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区之一,齐鲁文化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山东历史上曾出现了一大批在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化产生巨大影响的历史文化名人。(山东现有10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历史文化名城大省,仅次于江苏)。惠民历史根植于山东,文化大省孕育了惠民悠久的历史文化。
2、法律法规要求
惠民历史文化名城于2002年12月公布,至今尚未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应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3、保护与开发的矛盾
目前惠民历史城区范围内旧村密集、工业衰退,急需更新改造;但又恐于无序的更新改造破坏原有的历史风貌。因此,编制本次规划可以保护惠民古城风貌特色,引导良性开发,提升古城整体形象。
4、弘扬传统文化,保护历史遗产
惠民历史文化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编制本规划能更好地传承和弘扬惠民历史文化,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2.3 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的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最早可追溯到 50 年代梁思成先生的论述。但直到 80 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国际上普遍重视了历史环境的保护后 ,这一思想才逐渐受到重视并得以付诸实施。进入90 年代,在认识上不断深化、研究范围、研究内容、手段和方法等方面都有所丰富和创新 ,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发展态势。
1、城市保护阶段
我国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经历了普遍植树绿化、文物个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与历史文化地段的保护四个阶段。当今的保护不仅重视和保护有形的文物古迹、历史街区等实体 , 而且还注意挖掘和深化认识无形的历史文化内涵。
2、城市保护含义
指以城市为对象,对其具有一定科学、文化、历史与艺术价值内容的保护。保护的内容包括城市的格局和风貌;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水系、古树名木,自然风貌等;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总之,城市保护具有保护城市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含义。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的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的是“以人为本” ,即以历史保护为基础 ,旅游开发为手段 ,以彻底改善居住环境 ,提高市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为最终目的。
4、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是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需要解决的一个难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包含有几层涵义,包括发展生产与保护的关系;现代化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发展旅游事业与保护的关系;城市更新与保护的关系。保护存在两种类型 ,一是作为文物的保护 ,二是让传统参与现代社会的过程;更新也有两种趋向 ,一是强调继承,以传统为取向 ,依凭现代的背景 , 二是志在创新 ,以现代为取向 ,依凭传统的背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体现在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的矛盾之中。保护与发展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使居住者能够高质量地安居乐业。因此 ,开发利用要做好量与度的把握 ,避免片面将历史地段保护与开发旅游资源、获取经济效益紧密联系 ,造成旅游污染。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研究发展趋势是逐渐从宏观走向微观、单一走向多元、理论走向实践,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还处于一种摸索和尝试的阶段。
1.2.4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案例
1、意大利威尼斯
威尼斯是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范例。与世界上其它负有盛名的水城如曼谷、阿姆斯特丹、斯德哥尔摩相比,威尼斯不仅以泽国风情浓郁著称,更以对历史文化遗存、建筑及艺术杰作、文化名城的整体性保护而驰名,其经验主要有以下五条:
第一,重视场所精神,因地制宜,保持城市个性与特色。今日威尼斯面积仅5.9平方千米,四面环海,市区建在新月形的拉古纳澙湖中,由118个岛屿组成,177条大小河流纵横交错于2300条水巷之间,别具一格的桥有428座,每座桥都承载历史的沧桑。它们构成了这座遐迩闻名古城绵延不断的文脉和生态景观。
第二,威尼斯不仅保持了自身的可识别性及整体风貌,且将它统一于城市的肌理中。威尼斯游人如织,却无车马喧闹声。这里唯一的交通工具是船,既环保又有情调。威尼斯现有轮船、汽艇5000余艘。
第三,威尼斯十分注重保护现有的历史古迹,凸显城市标志性城市文化景观。威尼斯古迹文物众多。有著名的圣母玛利亚-萨卢特教堂、欧洲乃至“世界最美的广场”——圣马可广场,还有120座教堂、120座钟楼、64座修道院、40座宫殿及多处博物馆、剧院。政府为保护城市独特的文化生态系统主要通过城市规划和严格的整治有意识地进行干预,同时以法律和价格等手段控制游客人数。有效地保护了威尼斯自然与人文环境,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为保护文化遗存,威尼斯与自然灾害及环境污染展开了不懈地抗争。受工业化、城市化引发的“温室效应”等诸因素的影响,古老的建筑物、艺术杰作屡遭威胁。威尼斯政府适时推出了将圣马可广场加高0.1米并推出了一项工程浩大的“摩西计划”,即当海潮的高度超过1米时,79个水下闸门将会升高,将威尼斯澙湖与亚得里亚海隔开。为保护建筑物免遭酸雨腐蚀,威尼斯政府还明文规定:只能以电和煤气作为民用能源。
第五,通过举办各类如文化艺术展,如威尼斯美术双年展、一年一度的威尼斯电影节、狂欢节等活动,这座千年古城依然焕发着蓬勃的生命力。威尼斯这座“如凌波的维纳斯的海天之间迷人的城市”得以延续了它的历史文脉,保持了宜人的视觉环境和独有的魅力,使其古老的文化遗存与当代人和谐共处。今日威尼斯寓创新精神、时尚前卫于传统、古典浪漫气息之中。
2、苏州古城保护
公元前514年,吴王阖闾因兴威定霸筑了苏州城。苏州城的范围,东西南北都以环城河为界,凡是环城河以内的为苏州城,在这一区域内,其面积为14.2平方公里。2521年来,这一城址始终未变,环城河依然流水潺潺;城市格局尚存,苏州城依然保持了“前街后河、河街并行”的双棋盘格局,面积仍然为14.2平方公里。由于苏州城历史悠久,因此人们习惯上都把苏州城称为古城,所以14.2平方公里的面积也就是古城面积。
苏州市规划部门根据科学保护古城需要,明确将苏州古城的保护范围划定为“一城、二线、三片”。一城,即古城,含环城河;二线,即山塘线和上塘线;三片为虎丘片、留园片和寒山片。经历了“古宅新居”、街坊改造等几个阶段,苏州古城迁出了160多家工厂和10多万居民,古城展露新颜,但街坊格局没变,大部分新建筑的空间体量、建筑风格都保持了古城风貌的延续。
3、平遥古城
平遥古城位于山西北部,是一座具有27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是目前我国唯一以整体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获得成功的古县城。
平遥旧称“古陶”,明朝初年,为防御外族南扰,始建城墙,洪武三年(公园1370年)在旧墙基础上重筑扩修,并全面包砖。以后景泰、正德、嘉靖、隆庆和万历各代进行过十次的补修和修葺,更新城楼,增设敌台。康熙四十三年(公园1703年)因皇帝戏巡路经平遥,而筑了四面大城楼,使城池更加壮观。平遥城墙总周长6163米,墙高约12米,把面积约2.25平方公里的平遥县城一隔为两个风格迥异的世界。城墙以内街道、铺面、市楼保留明清形制;城墙以为为新城。这是一座古代与现代建筑各成一体、交相辉映、令人遐思不已的佳地。
4、台儿庄
台儿庄形成于汉,发展于元,繁荣于明清。据《峄县志》记载:“台庄跨漕渠,当南北孔道,商旅所萃,居民饶给,村镇之大,甲于一邑,被乾隆称为天下第一庄”,呈现出“商贾迤逦,一河渔火,歌声十里,夜不罢市”的繁荣景象。1938年春发生的台儿庄大战,使这座古城化为废墟。2008年4月,枣庄市启动台儿庄古城重建工作,着力把台儿庄古城打造成为中国第一座二战纪念城市,打造成为沿运河独有、国内乃至世界知名的文化旅游品牌。
台儿庄古城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包括11个功能分区、8大景区和29个景点,按照“大战故地、运河古城、江北水乡、时尚生活”的定位,遵循“存古、复古、创古”的理念,将保存下来的大战遗址、古城墙、古码头、古民居、古街巷、古商埠、古庙宇、古会馆等历史遗产科学地进行修复。经过2年的精雕细琢,一座融汇“齐鲁豪情”,兼具“江南韵致”的古城初露芳容。
1.2.5 五、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分为两个层次:
县域:惠民县域范围,面积为135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北起规划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起庆淄路,东至东环路范围,面积146.95平方公里。其中历史城区为本次规划的主要区域,其范围以护城河外边扩50米为基准,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线划定;面积为 376.10公顷。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4-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1.2.6 六、规划依据、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与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
(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年);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7)《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年);
(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4年);
(9)《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
(10)《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
(1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04年);
(1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1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
2、地方性法规与文件
(1)《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7年);
(2)《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4年);
(3)《滨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2005年);
(4)《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5)《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6)《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年)》;
(7)《惠民县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年)。
3、公约、宪章与相关文件
(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
(2)《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威尼斯宪章》,1964年);
(3)《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即《华盛顿宪章》,1987年);
(4)《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1994年);
(5)《关于保护民间建筑遗产的宪章》(1999年);
(6)《国际文化旅游宪章》(1999年);
(7)《西安宣言—关于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2005年)。
(二)规划指导思想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集中力量对存留至今的真实历史遗存及其蕴涵的宝贵历史信息给予保护,同时应保护好历史遗存与其周围的环境。
2、树立整体保护思想,保护规划应与惠民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使之成为惠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促进城市建设与名城保护的协调发展。
3、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
4、坚持“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保护与继承名城历史文化特色。
(三)规划原则
1、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原则
建构系统完整的保护框架,基于价值评估,从物质与非物质、遗迹与环境整体保护的角度出发,对物质文化遗产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全面的保护;同时对重要历史文化遗存进行重点保护。
2、积极保护、适当恢复原则
坚持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采用分层分级的保护策略,对不同的历史文化遗产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切实有效地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对能反映惠民特色的、资料详实的古建筑物、构筑物可适当恢复。
3、有效控制、综合整治原则
运用控制性保护规划方法,在建筑高度、色彩、形式等方面制定控制原则,提高规划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现状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区域需进行综合整治,逐步改造以达保护要求。
4、保护优先、合理发展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正确处理保护、利用与建设的关系。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也应当从人文发展的角度出发,满足现代化生活与工作的需要,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力求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共赢。
1.2.7 七、规划框架与保护内容
(一)规划框架
按照“现状评价—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传承利用”的基本思路形成本次的规划框架,详见上图。
(二)保护内容
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确定保护内容分为四个层次,两个重点。
1、四个层次:县域层面、中心城区层面、历史城区层面、文物古迹点
县域层面:县域内各级历史文化名城(惠民)、名镇(魏集)以及与历史文化发展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水系、古树名木等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
中心城区层面:中心城区景观风貌整体控制、划定保护范围等。
历史城区层面:整体保护古城格局与风貌,加强街巷格局、水系绿化、景观风貌的保护与整治,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城区内文物古迹点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住生活质量。
文物古迹点:明确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强化保护措施。
2、两个重点:惠民历史城区、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
1.2.8 八、相关规划解读
(一)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规划2020年惠民城市人口20万人,建设用地21.6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主要向东发展,控制向西、向南发展。
3、中心城区规划结构
惠民县县城规划布局为“四片区、五节点”。
“四片区”——古城区、南部城区、东部城区、工业区
惠民县县城由现状建城区向东发展,形成古城区、南部城区、东部城区、工业区四个城市发展片区,新旧相依,四片区并列发展。
“五节点”。古城保护区节点:位于古城区内,是惠民县城的历史文化中心。古城保护区节点主要包括古城墙及护城河,是县城文物古迹保护的重中之重。南部城区内商业中心节点:位于南部城区西部,车站路与北十字街相交的区域,以商业金融、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东部城区内商业中心节点:位于东部城区东部,东西十字街与鲁北大街相交的区域,以商务办公、商业金融、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物流园区节点:位于工业区西南,以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工业区内,已原则通过国家开发区设立审核,经省政府同意,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其主要产业为纺织、汽车零部件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古城墙周边100米以内,护城河周边50米以内划定为绝对保护区,该范围内严格按《国家文物保护法》执行。
古城墙周边200米以内,护城河周边100米以内,以及由护城河围合的古城区域,包括孙子故园,划定为建筑控制与视线保护区,该区内建筑高度控制24米内。
(二)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编制中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垣遗址周边100米、护城河周边50米范围,划定为核心保护区。城垣遗址周边200米、护城河周边100米范围;孙子故园及乐安街周边沿街范围,划定为建设控制区。古城内其它区域划定为环境协调区。
(三)惠民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范围
惠民县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护城河以内地区,即惠民古城所在地区,总规划用地309.84公顷,以护城河的河道中心线为规划边界。
2、功能定位
山东省的历史文化名城、孙子文化旅游的核心区、惠民县的商业文化中心、生态宜居型的居住片区。
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两环、六片、多节点”的空间结构。
十字商业轴:沿南北十字街(鼓楼街、南门大街)和东西十字街(东关大街、西关大街)两侧,是惠民古城内商业、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地。
历史文化环与生态绿环:沿方形环状护城河水系及滨河绿地,形成惠民古城的生态绿环,为古城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生态绿环结合古城内的海子水面,向古城内的地块锲入,形成丰富多样的绿化水系景观。沿北门大街、府前路(武定府衙门前路)、察院街、城隍庙街、塘坊街,以及糖坊街海子,组成了惠民古城的内环。
六个居住组团:根据古城内主次干道的划分,自然形成六个居住组团,分别形成六个居住邻里单元。
多个空间节点:古城内存在多个空间节点。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城垣遗址周边100米、护城河周边50米范围,划定为核心保护区。城垣遗址周边200米、护城河周边100米范围;孙子故园及乐安街周边沿街范围,划定为建设控制区。古城内其它区域划定为环境协调区。
(四)孙子国际旅游开发区概念性详细规划(编制中)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起阎北路、西至庆淄路,南七文安路,北至孙子兵法城北边缘,总面积11.07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
以文化旅游、观光体验、休闲养生、商业服务、生活居住等功能为主体的综合性旅游开发区,是惠民县城主要的功能区之一。
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环、二心、三轴、四片、多节点”的空间结构。
一环:南面沿方形环状护城河水系及滨河绿地延伸连接北面孙子文化旅游片区的孙子兵法城市、农家乐等各个节点形成的环路。
二心:孙子文化旅游区服务核心与古城旅游区核心区。
三轴:贯穿南北的发展主轴线;北面孙子文化旅游区介于孙子兵法城和论坛区的到来,延伸穿过居住社区中心形成东西向的发展次轴;沿南面古城游览区十字街之东西向的发展次轴。
四片:孙子旅游产业片区、居住片区、古城片区和银发产业片区。
多节点:多个空间节点。
4、历史建筑恢复建议
规划对古城区的历史建筑进行认真的分析,提出了部分拟恢复建筑的重要历史价值、复建位置与复建风格。恢复历史建筑包括公署类的钟鼓楼;文教类的文庙、凤凰台;武备类的太公庙、点将台、北城门;宗教类的城隍庙、三学寺、白衣阁、关帝庙;名人类的孙武庙、朔庙、敬侯祠、相国第等。
(五)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县域绿地系统
县域绿地系统规划形成“一带、三区、三纵四横”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规划以惠民县境内的黄河为骨干,以黄河支流为分支,沿河两岸各控制100-300米,结合农田、果园、水系河道防护林、带状公园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带。
三区:北部生态保护区、中部生态保护区、南部生态保护区
三纵四横:即主要河流和道路两侧的七条生态防护廊道,包括:沙河、徒骇河、大济路、乐胡路、庆淄路、永莘路、220国道两侧的防护廊道。必须保证生态主廊道范围内的生态用地不被侵占,同时在河流、道路两侧建设宽度不低于50米防护林带。
2、县城绿地系统
惠民县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结构可以概括为“一环保护、三带贯通、三区为核、九廊纵横”。
(1)一环:外围生态保护环;
(2)三带:刘黄沟滨水景观游憩带、幸福河城市休闲带、沙河湿地景观体验带;
(3)三核:古城生态展示核、新城生态游憩核、孙武湖生态保护核;
(4)九廊:南北十字街历史展示廊、鲁北大街文化休闲廊、老史何路田园风情廊、福田东路城市形象展示廊、府前路—北护城河绿化景观廊、东西十字街—永莘路城市形象景观廊、故园南路—福田北路城市休闲景观廊、车站路—武定府路城市产业景观廊、纬四路绿化景观通廊。
3、名树古木
惠民县共有散生古树180株,古树群2个,有名木21株,分别为紫藤1株,皂角7株,国槐8株,石榴1株,龙爪槐1株,侧柏2株,酸枣1株。按树龄划分为: 300年以上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26株,100- 300年属国家二级保护的有154株。惠民城区现存有详细记载的古树名木73株。按树龄划分:树龄1000年(包括1000年)以上的古树5株,有国槐(4株)、龙爪槐(1株);500—1000年(包括500年)古树1株,国槐(1株);300—500年(包括300年)古树7株;100—300年(包括100年)古树60株,有国槐(41株)、紫藤(1株)、桑树(3株)、枣树(11株)、皂荚(1株)、杜仲(1株)、侧柏(2株)。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保护范围:惠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为护城河内的惠民古城区,占地总面积309.84公顷。
保护分级:一级保护区为惠民古城墙,在这个地带严禁修建建筑和构筑物,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二级保护区为护城河沿岸滨水绿地,在这个地带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部门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方案修建建筑与构筑物。三级保护区为护城河内的历史传统街坊,在这个地带修建建筑物与构筑物,相关设计方案须征得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城乡规划部门批准。外围协调区为护城河向外扩展100米的范围,在这个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护城河的环境风貌。相关设计方案征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六)惠民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
规划排水体质采用分流制原则,老城区逐步改造为分流制,新建区采用分流制;雨水采用分散式,雨水资源化原则;污水采用分区式,集中处理,污水再生利用。
幸福河以西车站路以北为北部污水分区,幸福河以东车站路以南为南部污水分区,在利用开发区污水厂的基础上,于城北于村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
(七)修建性详细规划
1、棣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棣园项目位于武定府两侧,现状一期开发建成区域位于武定府西侧,为居住项目。
2、鼎聖国际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位于南门大街与东门大街交汇处东南,用地规模15.29公顷,为商务、商业项目。
1.3 第二章 历史文化资源评价
1.3.1 一、区域历史环境分析
(一)历史地理环境
1、宏观地理区位
惠民五千年历史变迁,至秦置县,历经四迁,到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建筑棣州城,即现在的惠民城。惠民县古有“鲁北首邑”、燕京门户、“神京锁钥“的美誉,一度成为北上京津、南下腹地的要塞,在军事防御上具有重要地位;在北宋时期,更是宋代北方重要的战略要地,交通要道,地理位置非常显著。
现惠民处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开发圈,是山东半岛内陆通往京津、唐地区的交通要道,地理位置较为重要。
2、地理水文
惠民县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下游,地势平坦,境内全部是黄河泥沙淤积成的平原,海拔8-20.7米。
惠民县南界为黄河,有史记载黄河下游大的改道有26次,以及数千次决口,使得惠民成为历史上洪泛区较为严重的区域之一。
从棣州古城发展史上来看,随唐时期建设在今辛店镇先棣州村一带的棣州城以及后梁时期建设在今清河镇古城马村一带的棣州城都是毁于黄河泛滥。今日所见棣州古城选址经过多方勘察,高筑城墙、开挖护城河以及海子,都是了为了更好的防洪避“黄”,至今已有千年而免于水灾。因此,棣州城的数次迁移和选址重建也是与黄水泛滥抗争的结果。
3、自然景观
惠民地处平原地区,重要自然景观要素可以概括为“一湖一园、三河三平原”。
一湖:孙武湖水库;
一园:孙子故里森林公园(沙窝森林公园);
三河:黄河、徒骇河、沙河;
三平原:由三条主要河流分隔形成的北、中、南平原。
(二)历史文化环境
1、文化传承
惠民历史文化悠久,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多种地域文化交织融合,体现出了多元性的文化特征,有东夷文化、齐文化、兵家文化、儒家文化、鲁文化、宗教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等特征。在以齐鲁文化、儒家文化为代笔的山东文化大省来看,惠民的兵家文化是最为突出的。
东夷文化—古代中国早期黄河下游地区文明的主要代表。
齐文化—东夷文化的发展,以忠君爱民相统一、礼法结合、义利并重为特色的互补式政治;具有变革性、开放性、多元性、务实性和智慧性。
兵家文化—研究军事理论,从事军事活动的学派。
儒家文化—中心思想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其核心是“仁”。
鲁文化—强调尊尊而亲亲,崇尚德治精神,有重文倾向,尊重传统文化。
宗教文化—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相并存。
红色革命文化—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山东五大战略区之一。
2、古今圣贤
在历史的长河中,惠民长期作为鲁北地区的政治、军事、文化中心,哺育和涌现了许多先贤英才和历史名人。有一代兵圣:孙子,战国名将:赵奢,一代智圣:东方朔,唐画之祖:展子虔,千古流芳的孝子:任敬臣,元杂剧家:康进之;明佛学大师:智光和尚;清大学士:李之芳;中国铁路功臣:陈西林等。这些历史名人中最为惠民人民自豪的当属孙子、东方朔以及李之芳。
3、文物古迹
惠民县域内现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魏集镇;国家级文保单位:1处,魏氏庄园;省级文保单位:9处;市级文保单位:2处;县级文保单位:42项。
表1. 县域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 序号 | 名 称 | 年代 | 位 置 | 面积平方米) | 类别 | 保护 级别 | 公布批次或时间 |
| 1 | 魏氏庄园 | 清 | 惠民县魏集镇魏集街南首 | 27603 | 古建筑 | 国家级 | 国务院第四批 |
| 2 | 路家遗址 | 龙山 | 惠民县胡集镇路家村东200米 | 50000 | 古遗址 | 省级 | 省政府1992 |
| 3 | 大郭遗址 | 岳石~商周 | 惠民县城东南25华里的麻店镇东北8华里的大郭村东南角 | 10000 | 古遗址 | 省级 | 省政府1977 |
| 4 | 大商遗址 | 新石器~商周 | 惠民县城东北25华里的何坊镇东北3华里大商沟和北门沟处 | 10000 | 古遗址 | 省级 | 省政府1977 |
| 5 | 郝家遗址 | 商周 | 惠民县孙武街道办西5华里郝家村南 | 120000 | 古遗址 | 省级 | 省政府1992 |
| 6 | 惠民故城 | 宋~清 | 惠民县城北 | 28000 | 古遗址 | 省级 | 省政府第四批 |
| 7 | 肖家遗址 | 商周 | 惠民县城北孙武街道办肖家村南200米 | 160000 | 古遗址 | 省级 | 省政府第四批 |
| 8 | 泰山行宫 | 明 | 惠民县孙武街道办省屯村 | 1500 | 古建筑 | 省级 | 省政府第四批 |
| 9 | 丁河圈丁氏民居 | 清 | 惠民县魏集镇丁河圈村 | 1853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省级 | 省政府第四批 |
| 10 | 惠民英国教会医院 | 清 | 惠民县城 | 47763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省级 | 省政府第四批 |
| 11 | 大商二遗址 | 龙山~商 | 惠民县何坊镇大商村东南150米 | 40000 | 古遗址 | 市级 | 市政府2009.1.21 |
| 12 | 牛保冢 | 宋 | 惠民县石庙镇小霹雳庄南100米 | 10000 | 古墓葬 | 市级 | 市政府2012.7.17 |
| 13 | 陈谢遗址 | 元 | 惠民县何坊镇后谢村东北40米 | 75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14 | 杀猪徐遗址 | 宋 | 惠民县何坊镇杀猪徐村西南50米 | 2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15 | 南小吴遗址 | 周 | 惠民县城东北何坊镇小吴村南 | 72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16 | 大李遗址 | 商周 | 惠民县城东20华里大李村南 | 144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17 | 朱家遗址 | 商周 | 惠民县城东20华里何坊镇朱家村东250米 | 3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18 | 刘黄遗址 | 商周 | 惠民县城东8华里何坊镇刘黄村后 | 36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19 | 驻跸台遗址 | 明 | 惠民县孙武街道办台子崔村西南150米 | 8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20 | 水波杨遗址 | 周 | 惠民县城北孙武街道办水波杨村东30米 | 10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21 | 高家遗址 | 周 | 惠民县城北孙武街道办高家村北500米 | 3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22 | 翟家遗址 | 元 | 惠民县孙武街道办翟家村西北10米 | 105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23 | 大朱家遗址 | 汉 | 惠民县孙武街道办大朱家村南200米 | 2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24 | 老观赵遗址 | 唐宋 | 惠民县石庙镇老观赵村东500米 | 6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25 | 张上梁遗址 | 汉 | 惠民县城西石庙镇张上梁村北800米 | 165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26 | 石庙赵遗址 | 商周 | 惠民县城西石庙镇南500米 | 2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27 | 常家遗址 | 元 | 惠民县石庙镇常家村南10米 | 175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28 | 打箔路遗址 | 宋 | 惠民县皂户李镇打箔路村西南500米 | 5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29 | 于大夫遗址 | 商周 | 惠民县城东南25华里皂户李镇于大夫村南 | 1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30 | 孙家沟遗址 | 商周 | 惠民县麻店镇西北孙家沟村北100米 | 16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31 | 堤口杨遗址 | 宋 | 惠民县桑落墅镇堤口杨村南350米 | 3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32 | 张坊遗址 | 岳石、 商周、汉代 | 惠民县胡集镇东北1.5公里 | 25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33 | 小新城遗址 | 五代 | 惠民县清河镇古城李村东500米 | 42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34 | 张龙泉遗址 | 汉、宋 | 惠民县大年陈镇张龙泉村西北250米 | 72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35 | 文昌阁遗址 | 商周 | 惠民县城南40华里淄角镇南 | 12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36 | 三堡遗址 | 宋 | 惠民县辛店镇三堡村西南300米 | 24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37 | 先棣州古城遗址 | 晋、唐 | 惠民县辛店镇先棣州村东南角 | 300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38 | 台子陈遗址 |
| 惠民县孙武街道办台子陈村北 | 57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三批 |
| 39 | 王家店子遗址 | 周 | 惠民县麻店镇王家店子村北 | 6475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三批 |
| 40 | 陈湾遗址 | 周 | 惠民县淄角镇陈湾村南 | 70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三批 |
| 41 | 刘阮寺遗址 |
| 惠民县胡集镇刘阮寺村 | 2500 | 古遗址 | 县级 | 县政府第三批 |
| 42 | 娘娘坟古墓 | 唐 | 惠民县何坊镇前娘娘坟村西北100米 | 100 | 古墓葬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43 | 袁化中墓 | 明 | 惠民县清河镇袁家村东南250米 | 25 | 古墓葬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44 | 傌家神庙 | 清 | 惠民县辛店镇傌家村 | 52.84 | 古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三批 |
| 45 | 大巩家家庙 | 清 | 惠民县李庄镇大巩家村 | 199.29 | 古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三批 |
| 46 | 淄角烈士陵园 | 现代 | 惠民县淄角镇 | 5952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47 | 沙窝翟烈士墓 | 抗日战争 | 惠民县淄角镇沙窝村正西 | 1970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48 | 惠民烈士陵园 | 现代 | 惠民县城南关外 | 15000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49 | 李茂战斗遗址 | 抗日战争 | 惠民县石庙镇李茂村 | 250000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50 | 夹河战斗遗址 | 抗日战争 | 惠民县辛店镇夹河村 | 250000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51 | 姜楼天主堂 | 清 | 惠民县姜楼镇政府 | 593.4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 52 | 孙子书院 | 现代 | 惠民县城中心 | 4000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二批 |
| 53 | 王家店子教堂 | 民国 | 惠民县麻店镇王家店子村 | 2073.85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三批 |
| 54 | 归化烈士墓 | 抗日战争 | 惠民县石庙镇归化村 | 374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县级 | 县政府第一批 |
54项文物保护单位中最能体现惠民历史文化名城特点的是魏氏庄园、惠民故城与英教会医院。
(1)国家级文保单位:魏氏庄园—古代北方汉族民居建筑的杰出代表
魏氏庄园位于县城东南的魏集镇,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代城堡式建筑,是中国四大庄园之一。
魏氏庄园由树德堂、福寿堂、徒义堂(协增)三组院落组成,树德堂更具特色。 魏氏庄园的树德堂是清代武定府同知魏肇庆的私人宅第。庄园面积27613平方米,平面布局为长方形,东部是11301平方米的水塘,中部是7310平方米的宽大场院,西部是建筑群主体—城堡式住宅,占地7052平方米,在紧靠城堡式住宅的南部,是1940平方米的花园区。
魏氏庄园与惠民古城一南一北,交相辉映,共同承载着惠民的悠久历史与灿烂文化。
(2)省级文保单位:惠民故城—千年宋城遗址的见证
惠民故城位于城区内,现尚存残垣两段,即县城东北角、西北角各一段。东北角残垣南北长425米,东西长179米,顶部宽度不一,高度12.05米。西北角残垣南北长490米,东西长190米,顶部宽度不一,高度为12.5米。
惠县古城墙始建于宋代崇宁元年(1102年),宋代城墙为土墙。明代维修时开始用青砖包砌。自宋代始历代地方政府曾先后12次投资对城墙进行加固维修。
惠民古城墙在历史上曾起到重要的军事防护作用,它是惠民县古城历史变迁的见证。当前,保留下的惠民古城墙和护城河,在全国来说是少见的。
(3)省级文保单位:惠民英国教会医院—惠民地区基督教与西医技术传播的见证
英国教会医院建于1919年,原名“如己医院”,有“爱人如己”之意,是英国循道公会圣道堂在惠民县开设的一家大型教会医院。
现存建筑有6组,分别是主楼(山字楼)、院长楼、牧师楼两组、教堂(平房)、平房(平房)。所有建筑均为砖、木、石结构,总面积为4210.7平方米。
英国教会医院是目前滨州市最大的具有西洋风格的民国时期的建筑。
4、传统文化
惠民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惠民泥塑、胡集书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武定府酱菜、惠民制鼓技术、清河镇木板年画、东路梆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4项。
表2. 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类别 | 项目等级 | 文化空间 |
| 1 | 胡集书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国家级 | 胡集镇 |
| 2 | 惠民泥塑 | 传统艺术 | 国家级 | 皂户李镇张凯 |
| 3 | 清河镇木板年画 | 传统艺术 | 省级 | 清河镇王圣亮 |
| 4 | 东路梆子 | 传统艺术 | 省级 | 淄角镇 |
| 5 | 惠民武定府酱菜 | 传统技艺 | 省级 | 县城 |
| 6 | 惠民制鼓技艺 | 传统技艺 | 省级 | 魏集镇 |
| 7 | 白龙湾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清河镇 |
| 8 | 火把李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市级 | 皂户李镇火把李村 |
| 9 | 清河镇西路笛梆子 | 传统艺术 | 市级 | 清河镇薛乃莲 |
| 10 | 手扎灯笼 | 传统技艺 | 市级 | 何坊街道办张大官村 |
| 11 | 柳编编制技艺 | 传统技艺 | 市级 | 石庙镇柳编彭村 |
| 12 | 圈椅子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市级 | 集镇六甲杨村 |
| 13 | 陷棣州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辛店村先棣州村 |
| 14 | 东方朔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县城 |
| 15 | 秧歌 | 传统艺术 | 市级 | 全县 |
| 16 | 落子 | 传统艺术 | 市级 | 惠民县西部和南部 |
| 17 | 大吴高跷 | 传统艺术 | 市级 | 何坊街道办大吴村 |
| 18 | 踩寸子 | 传统艺术 | 市级 | 辛店镇河李村 |
| 19 | 一溜十八营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辛店镇一溜十八营 |
| 20 | 中华独有“傌”字村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辛店镇傌家村 |
| 21 | 牛保冢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县级 | 石庙镇 |
| 22 | 文昌阁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县级 | 淄角镇 |
| 23 | 火奶奶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24 | 丈八佛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县级 | 辛店镇 |
| 25 | 山东琴书 | 传统艺术 | 县级 | 麻店镇 |
| 26 | 木板大鼓书 | 传统艺术 | 县级 | 孙武街道办 |
| 27 | 魏集驴肉 | 传统技艺 | 县级 | 魏集镇 |
| 28 | 孙武酒 | 传统技艺 | 县级 | 一品酒业公司 |
| 29 | 杼综 | 传统技艺 | 县级 | 魏集镇 |
| 30 | 东路梆子大板胡 | 传统技艺 | 县级 | 淄角镇 |
| 31 | 冰糖葫芦 | 传统技艺 | 县级 | 麻店镇 |
| 32 | 毡靴 | 传统技艺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33 | 马蹄烧饼 | 传统技艺 | 县级 | 孙武街道办 |
| 34 | 陈洪口神话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辛店镇 |
| 35 | 华严寺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36 | 青龙街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37 | 青龙镇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淄角镇 |
| 38 | 魏五子乐善好施故事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魏集镇 |
| 39 | 清凉寺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魏集镇 |
| 40 | 太平殿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石庙镇 |
| 41 | 龙爪槐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胡集镇 |
| 42 | 传奇魏肇庆巨资建“豪宅”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魏集镇 |
| 43 | 芯子 | 传统艺术 | 县级 | 魏集镇 |
| 44 | 爬刀山 | 传统艺术 | 县级 | 姜楼镇 |
| 45 | 舞钢叉 | 传统艺术 | 县级 | 姜楼镇 |
| 46 | 蟹舞 | 传统艺术 | 县级 | 何坊街道办 |
| 47 | 高跷 | 传统艺术 | 县级 | 何坊街道办、胡集镇 |
| 48 | 马叉 | 传统艺术 | 县级 | 胡集镇 |
| 49 | 千锤膏 | 传统技艺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50 | 朱砂八宝敛疼散 | 传统技艺 | 县级 | 李庄镇 |
| 51 | 疖痛膏 | 传统技艺 | 县级 | 姜楼镇 |
| 52 | 桑落墅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53 | “拾金不昧”扁来历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54 | 苏堡村泰山奶奶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1.3.2 二、城市历史演变分析
(一)城市历史沿革
1、惠民由来
惠民县历史悠久,早在4500年前后的龙山文化时期,就有氏族部落在此聚居。惠民在夏代属于兖州域,商代属于蒲姑国,西周属于齐国,春秋、战国时期属于齐地。
厌次县:惠民县于秦代建县,称为厌次县;后来这里成为州府驻地,先后称为棣州、乐安州、武定州、武定府。
惠民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除厌次县,厌次县名自此不复存在。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始置惠民为附郭县,惠民县之名从此开始。
惠民县之名由来:据《嘉靖武定州志》载:“城东南二十里有惠民沟”。可见惠民县是以沟名命名县名。
2、历史变迁
(1)历史沿革
惠民县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夏商周三代时期。
秦:置厌次县,属齐郡。秦始皇以东南有天子气,乃东巡以厌(厌读压)之,次舍于此,故名。县治在今桑落墅北。
东汉明帝永平五年(62年),复改为厌次县,仍属平原郡。
北魏:名厌次,县治迁马岭城(今何坊乡二郎堂村北二里处),属沧州乐陵郡。北齐:556年(天保七年)废厌次,将原厌次县并入阳信县,县治马岭城,属乐陵郡。隋:初为阳信县,属渤海郡。586年(开皇六年)废渤海置棣州,县属棣州。
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厌次县,属棣州,县治迁至今辛店乡先棣州村一带。606年(大业二年)废棣州,厌次县属沧州。不久,废沧州,复置渤海郡,厌次属渤海郡。
唐:复置棣州,厌次属棣州。625年(武德八年),废棣州,厌次属沧州。643年(贞观十七年)复置棣州,州治驻厌次,厌次还属棣州。天宝初,改棣州为乐安郡,厌次属乐安郡。758年(乾元元年)改乐安郡为棣州,厌次属棣州。
五代:厌次属棣州。907年(后梁开平元年)棣 州刺史华温琪为避水患,将州治与县治均迁于厌次东南(今清河镇乡古城马村一带)。
宋:厌次县属河北东路棣州乐安郡。1015年(大中祥符八年)迁州治、厌次县治至阳信县界乔子镇之八方寺(今惠民县城址)。金:厌次属山东东路棣州防御郡。
元:厌次县属济南路棣州。
明:1368(洪武元年),废厌次县,域地入棣州。1403年(永乐元年),改棣州为乐安州。1426年(宣德元年)改乐安州为武定州,属济南府。
清:初仍为武定州地,1724年(雍正二年),武定州为山东布政使司直隶州。1734年(雍正十二年),武定州升为武定府,始置惠民县(因城东南20里有惠民沟而定名)。为武定府的附郭县。
中华民国:1914年,改岱北道为济南道,惠民县改属济南道。1925年,置武定道,道治设惠民城。1928年废武定道,惠民县直属山东省。1936年于惠民县城置山东省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辖惠民等11县。1939年中国共产党在惠民县境内西北部、西部、西南部开展抗日游击活动,1942年9月,冀鲁边区在商河、惠民两县边界地区建立商惠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4年10月渤海区建立惠(民)济(阳)商(河)三边县。
1945年9月,建立惠民市,惠民县原一、二区归惠民市管辖,市政府驻惠城;其余地区属惠民县管辖,县政府驻何李村(属第三堡乡)。惠民市、惠民县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署所辖。10月,撤商惠县、三边县。1946年12月建杨忠县。1949年4月,惠民县党政机关由何李村一带迁入惠民城。
1949年5月,杨忠县改称惠济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5月,渤海区撤销,原辖专区调整,建立惠民专区,专署机关驻惠城,惠民县属惠民专署管辖。惠济县撤销,其辖区分归惠民、济阳、商河三县。1961年4月10日,惠民县、滨县分治,惠民县原辖13处人民公社改为13个区,县政府迁回惠城。惠民县属惠民专署所辖。1967年3月,中共惠民县委、惠民县人民委员会被惠民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属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所辖。1978年,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惠民地区行署,辖县不变。至1985年,惠民县仍归惠民行署所辖。
(2)历史变迁划分
厌次因秦始皇东巡而得名,厌次城因元顷对其侯国统治的需要而建,大体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缘起时期、兴起时期、变迁时期、强盛时期、振兴时期。
①缘起时期—远古至秦初
早在4500年前后的龙山文化时期,就有氏族部落在此聚居。惠民在夏代属于兖州域,商代属于蒲姑国,西周属于齐国,春秋、战国时期属于齐地。
②兴起时期—秦至北魏初
秦统一中国后,在惠民一带设县,名为厌次县,属齐郡。厌次城在始皇东巡途中建立,在今阳信县雷家村一带。西汉改厌次县为富平县,王莽新政时期改富平县魏乐安亭,东汉明帝永平五年,又改回厌次县。
厌次(富平、乐安)在东汉后迅速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的中心城市;到晋时期发展成为这地区的军事、经济、商业中心。
③变迁时期—北魏至北宋1015
这期间,厌次县城经历了四次变迁,变迁多因战争与黄河泛滥的影响。北魏时期,厌次被毁,后经历马岭城(今二郎堂村),随唐时期的棣州城(今先棣州村),后梁(今古城李村),北宋棣州城(现今)。
④强盛时期—北宋1015至清
从北宋棣州城建设后,一度成为鲁北地区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中心。北宋棣州尽显繁华,其手工业非常繁华。至清雍正时期,其政治地位达到顶峰,始置惠民为附郭县,升武定州为武定府,为山东十府之一。
⑤振兴时期—清末至今
民国废武定府后到今,行政体制与管辖范围不断变更;至2000年6月,设立滨州市,惠民县归其管辖。这期间,惠民城市建设在古城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壮大。
(二)城市形态演变
惠民县城城市建设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古城区内发展,二是跳出古城向东向南发展。
1、古城内发展
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以前,惠民城市发展主要位于古城范围内,城市发展较为缓慢。
2、跳出古城向东、南发展
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时期,基于对古城的保护,跳出古城范围往东发展。这时期又可分为两小阶段,一是围绕古城发展,二是向东建设新城发展。
1.3.3 三、历史文化价值解读
(一)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1、兵家文化声名远播的发源地
文化大省山东以齐鲁文化、儒家文化为代表,惠民文化则是因为一代兵圣——孙子的影响,以兵家文化享誉全球。同时,多元文化的融合孕育了众多的古今圣贤与丰富的传统文化。
中国四大庄园之一的魏氏庄园以显著的军事建筑特点而闻名,也彰显了兵家文化的特征。
2、历史地位显著的鲁北首邑
惠民历为郡、州、府治所,素有“鲁北首邑”、燕京门户、“神京锁钥“的美誉,在古代鲁北区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今天,依然能够看见北宋时期的城垣、护城河以及后来发展的痕迹。
3、避黄防洪科学选址建设的千年古城
宋以前,惠民城址经历过四次变迁,既有战争的毁灭,也有黄河泛滥、洪水的威胁。现惠民古城始建于北宋时期,其选址经过多方的勘察论证与科学规划建设才使得遗存至今,免于黄水泛滥的威胁与洪水的袭击,安然无恙走过了千年历程。
现古城内以及周边海子颇多,护城河宽广水深,利于蓄洪,对于平原地区城市的防洪排涝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4、水城相依格局完整的方型古城
形态方面,惠民古城原城墙南北长1900米,东西宽1100米,四周环绕护城河河宽30-50米,呈规则的长方型特征。
整体格局方面,惠民古城的护城河、海子水面、方格路网使古城空间保留了传统格局的整体骨架;古城的4个瓮城城门遗址处依然是古城主要对外出入口;部分传统街巷依然清晰可见;因此,古城整体上保留了传统的空间格局,这种空间格局正是惠民古城最需要保留并保护的文化遗产,它体现了惠民古城的特色。
水系空间方面,保留完好的护城河水环是古城格局的结构性骨架,而海子水面的大量存在,使惠民古城风貌特色十分明显,展现了丰富的地域历史文化特色。
(二)名城保护工作现状
1、名城保护工作的积极成效
(1)积极推动兵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在原有孙子故园、孙子兵法国际学术研讨会举办的基础上于2002年启动建设了中国孙子兵法城、2005年启动建设了武圣园以及每年9月12日举办孙子文化旅游节等内容。这些都切实推动了兵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古城区的积极保护
为保护城墙遗址以及护城河,2005年,惠民县启动了千年护城河改造提升工程,疏浚河道,实施雨污分流,绿化种植等建设了环护城河公园以及城墙遗址公园。
依照历史原貌,恢复重建武定府。
(3)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
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并公布了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GPS测点;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做到了“四有”。对魏氏庄园、惠民故城、英国教会医院、孙子书院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修缮、制定了保卫管理制度。
(4)注重规划编制与研究
古城区域先后编制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孙子国际旅游区规划设计研究、以及部分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注重保护老城区的历史格局,对建筑高度、色彩、形式,以及历史建筑恢复都作出了一些具体的控制和研究,对古城保护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魏集镇《惠民县魏集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1-2030)》已编制完成。
2、存在问题
(1)古城内历史建筑不复存在
古城内的历史建筑,经过战火、文革的浩劫和新时期城市建设等原因,绝大多数已不复存在。
近年一些复建的反映地域历史文化特色的一些传统建筑,包括古城东南角的魁星阁、孙子故园、武定府衙建筑群等都为古城历史添荣增色。
(2)古城建筑风貌较为零乱
现古城内大多建筑为现代建筑。有复古仿制的历史风格建筑,有保留古韵但运用现代手法的新中式建筑风格,有现代建筑用传统元素装饰的风格,有纯现代建筑风格,也有村庄农房建筑;其建筑风貌、建筑颜色差异较大,整体不协调。
(3)古城水系环境面临挑战
现状古城区内的海子水系逐渐减少,填埋现象严重。
部分海子水体污染严重。
(4)文物保护力度不够
部分县级文物没有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
部分文物古迹年久失修。
1.4 第三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4.1 一、保护规划目标与主题立意
(一)保护规划目标
充分协调保护与更新的关系,从人文发展的角度制定可持续发展意义的保护规划。按照全面保护,重点突出的方针原则,保护惠民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完善保护机制,促进名城和谐发展,使惠民成为历史遗产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历史文化名城。
(二)主题立意
1、主题立意确定原则
(1) 代表地方传统与最大特色
惠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主题,应该能够代表惠民县城市发展的历史脉络,体现地方传统与地域特色,使最值得保护与珍惜的历史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使城市精神的精髓发扬光大。
(2)有利于城市特色保护
一个恰当的保护主题,可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引起地方居民的广泛认同,从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对城市迷失的精神内涵进行抢救,提升城市的总体品位与文化影响力。
(3)能够有力促进地方发展
保护主题的核心是保护,但也应考虑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互相促进,有效促进地方发展。在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对文化旅游产业的直接带动,历史文化保护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2、主题立意确定
本次保护规划主题立意:兵圣故里,鲁北宋城。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以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为基础,从文化内涵的传承与创新出发,将物质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合,建立兵学学术研究与创新体系;从自然地域景观风貌和人文格局传承角度出发,建立鲁北特色古城风貌体系。
1.4.2 二、县域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一)保护内容
惠民县域的保护要素由人工环境、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三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村镇、文保单位、森林公园、景区、河湖水系、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具体如下表。
表3. 县域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一览表
| 人工环境 | 历史文化名城 | 惠民古城区及其区内3项4处文物保护单位 |
| 历史村镇 | 魏集镇 | |
| 文保单位 | 县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4项 | |
| 自然环境 | 森林公园 | 孙子故里森林公园 |
| 景区 | 孙子兵法城、白龙湾黄河风情园、大年陈生态农业区 | |
| 河湖水系 | 黄河、徒骇河、沙河、幸福河、孙武湖等 | |
| 古树名木 | 180株古树名木 | |
| 人文环境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5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 |
| 优秀传统文化 | 惠民八景、民俗节庆、民间艺术、故事传说、民间信仰、老地名、老商号 |
(二)保护框架
根据惠民县县域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要素分布特点,其历史文化遗产分为人工与自然两部分,人工融入自然,自然借助人工,二者密不可分。
县域整体保护框架:一城一镇、一廊三带、三园多点(一城一镇南北据,三河三景横向连,神京锁钥古棣州,文物古迹多遗址)。
一城:惠民历史文化名城。
一镇:魏集历史文化名镇。
一廊:由惠民历史文化名城、魏集历史文化名镇以及沿线历史文物构筑的遗产廊道。
三带:由黄河、徒骇河、沙河形成的三条自然历史水系。
三园:孙子故里森林公园、白龙湾黄河风情园、大年陈生态农业区。
多点:县域范围内众多的文物古迹。
(三)历史文化村镇
1、魏集镇简介
县域范围内仅有魏集镇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魏集镇位于惠民县城东南30公里处,东临滨州市经济开发区距市委、市政府25公里,南隔黄河与淄博市高青县相望并架有浮桥相通,西与清河镇接壤,北接220国道与胡集毗连。
2、保护价值
魏集镇是山东省著名的黄河古镇,明清时是黄河下游重要的黄河古码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魏氏庄园位于镇区,建筑风格独特,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研究价值。
3、保护规划
(1)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以树德堂、福寿堂、徙义堂三组建筑群及其相关附属文物为核心,以及三组建筑群所处历史地理环境,按照公布的魏氏庄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并制定相应的保护管理要求,具体范围详见图。
(2)保护魏集镇“环水、十字街、三堂”的历史格局,重点保护魏氏庄园及其周边环境。
(3)整治镇区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完善设施配套,适度发展旅游和文化产业。
(四)风景资源与河湖水系
1、风景资源保护
将孙子故里森林公园、白龙湾黄河风情园、大年陈生态农业区纳入县域自然生态保护范围。
孙子故里森林公园:位于惠民县石庙镇与商河县交界处,占地约8000余亩,是山东省北方面积最大的平原林场,1984年被国家林业部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相关规定划定保护区范围。保护范围内除保护森林资源而建设的防火设施、林业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等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外不得建设其它项目,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禁止在非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和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焚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等。
白龙湾黄河风情园:白龙湾黄河段是历史上黄河决堤多发地段,有着白龙湾神话传说。现惠青大桥至白龙湾这一河段建有白龙湾风情体验主题公园。加强黄河风情园的绿化种植,严格控制园内建设项目规模,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大年陈生态农业区:是远近闻名的“水果之乡”、“蜜桃之乡”,现有红富士苹果园3万亩,惠民蜜桃园1万亩。发展集生态观光农业、民俗体验和乡村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特色旅游。生态农业区的保护应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发展生态旅游,保护和推广生态农业耕作方式,建立农业遗产科学保护机制。
2、河湖水系保护
境内黄河、徒骇河、沙河都有较多的历史传说,规划将此三河纳入县域自然生态保护范围。
按照自然生态原则,河流堤坝内加强污染治理,采用生态护坡、自然基底修复河流自然环境,积极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和退耕环湿的措施;严禁在河堤内侧、外侧100米范围内进行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的一切活动。河道堤坝外两侧与塘坝外围建设50-100米的生态防护林带;河流腹地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降低农业污染,提高河流水体水质标准。
1.4.3 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一)历史文化特色体现
城市特色维持与城市历史保护息息相关。从水文化 (蓝色文化) 保护、平面形态与空间特色保护、历史地段保护与天际线保护等方面探讨历史环境与城市特色的关系;从发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入手 , 着重从城市文化、城市风貌、城市格局、建筑文化等方面,阐明城市特色创造离不开保护与开发的问题。历史文化的延续与时代文化的创造是城市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 通过传统风貌特色的发掘与现代城市个性创造相结合 , 才能达到城市特色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完美统一。城市景观风貌特色的保护主要包括: 传统格局的保护和继承,建筑高度的控制,文物古建景观环境和传统街区的保护,建筑风格的探讨和探索。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体现在历史文化内涵挖掘、保护主题确定和整体风貌保护等方面。
不同自然环境和文化背景生长出来的城市,其文化内涵具有独特性。研究城市文化内涵的目的,绝非为了简单的现象描述,而是为了能指导城市建设,使城市具有合乎理想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利的个性特色。人们能获得对该城市作为文化所特有的意义的理解和解释,人们能由此而理解生活,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与地方文化传统,唤起人们热爱生活的激情和对理想的美好生活的追求。
(二)名城景观风貌整体控制
惠民历史文化名城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可概括为:两带三轴、两心两园、四区多点。
两带:沙河生态绿化景观带与幸福河风情景观带,其中沙河生态绿化景观带是展现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的郊野型绿化景观带;幸福河风情景观带是展现现代城市滨水景观的城市绿化景观带。
三轴:古城南北向传统文化轴、新城南北向现代文化轴与城市东西向发展轴。
两心:古城中心与新城中心。
两园:古城北部孙子文化园与新城北部孙武湖公园。
四区:古城风貌区、古城风貌协调区、现代城市风貌区和生态田园风貌区;
多点:包括文物古迹景观节点、人文景观节点等。
(三)名城保护
1、名城保护空间格局
惠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空间格局可概括为:一面景园三面城,环水海子映故城,文物名胜一三九,十字大街串新景。
一面景园三面城:是指古城外西北区域以孙子文化园、武圣园、田园为主的自然景观面与外围其它三面为城市人工景观面。
环水海子映故城:古城区最具特色的环护城河与海子最能反映古城的风貌特色,为方型古城增添灵动活力。
文物名胜一三九:指已恢复历史建筑群1处,即武定府;3处旅游景区,即孙子兵法城、武圣园和孙子故园;文物古迹点9处,即肖家遗址、翟家遗址、南小吴遗址、惠民故城、孙子故园、教会医院、刘黄遗址、娘娘坟古墓、大朱家遗址。
十字大街串新景:通过延续古城内东门大街与南门大街串联起外围地区新的景观功能区。 十字大街既是古城区内重要的功能轴,也是城市的空间发展轴。
2、名城分级保护
依据总体规划,将惠民历史文化名城划分为四个区,即历史城区范围、环境协调区、新城建设区和生态景观区。
历史城区范围:以护城河外边扩50米为基准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范围,面积376.10公顷。该区域是反映惠民历史文化名城的集中体现区,按照要求须保护好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合理调整古城区的职能、控制人口容量、疏解交通、完善市政配套、改善人居环境。
环境协调区:以护城河外边扩100米范围结合现状道路划定扣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后的区域,具体北至北环路,西至庆淄路,南至文安路,东至环城东路与阎北路连线,面积1073.34公顷。为维持一面景园三面城的古城周边空间格局,避免形成“围城”,特要求如下:
环境协调区内西城墙遗址西、北区域为孙子文化园与武圣园,应保持现状开敞绿色空间,可适当建设3层以下的和孙子文化展示有关的景观建筑.保护区西侧和北侧的城市建设用地环境协调区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住宅不得超过6层,宜采用坡屋顶,浅灰、灰蓝色为主的建筑风格。保护区南侧和东侧的城市建设用地环境协调区内新建建筑不宜超过24米,新建住宅不宜超过6层,宜采用坡屋顶,浅灰、灰蓝色为主的建筑风格;现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未来逐步改善。
城市其它建设区:中心城区除开古城区、古城环境协调区以外的其它建设区域,面积4010.88公顷;该区域是城市南拓、东部新城发展的聚集区,体现的是现代都市风貌,建筑形式与高度不作控制要求,但重要公共建筑以及开敞空间应体现惠民历史文化要素。
生态景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农业用地、发展备用地区域,面积9234.57公顷;该区域以发展生态农业为主。
1.4.4 四、历史城区保护
(一)历史城区范围
1、历史城区范围确定要素
(1)历史上古城范围
惠民古城历史上以护城河为界,护城河内为古城区。
(2)总体规划要求
惠民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将护城河外侧50米范围纳入保护范围。
(3)文物保护单位要求
古城墙文保单位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具体范围。
英国教会医院公布的保护范围与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地带。
(4)护城河外侧四周现状道路
2、历史城区范围
综合上述4个方面的要求,划定的历史城区范围面积为376.10公顷。
(二)历史城区现状分析
1、用地现状分析
历史城区内用地较为混杂,建设较满,以居住用地为主,其次为行政办公用地,商业用地和中小学用地。其中行政办公用地布局分散,旧村较多,给古城保护与更新带来一定的困难。
历史城区北部城墙遗址公园、护城河公园已建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部分旧村拆迁后闲置,杂草丛生。
表4. 历史城区现状用地一览表
| 用地类别 | 面积(公顷) | 占总用地比(%) | |
| 居住用地 | 82.97 | 22.06 | |
| 其中 | 二类居住用地 | 44.32 | 11.78 |
| 三类居住用地 | 38.65 | 10.28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54.89 | 14.59 |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19.62 | 5.22 |
| 文化设施用地 | 5.75 | 1.53 | |
| 教育科研用地 | 18.68 | 4.97 | |
| 中小学用地 | 17.58 | 4.67 | |
| 特殊教育用地 | 1.1 | 0.29 | |
| 医疗卫生用地 | 7.46 | 1.98 | |
| 文物古迹用地 | 3.38 | 0.90 | |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2.97 | 6.11 | |
| 其中 | 商业用地 | 21.48 | 5.71 |
| 商务用地 | 1.49 | 0.40 | |
| 工业用地 | 11.36 | 3.02 | |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34.77 | 9.24 | |
| 公用设施用地 | 0.37 | 0.10 | |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68.42 | 18.19 | |
| 城市总建设用地 | 275.75 | 73.32 | |
| 安保用地 | 0.23 | 0.06 | |
| 水域 | 68.95 | 18.33 | |
| 空地 | 31.17 | 8.29 | |
| 总用地 | 376.1 | 100.00 | |
2、街巷现状分析
现状街巷顺应古城方型形态布局,成方格网状,街巷整体延续了历史走向与位置,部分街巷传统路名仍然保留至今。现状主干路有武圣路、鼓楼街、庆淄路、西门大街、东门大街、南门大街、环城南路,现状次干路有环城东路、糖坊街。
存在问题:
部分巷道宽度较窄,路况较差,不适应现代化交通发展需求。
古城更新改造过程中,部分历史街巷正在消失。部分街巷由于两侧建筑高度影响,传统空间感已不复存在。
缺少社会公共停车场。
3、建筑现状分析
(1)建筑年代
1950年以前:英国教会医院。
1950-1990年:主要为村庄住宅、工业厂房以及部分单位内宿舍。
1980-2000年:主要为单位宿舍、沿街商业建筑。
2000-2010年:主要单位新改建、增建住宅。
2010年后:新建小区住宅、商业建筑、复建武定府。
表5. 历史城区现状建筑年代分类一览表
| 年份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1950年以前 | 0.17 |
| 1950-1990年 | 33.66 |
| 1980-2000年 | 30.22 |
| 2000-2010年 | 19.79 |
| 2010年后 | 68.68 |
| 合计 | 152.52 |
(2)建筑质量
建筑质量好:以新建建筑为主,主体建筑结构完好,维护部件完整,外观较新,主要为新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
建筑质量中:建筑结构一般,维护部件有破损,外观略旧,多为年代相对较早的住宅、沿街商业建筑。
建筑质量差:建筑结构及外观均较差,以村一层住宅及陈旧厂房为主。
表6. 历史城区现状建筑质量分类一览表
| 类别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建筑质量好 | 90.31 |
| 建筑质量中 | 25.7 |
| 建筑质量差 | 36.51 |
| 合计 | 152.52 |
(3)建筑高度
1-2层建筑:此类建筑较多,主要为旧村住宅。
3-4层建筑:此类建筑主要为商业建筑、教育建筑。
5-6层建筑:主要为单位宿舍以及近年新建小区住宅。
7层以上建筑:护城河内为办公类建筑、宾馆建筑,护城河外为新建中高层住宅。护城河内最高建筑为东门大街与环城东路交叉口西北的宾馆建筑,为10层。
表7. 历史城区现状建筑层数分类一览表
| 建筑层数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1-2层 | 37.52 |
| 3-4层 | 41.53 |
| 5-6层 | 67.74 |
| 7层及以上 | 5.73 |
| 合计 | 152.52 |
(4)建筑风貌
文物保护单位建筑:孙子书院、英国教会医院
传统风貌建筑: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本次规划将武定府建筑群作为传统风貌建筑。
与传统风貌建筑协调的现代建筑:新中式建筑风格建筑、现代仿古建筑。
与传统风貌建筑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区内其他建筑。
按照《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建规[2004])中规定近现代建筑是指19世纪中至20世纪50年代),因此历史城区内无历史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
表8. 历史城区现状建筑风貌分类一览表
| 类别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文物保护单位建筑 | 0.27 |
| 传统风貌建筑 | 0.6 |
| 与传统风貌协调的现代建筑 | 70.71 |
| 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 | 80.94 |
| 合计 | 152.52 |
4、总体评价
历史城区用地功能混杂,总体风貌较差,环境一般;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及历史环境要素较为缺乏;传统街巷空间、众多海子正在逐渐消失;局部建筑高度控制逐渐失控;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愈演愈烈。
(三)历史城区保护规划
1、保护框架
惠民历史城区保护框架可概括为:一环双轴,一街三区,五海四点。
一环:由环护城河与滨河绿化组成的景观环。
双轴:由西门大街、东门大街、鼓楼街、南门大街形成的两个传统功能与风貌景观轴。
一街:鼓楼历史文化街区。
三区:三处历史建筑集中恢复区,即武定府与文庙集中恢复区、城隍庙恢复区以及朔庙与相国第集中恢复区。
五海:其余5处海子与绿化组成的海子公园,即于家海子公园、计生局院内海子公园、中海子公园、糖坊海子公园、西北营海子公园。
四点:4处文物保护单位,即惠民故城左城墙、惠民故城右城墙、孙子书院、教会医院。
2、保护区划
历史城区划分为鼓楼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鼓楼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护城河核心保护范围、护城河Ⅰ类建设控制地带、护城河Ⅱ类建设控制地带,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
(1)鼓楼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鲁政字[2014]205号)》,划定鼓楼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北至武圣路,西至护城河岸,东至护城河岸,南至黑猫洞海子、尹家海子、陈家海子、靶场海子南岸沿线,具体范围详见图,面积63.06公顷。
保护要求:确保此范围内的惠民故城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景观大树得到有效的保护;该范围内海子禁止填埋,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保障水质要求;禁止与保护无关的商业开发建设活动,如需涉及文物保护以及景观要求的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并在城镇建设管理部门和文管部门严格监督下进行。
(2)鼓楼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鲁政字[2014]205号)》,划定鼓楼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以核心保护范围南边界为北,南至府前街、武德道街、半边店子、鼓楼街、察院街相连区域,具体范围详见图,面积45.19公顷。
控制要求:该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采用传统风貌建筑形式,其建筑造型宜采用坡屋顶,建筑细部应体现传统特色,建筑色彩以浅灰、灰蓝为主;居住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层,其它公共建筑高度不得超过9米;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可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塑造:重点加强半边店子、武德道街的地方传统文化的塑造。构建府前街、北门大街、半边店子、鼓楼街、察院街传统街巷,街巷两侧建筑风格造型以坡屋顶为主,宜采用传统材料,街道设施统一设计,形成连续的传统风貌街巷。结合历史文化展示,在府前街与北门大街交汇处西北设置低层的传统风貌商业娱乐服务设施建筑。
(3)护城河核心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护城河核心保护范围即环城四方型水道,护城河宽30-50米,面积29.97公顷。
保护要求: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严格保护,禁止擅自填埋、占用护城河,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污染水体。
(4)护城河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控制范围:护城河两侧50米范围,面积53.2公顷(不含历史文化街区范围)。
控制要求:该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
本范围内属于公园绿地和道路用地,禁止与保护无关的商业开发建设活动,如需涉及护城河保护以及景观要求的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并在城镇建设管理部门和文管部门严格监督下进行。
(5)护城河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控制范围:护城河内侧100米范围内扣除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后的范围,面积19.64公顷(不含历史文化街区范围)。
控制要求:Ⅱ类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采用传统风貌建筑形式,其建筑造型宜采用坡屋顶,建筑细部应体现传统特色,建筑色彩以浅灰、灰蓝为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可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6)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惠民故城左城墙遗址保护范围面积10.30公顷,右城墙遗址保护范围面积15.62公顷。惠民英国教会医院保护范围面积1.11公顷。孙子书院保护范围按照按照《滨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2005)第十条划定,面积1.68公顷。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惠民故城左城墙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5.82公顷,惠民故城右城墙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面积38.68公顷。惠民英国教会医院建设控制地带面积3.13公顷。孙子书院建设控制地带3.72公顷。
惠民故城、惠民英国教会医院与孙子书院文物保护单位具体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坐标以及保护要求、措施详见第四章三小节内容。
(7)环境协调区
环境协调区面积164.23公顷,该范围内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其建设仍以不高于六层的多层建筑为主,不宜发展高层建筑。环境协调区内的于家海子、计生局院内海子、中海子、糖坊海子、西北营海子共10.8公顷,禁止擅自填埋、缩小水体面积,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污染水体。
3、空间格局保护
(1)水环方城整体空间格局保护
水环方城是惠民古城最鲜明的形态特征,任何开发建设都不能破坏此形态。古城内的开发建设应与方型相适应,古城外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应与方型相协调,确保空间形态的完整性与延续性。
(2)强化“十字街”空间引领格局
重点对鼓楼街、南门大街、西门大街、东门大街组成的“十字街”两侧进行改造,强化商业服务功能与沿街传统风貌的连续性。在原鼓楼、四城门位置设置标识物、或设置小绿化广场空间给予提示。“十字街”两侧建筑改造可按照保留古韵风味但运用现代手法的新中式建筑风格。“十字街”交汇处是历史城区的制高点,四个角落建筑应加大退后距离,设置开敞空间,采用新中式建筑风格打造标志性的景观节点。
(3)延续古城功能格局
古城原有功能空间可分为东北部的行政公署文教区、东南部民俗信仰祭拜区和西部的生活功能区。保护规划应延续此功能分布格局,鼓楼街以东、东门大街以北区域以历史文化展示功能为主,东门大街以南、南门大街以东区以商业服务功能为主,南门大街、鼓楼街以西为生活区。
(4)恢复重要历史建筑群
鉴于历史城区的格局风貌完整,但历史建筑的稀少,根据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性与可行性,按照历史原貌复建文庙、相国第、朔庙、关帝庙等重要的历史建筑群,形成重要的景观点;这有利于历史文化传承、旅游开发与景观塑造,对历史城区的整体性格局保护起着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4、街巷格局保护与道路规划
(1)街巷格局保护与发展策略
规划在保证城市干道通畅的基础上,尽可能保护历史城区的路网格局,其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形式,应满足历史城区的历史风貌要求。
尽量保持原有街巷尺度、比例和步行方式。
历史城区内积极发展环保交通,同时通过外围增加停车场,有效地控制进入历史街区内的小汽车数量。
在发展交通的同时,应注重环境质量的改善,重视沿路绿化的建设,使道路林荫化。
(2)街巷格局保护
整体保护方格网街巷格局,包括街巷布局形式与走向;对于承担内外联系的城市主次干路尽量保持通畅;对于内部支路、巷道在满足使用要求前提下,不必强调线路顺直;强化慢行交通系统,构建宜居宜游交通环境。
(3)传统特色街巷保护
将仁义胡同、半边店子、武德道街、红姑娘巷等结合历史文化建设成传统特色街巷。
(4)道路交通规划
城市主干路:历史城区内维持现有“三横一纵”的主干路系统,不宜增设城市主干路进入历史城区内破坏现有街巷格局,道路红线宽度不宜超过40米。
城市次干路:在原有环城东路、糖坊街的基础上适当拓宽北门大街、察院街、城隍庙街、半边店子、文台街、文庙前街、故园路、环城西路的宽度作为城市次干路,满足同行要求,新拓宽次干路红线宽度不宜超过18米。
原府前街更名为文台街,武定府南侧道路命名为府前街,原文庙街更名为文庙前街,原开源路更名为半边店子。
规划府前街向西打通至西北营大街,向东打通至护城河东路。故园路向东打通至环城东路。
城市支路:适当拓宽武家营、铁匠市、三皇庙街、老廒街、大王营街的宽度作为城市支路路,满足同行要求,新拓宽支路红线宽度9-12米。护城河公园内部道路宽5米,为人行道,可作为城市应急车道与消防车道使用。
规划胡家街打通至故园南路,关帝庙街向西打通连接三义庙街形成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2米。
巷道:武德道街、马家园子、仁义胡同、西南营街、马市街、红姑娘巷、药王庙街、吉照巷、苏家街、马市南街、龙王庙街、考棚街、车辋街、大寺街、乐安街为巷道,宽度4-9米。
表9. 规划道路一览表
| 序号 | 道路名称 | 红线宽度(m) | 走向 | 规划断面(m) | 道路等级 | 绿线宽度(m) |
| 1 | 武圣路 | 30 | 东西 | 4+18+8(1.5绿+2.5自+1绿+3人) | 主干路 | 15 |
| 2 | 西门大街、东门大街 | 40 | 东西 | 7+3.5+2+16+2+3.5+7 | 主干路 | 10 |
| 3 | 环城南路 | 30 | 东西 | 4+18+8(1.5绿+2.5自+1绿+3人) | 主干路 | 10 |
| 4 | 鼓楼大街、南门大街 | 30 | 南北 | 6+18+6 | 主干路 | 10 |
| 5 | 环城西路 | 18 | 南北 | 3+7+8(1.5绿+2.5自+1绿+3人) | 次干路 | 5 |
| 6 | 察院街、城隍庙街 | 18 | 南北 | 3+12+3 | 次干路 | 5 |
| 7 | 环城东路北段 | 18 | 南北 | (1.5绿+2.5自+1绿+3人)8+7+3 | 次干路 | 5 |
| 8 | 环城东路南段 | 28 | 南北 | (1.5绿+2.5自+1绿+3人)8+16+4 | 次干路 | 5 |
| 9 | 府前街 | 18 | 东西 | 3+12+3 | 次干路 | 5 |
| 10 | 察院东街 | 18 | 东西 | 3+12+3 | 次干路 | 5 |
| 11 | 半边店子 | 18 | 东西 | 3+12+3 | 次干路 | 5 |
| 12 | 文台街 | 18 | 东西 | 3+12+3 | 次干路 | 5 |
| 13 | 故园路 | 18 | 东西 | 3+12+3 | 次干路 | 5 |
| 14 | 故园南路、糖坊街 | 24 | 东西 | 4+16+4 | 次干路 | 5 |
| 15 | 文庙前街 | 18 | 南北 | 3+12+3 | 次干路 | 5 |
| 16 | 支路一 | 12 | -- | 2+8+2 | 支路 |
|
| 17 | 支路二 | 5—9 | -- | 5—9 | 支路 |
|
| 18 | 巷道 | 4—9 | -- | 4—9 | 巷道 |
|
慢行交通:规划环城西路、环城东路、武圣路、环城南路一侧设置专用自行车道、人行步道,其它主次干路两侧设置自行车与人行混合慢行道,支路与街巷设立人行优先标识保障慢行交通。
大寺街、乐安街打造成为步行街,形成高品质的购物空间和社交场所。
交通设施:在控制车辆进入停放总量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公共停车场,以及建设地下停车场解决现状停车难问题。
公共停车场:规划设置较大规模的公共停车场5处。分别位于三皇庙街与府前路交汇处东北,面积0.2公顷;察院街与文台街交汇处西北,面积0.15公顷;南门大街与故园南路交汇处东北,面积0.11公顷;龙王庙街与糖坊街交汇处,面积0.15公顷;胡家街与故园路交汇处西北,面积0.23公顷。
配建停车场:依据各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以及在城市中的分布情况,按照建筑物配建停车设置的有关规定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应在详细规划阶段确定,城市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并且禁止将配建停车场改作他用。
5、水系保护与绿地系统建设
(1)水体保护
划定护城河蓝线30-50米宽,划定黑猫洞海子、尹家海子、陈家海子、靶场海子、于家海子、计生局院内海子、中海子、糖坊海子、西北营海子、故园海子水面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进行保护;清理清理水体污染物,禁设排污口,使水体环境质量达到V类标准以上。
(2)水系梳理
疏通故园海子、中海子、糖坊海子与西护城河相连。疏通于家海子、大王营海子、靶场海子、陈家海子与护城河相连。疏通护城河与北门水体相连,疏通东护城河与小新村海子相连。各个疏通水道宽度不低于10米,同时两侧建设不低于10米的绿化带。
(3)绿地系统建设
基于历史城区内水体较多的特点,加强滨水绿化景观的营造有利于古城历史文化的保护,围绕海子建设公园绿地,改善环境,进一步美化古城。
规划城墙遗址公园,面积85.28公顷;护城河滨河公园,面积38.42公顷;西北营海子湿地公园,面积6.10公顷;计生局院内海子湿地公园,面积2.60公顷;于家海子社区公园,面积3.63公顷;糖坊海子社区公园,面积8.20公顷;故园海子社区公园,面积2.81公顷;中海子社区公园,面积4.28公顷;武家营街头绿地,面积0.1公顷;民政局街头绿地,面积0.95公顷;东大门街头绿地,面积0.9公顷。
加强道路绿化建设。武圣路北侧设置15米绿化带,西门大街、东门大街、鼓楼大街、南门大街、环城南路设置10米绿化带,其它次干路设置5米绿化带。
6、景观风貌规划控制
规划景观风貌形成“双环双轴、三区多点”的结构。
双环:环护城河绿化景观环,由护城河公园、城墙遗址公园组成的绿化景观环,体现的是自然环境、生态绿化与历史遗迹。传统风貌景观环,由府前街、察院街、城隍庙街、糖坊街、马市街、武德道街、北门大街组成的景观环,通过传统街巷、特色街巷的塑造体现古城传统风貌景观。
双轴:“十字街”传统风貌景观轴,由鼓楼街、南门大街,东门大街、西门大街组成的“十”字景观风貌轴,该十字轴体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景观风貌,是古城公共活动的集中体现地带。
三区:历史风貌集中体现区景观,主要为武定府以及拟定恢复历史建筑区。该区域建筑风格应参照历史史料,运用传统材料,采用传统工艺进行恢复重建。传统风貌区景观,传统风貌区公共建筑应以低层为主,居住则以多层中密度为主,建筑造型宜采用坡屋顶,建筑细部应体现传统特色,建筑色彩以浅灰、灰蓝为主;其中传统街巷景观控制:主要为沿主要道路及特色街巷两侧地块,形成连续的传统街巷。该区域建筑风格造型以坡屋顶为主,宜采用传统材料,街道设施统一设计。现状不符合的可按照保留古韵风味但运用现代手法的新中式建筑风格加以改造。协调区景观:鼓励以创新的建筑设计理念和手法展现古城景观特色,应与古城传统风貌相呼应,注重相邻单元的和谐关系,可采用新中式建筑风格。
多点:1个景观中心和12个重要景观节点。1个景观中心是指 “十字街”交汇处现代与传统相融合的重要景观中心。12个重要景观节点为北瓮城遗址、2处城墙遗址、武定府、相国第、西门遗址、东门遗址、南门遗址、魁星阁、孙子故园与城隍庙、糖坊海子、教会医院。
7、建筑高度控制
(1)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护城河保护区及两侧50米范围、各个海子公园绿地、城墙遗址公园,面积共151.32公顷。该区域禁止以房地产开发为内容的永久性建设,可适当建设各类景观建筑和休闲服务建筑。景观建筑建筑檐口高度不宜超过3.5米,屋脊总高不宜超过5.5米。
(2)维持原有建筑高度区
维持原有建筑高度区主要为孙子书院与惠民英国教会医院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用地面积共2.79公顷。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文物保护单位本体高度。
(3)控高一层区
控高一层区为孙子书院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面积3.72公顷。控高一层区建筑高度檐口高度不宜超过3.5米,屋脊总高不宜超过5.5米。
(4)控高二—三层区
控高二—三层区主要为武定府、文庙、城隍庙、相国第历史风貌恢复控制地带以及惠民英国教会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用地面积共23.48公顷。控制建筑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屋脊总高不超过10米。
(5)控高四层区
控高四层区主要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以及鼓楼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用地面积共128.65公顷。控高四层区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
(6)控高五—六层区
控高六层区主要为环境协调区,用地面积共91.37公顷。控高六层区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4米。
(7)凡现状不满足规划控高要求的地区,可逐步调整、改造。
8、用地调整与人口容量控制
(1)用地调整原则
根据保护与发展并行的原则,通过对土地使用的合理调整,更好地保护惠民古城的传统历史风貌,发展文化及旅游事业,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为创造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规划应遵照科学、合理、可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代化城市标准进行土地布局,完善各项设施配套,充分考虑现状条件,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规划目标是惠民古城内以居住用地和传统商业及公园绿地为主的功能布置,并适当安排文化娱乐、教育科研与行政办公用地。
(2)用地调整规划
按照旧村改造更新、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优化整合商业服务,增加文化用地,恢复传统商业街区,搬迁工业用地与部分行政办公用地的思路调整历史城区用地。规划形成以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公园绿地为主的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分为现代风貌居住用地与传统风貌居住用地两种模式。传统风貌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北门大街、马市街、糖坊街、故园南路、考棚街、大王营街、武定府北侧道路围合区域,其它区域居住用地以现代风貌为主。
行政办公用地保留县人民法院、供电局用地,其它行政办公用外迁。搬迁行政办公用地部分规划为文化设施,部分规划为居住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在保留武定府的基础上利用搬迁行政办公用地、旧村改造用地设置文庙、城隍庙、相国第等。
科研教育用地保留第一实验中学、晨光实验学校、县第一中学和体育中学用地。
商业服务用地主要集中于鼓楼街、南门大街、东门大街、西门大街两侧,在城隍庙街、东门大街、南门大街、故园路围合区域设置综合性的商业服务设施,打造商业街区。
公园绿地在保留城墙遗址公园、护城河公园的基础上利用原有海子打造社区公园与湿地公园。
表10. 历史城区用地规划一览表
|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分类 | 用地面积(h㎡) | 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 |
| 1 | R | 居住用地 | 73.821 | 23.96 | |
| 其中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73.821 | 23.96 |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46.772 | 15.18 | |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3.388 | 1.10 |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17.738 | 5.76 |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16.879 | 5.48 |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4.501 | 1.46 | ||
| A7 | 文物古迹用地 | 4.266 | 1.38 |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31.827 | 10.33 | |
| 其中 | B1 | 商业用地 | 27.002 | 8.76 | |
| B2 | 商务用地 | 1.095 | 0.36 | ||
| B3 | 娱乐康体用地 | 3.383 | 1.10 |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347 | 0.11 | ||
| 4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55.26 | 17.94 |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54.409 | 17.66 |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0.851 | 0.28 | ||
| 5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304 | 0.10 | |
| 6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00.117 | 32.49 |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84.736 | 27.50 | |
| G2 | 防护绿地 | 15.381 | 4.99 | ||
| 7 | H11 城市建设用地 | 308.101 | 100.00 | ||
| 8 | E | 非建设用地 | 68.005 |
| |
| 其中 | E1 | 水域 | 68.005 |
| |
| 9 | 合计 |
|
| 376.106 |
|
(3)人口容量
现状历史城区范围内人口主要包括东南街、文化街、南门街、西南街、西门街、东门街、鼓楼街、察院街、西北营。其总户数3891户,人口12451人,以及住校学生数7955人,共20406人。
另一方面,现状历史城区聚集了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商业商贸、教育、居住、旅游等众多功能,流动人口也较多,为历史城区的保护工作带来了许多难题。
规划将重要的行政办公职能外迁后,能有效的缓解历史城区的人口压力。根据用地规划,居住用地以多层为主,按照人均35平方米左右测算,历史城区居住人口2.0万。
9、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①需水量预测
本区规划用水指标为:居住生活用水150升/ 人*日;公共建筑用水10升/ 平方米*日(建筑面积);道路广场用水25立方米/公顷*日;绿化用地用水20立方米/公顷*日;未预见用水以上述总用水量的15%计。
根据规划用地构成表预测本区需水量为1.0万立方米/日。
②供水水源以及设施规划
供水水源:本区主要水源来自东面的惠民县第二自来水厂,通过输水管沿东门大街进入历史城区。
水质与水压:水质须满足《城市供水水质》(CJ/T206-2005)及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要求。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城市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应满足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0.28Mpa的要求。
消防用水:消防用水采用与生活用水管道混合供水方式。火灾发生时,最不利点应满足0.1Mpa充实水柱。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大于120米,在主要交叉路口设置消火栓,消火栓采用地上式消火栓。
③管网布局规划
管网布置,依托原有给水管网,进行新建和改造,完善管网系统。给水管网中干管平行布置在集中用水区,并在干管之间适当位置设置连通管,使供水干管形成环状管网布置形式,以提高供水可靠性。
规划由东门大街下的DN600给水管引入至西门大街西口,分别在西门大街、环城东路、糖坊街、环城南路等主次干道引入DN500-DN300的给水管,在本区内结合现有管网形成给水主干环网。在此基础上再形成下一级支管环网,支管管径一般为DN100-DN200。
给水管道一般布置在城市道路的西北两侧,埋设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距人行道路缘石1-2.5米,埋深一般为1.5-2.5米。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逐步改造形成雨污分流体制,污水集中收集后,统一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河流水体,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水体。
②污水量预测
污水排放量按其供水量百分比进行折算,居民生活污水量及公共设施污水量按其供水量的85%计,则总污水排放量为0.85万立方米/日。
③排放标准
凡排入污水管道的污水水质应符合国标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规定,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④污水设施与管网布置
污水管网呈枝状分布。规划在东门大街、西门大街、鼓楼街、北门大街、武圣路、环城南路、糖坊路布置污水主干管,管径为D600—D800。其它次干路与部分支路布置污水支管。污水干管过护城河时可采用倒虹吸或提升泵站。收集污水汇入历史城区以北的规划污水处理厂。
污水管一般布置在非机动车道和车行道下,位于道路的东南两侧,埋深控制在2.0-5.0米。
规划城北污水处理厂规模为7.1万立方米/日。
①雨水量的确定
雨水量计算采用惠民县暴雨强度公式:
暴雨流量公式: Q= q fF(L/S)
参数选用: 重现期 一般地区P=1年 重点地区P=2年
路面排水取5min
综合径流系数 φ=0.6,绿地采用0.15
雨水排放采用短距离、多出口、分散就近的排放原则。依据地形条件,按重力流规划雨水管道,充分利用现状雨水管渠和河渠,以最短距离布置雨水管道,将雨水通过管道就近排入水体。雨水管道管径一般为D400—D600。
①用电负荷预测
规划用电负荷采用规划用地负荷进行预测,根据用地平衡表,
居住用地负荷密度100KW/ha;公共设施用地负荷密度200KW/ha;道路广场用地负荷密度50KW/ha;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负荷密度200KW/ha。
取利用系数0.7,则规划用电负荷为4.7万KVA。
②电源规划
历史城区电源来自于110KV惠民站与35KV西关站,根据用电容量计算及用地划分,规划新建6个10kv开闭所(转供容量控制为10000-25000KVA/座),10 kv开闭所可与10kv变配电站合建,分别位于负荷中心,10 kv开闭所应设有二回以上电源。10 kv变配电站(变压器)设置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独立的变电房、附设于楼幢内或装配式变电箱等形式。公用变电站的单台变压器容量选用1000KVA及以下。
③线路规划
10 kv电力线路沿区内主要道路布置,原则上采用地埋排管方式。主干线路规划采用地埋电缆沟的敷设方式。电缆沟一般敷设在道路东南两侧的人行道上,距道路红线1.0-1.5米。
①话机预测
本区内电话预测采用人口普及率法进行,本规划区内普及率为60部/百人,则规划区内电话总量为1.2万部。移动电话普及率90%,电话数量1.8万部。有线电视入户率100%,约0.62万户。
②电信规划
扩建原十字街电信局,交换机容量增至15万门,可满足古城区和中心城区其它区域的电话量需求。
③管网规划
电信管网主要沿城市主干路铺设光纤主干线路,采用地埋铺设;另外在新建的道路西、北侧均应预留电信管道的管孔,通信管道的管孔数应满足各类通信业务(包括电话、数据通信、有线电视等信息服务行业)的要求。
④邮政局所规划
规划本区内设置1个邮政支局和3个邮政所,以满足日常通信需求。
(6)供热工程规划
①热负荷预测
采暖热指标:按照44w/㎡;集中供热普及率100%。
其它系数:居住容积率1.2,公建容积率2.0。
采暖热负荷:10800W
②热源规划
历史城区由城西热电厂供热,通过环城南路河东门大街引入历史城区。
③管网规划
规划新建供热管网以高温水管网为主,高温水供回水温度130/70℃,居民采暖通过设置换热站转换为80/60℃低温水暖供热,热力管道采用钢管,埋地铺设,特殊地段在不影响景观前提下可以架空,热力管网应做好保温及防腐处理,并考虑热补偿。
①气化率
规划本区内气化率为100%。
②供气原则与比例
鉴于在一定时期内城市燃气供应能力的增长制约因素很多,对用户必须有计划地统筹安排:优先满足民用及公建用户,民用优先供应成片居住区和办公建筑。规划居民、公建及用气比为70/30。
③用气量
居民用户耗热指标为2600兆焦/人·年,居民用气量标准为0.22立方米/人?日。则总用气量为:0.63万立方米/日。
④气源规划
燃气由永莘路和大济路交汇处的天燃气门站引出中压管网至东门大街为历史城区供气。
⑤管网规划
供气方式:规划以中压管网供气,中压一级供气系统通过设置小区调压站或楼栋调压箱调节;
管网布置:规划天然气管道近期采用枝状管网,走向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和大用户,远期待条件成熟时形成环状管网,提高供气可靠性;
管材:考虑到管道防腐,室外天然气管网推荐采用PE管;
铺设方式:天然气管网采用地下直埋方式铺设。
规划人均垃圾量1.20公斤/日,垃圾量为24吨/日。
垃圾收集全部采用分类收集,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并开展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具有压缩功能的密闭式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清运车,发展密闭式、压缩式清运车,从根本上解决垃圾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问题。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
垃圾收集点:历史城区垃圾采用袋装收集,在居住小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为50-70米,每天由专人定时清运。
垃圾转运站:规划在西门大街与西北营大街交汇处西北设置1座压缩式垃圾收集站。
粪便可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实现排放管道化,处理无害化。公共厕所达到布局合理、美观、卫生,数量上按3000人口设置一座公厕的标准。
公厕:在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区,公共厕所的配置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上公共厕所的间距不大于800米;居住区及小区内公共厕所的配置不少于3座/平方公里。公厕主要布置在沿街两侧交通方便处。共设置30座公共厕所。公厕应设有三级化粪池进行无害处理,在有污水处理地区,水冲式公厕粪便污水直接进入污水管道。
粪便处理:在未建有污水处理厂地区要设化粪池,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才可进入污水管,防止粪便直接排入水体,减水体的污染和由于粪便污染引起传染病的可能性。
10、防灾工程规划
(1)防洪规划
惠民历史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护城河最高水位为3.5米,海子水面的最高控制水位为3.0-3.2米;在护城河北门、东北角以及与各个海子连通处设置水闸与排涝泵站,保障历史城区安全。
加强气象和洪水预报,建立防汛、报汛网络和警报系统。加强河道水体管理工作,明确部门管理职责。
(2)消防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位于糖坊街与马市南街交汇处的消防站满足历史城区消防要求。消防水源来源于自来水管、护城河、海子。
市政消火栓沿道路两旁设置,靠近交叉路口,其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两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历史城区内街巷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其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通道上部应有4米以上净高。消防道路平行间距应控制在160米以内;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00米时,应在建筑物适中位置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通道。
(3)抗震规划
惠民县城基本烈度为7度,历史城区所有建筑物按7度设防,重要生命线工程按8度设防。
以主干路为主要疏散救援通道,次干路为次要疏散救援通道。各级疏散通道须设醒目标志。古城内主要疏散通道的两侧应保持较大的建筑后退距离,留有适当的疏散场地。
人均避震疏散场地面积为1.5平方米/人。利用城墙遗址公园、各个海子公园、街头绿地、街头广场、学校操场、空地和人防工程作为避震疏散场所。
(4)人防规划
规划历史城区留城人数按照居住人口的40%,人均1平方米测算;防空专业队工程按照战时留城人员数的6%,人均建筑面积3.9平方米测算。医疗救护工程按照留城人员的3.5‰测算,各类人防工程面积共6400平方米。
供水、供电、通讯、燃气等管线建设为确保抗灾防毁,应地上地下结合,可利用城市干道建地下综合管沟。
滨州中心医院、县机关医院担负战时医疗救护。
1.5 第四章 文物古迹与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1.5.1 一、文物古迹保护
(一)文物保护单位级别与类型
惠民县域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共54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
从类型划分来看,其中古遗址类36项,古墓葬类3项,古建筑类4项,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11项。目前没有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二)文物保护单位总体保护要求
1、建议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应尽快推进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对于未编制保护规划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由惠民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保护规划。
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
划定已经公布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和其组成部分的四至界限以内为保护范围。对未公布批注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按照《滨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2005)第十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从边界起10米内为保护范围;单体近代、现代遗址、纪念建筑、古建筑,从边界起20米内为保护范围;群体的近代、现代遗址、纪念建筑、古建筑,从边界起30米内为保护范围的要求划定,并予以公布。
3、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
划定已经公布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四至界限以内,保护范围以外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对未公布批注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应该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4、保护要求与措施
(1)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有条件的应做到“六有”,即有档案、界限、机构、人员、保护规划、监测体系。
(2)严格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保护文物古迹的真实性,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3)允许对文物古迹的科学合理使用,但不得损有损于文物古迹。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进行科学保护,使其永续利用。
(4)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保护范围内现有影响文物古迹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必须拆除。
(5)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允许有超过文物古迹高度的一般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拆除。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在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三)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1、魏氏庄园
保护级别:国家级
年代:清代
地址:惠民县魏集镇魏集村
文物价值:魏氏庄园巧妙地将军事防御设施与中国北方典型的民居建筑相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城堡式民居建筑群,在我国北方地区十分少见。
现状利用情况:现状保存较好,是该地重要的文化旅游景点。
保护内容:魏氏庄园历史建筑、构筑物、碑刻、古树名木及其它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北至城堡北侧大街(包括大街)、南至花园南侧大街、西至城堡西侧大街、东至池塘东岸。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角:37°17′44.8″ N,117°45′18.6″E,东南角:37°17′09.4″N,117°45''48.7″E,西南角:37°17′08.0″N,117°44′25.6″E,西北角:37°17′44.8″N,117°44′25.6″E。
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内不得损毁、改建、拆除文物建筑及其附属物,亦不得进行私人建设;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完整性,包括周边的水域、绿化等自然环境;拆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不协调建筑;建控地带内新建建筑的体量、形式及色彩应与魏氏庄园建筑风格相协调;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米,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
2、惠民故城
保护级别:省级
年代:宋至清
地址: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武圣大道路
文物价值:惠民古城墙在历史上曾起到重要的军事防护作用,它是惠民县古城历史变迁的见证。保留下的惠民古城墙和护城河,在全国亦属少见。
现状利用情况:在东城墙的东西两侧堆积淤土保护,防止风雨侵蚀;在东城墙西侧堆积土方后用青砖包砌对文物进行保护。现围绕古城墙建立了遗址公园,目前作为市民公园使用。
保护内容:城墙遗址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化堆积及附属外护城河。
保护范围:东北角残垣,东北角:37°29′50.21″N,117°30′39.1″E,东南角:37°29′30.93″N,117°30′39.74″E,西南角:37°29′30.93″N,117°30′35.72″E,西北角:37°29′50.21″N,117°30′25.13″E。
西北角残垣,东北角:37°29′47.3″N,117°29′49.58″E,东南角:37°29′26.2″N,117°29′39.5″E,西南角:37°29′27.2″N,117°29′35.17″E,西北角:37°29′47.3″N,117°29′35.82″E。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角残垣,东北角:37°29′51.57″N,117°30′41.47″E,东南角:37°29′29.9″N,117°30′36.74″E,西南角:37°29′27.7″N,117°30′32.43″E,西北角:37°29′51.57″N,117°30′22.16″E。
西北角残垣,东北角:37°29′48.3″N,117°29′53.4″E,东南角:37°29′26.2″N,117°29′44.26″E,西南角:37°29′26.2″N,117°29′34.53″E,西北角:37°29′46.3″N,117°29′35.17″E。
保护措施:设立专门保护机构,责任到人,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采取於土堆积、青砖包砌等有效保护措施;严格保护现有遗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进行有损文物本体的建设活动;建设必要的安全设施或警示标志,避免市民或游客活动对文物本体的破坏;保护文物及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包括护城河、绿化和景观公园等,保护风貌协调统一的整体环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本体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拆除建设控地带内的不协调建筑,严格控制建控地带内新建建筑的高度,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不得影响文物本体周边的视廊环境。
3、惠民英国教会医院
保护级别:省级
年代:1919年
地址: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环城南路108号
文物价值:英国教会医院原名“如己医院”,有“爱人如己”之意,是英国循道公会圣道堂在惠民县开设的一家大型教会医院。英国教会医院是目前滨州市最大的具有西洋风格的民国时期的建筑,对研究英国宗教势力在惠民的渗透、发展,以及建筑本身的价值都有一定的作用。
现状利用情况:现状保存完好,作为医院的一部分使用。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构筑物、碑刻、古树名木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东北角:37°28′38.0″N,117°30′02.9″E,东南角:37°28′35.7″N,117°30′03.1″E,西南角:37°28′35.3″N,117°29′58.1″E,西北角:37°28′37.1″N,117°29′54.7″E。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西侧外延24米、南侧外延45米、北侧外延30米,东侧外延70米。
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工程建设,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文物本体的活动;对文物建筑实施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现状使用带来的损坏;保护对象部分楼宇可以建设博物馆、纪念馆、基督教堂等,可逐步移交文物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保护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绿化种植、人工铺地、环境小品等应与文保单位风貌相协调;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风貌不协调建筑进行改造整治;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米。
4、大商遗址
保护级别:省级
年代:新石器时代至商
地址:惠民县何坊街道办事处何坊街村(原公布地址惠民县何坊乡何坊街)
文物价值:遗址内出土的陶片、骨器等对龙山至商周时期的文化均有体现。
现状利用情况:目前遗址保存较好。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化堆积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东北角:37°32′25.9″N,117°36′09.9″E,东南点角:37°32′16.2″N,117°36′09.9″E,西南角:37°32′16.2″N ,117°36′01.4″E,西北角:37°32′25.9″N ,117°36′01.4 E。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四边边缘线各向外延20米范围。
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保护范围内的用地不得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农业活动和其他建设活动不得影响保护对象的安全性;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保护传统风貌的要求,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形式和色彩。
5、大盖遗址
保护级别:省级
年代:商周
地址:惠民县麻店镇大郭(盖)村(原公布地址惠民县麻店乡大盖村)
文物价值:遗址内出土的陶片、骨器等对龙山至商周时期的文化均有体现。
现状利用情况:目前遗址保存较好。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化堆积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东北角:37°27′31.8″N, 117°38′10.7″E,东南角:37°27′27.0″N,117°38′10.7″E,西南角:37°27′27.0″N,117°38′02.2″E,西北角:37°27′31.8″N, 117°38''02.2″E。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四边边缘线各向外延20米范围。
保护措施:保护文物本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设立必要的保护标志,防止农事活动或其他人为破坏对遗址的影响;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工程建设或爆破、钻探、挖掘等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活动都不得影响文物本体的安全性;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保护传统风貌的要求,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形式和色彩。
6、郝家遗址
保护级别:省级
年代:商周
地址: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郝家村(原公布地址惠民县孙武镇郝家村)
文物价值:出土的大量器物残片对研究商周时期的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现状利用情况:遗址原为台形,后因农田建设已成为平坦农田。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化堆积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东北角:37°30′07.6" N,117°28′19.6" E ,东南角:37°29′53.0" N, 117°28′19.6" E,西南角:37°29′53.0" N,117°28′04.8" E,西北角:37°30′07.6" N,117°28′04.8" E。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四边边缘线各向外延30米范围。
保护措施:设立必要的保护标志,防止农事活动或其他人为破坏对遗址的影响;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保护范围内的用地不得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农业活动和其他建设活动不得影响保护对象的安全性;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保护传统风貌的要求,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形式和色彩。
7、路家遗址
保护级别:省级
年代:新石器时代、商周
地址:惠民县胡集镇路家村
文物价值:出土文物具有明显的龙山文化特征,该遗址的发现是“具有突破性的重要发现”填补了山东龙山文化时期古遗存分布上的空白。
现状利用情况:目前遗址保存较好。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化堆积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东北角:37°22′05.7″N, 117°45′35.2″E,东南角:37°21′56.0″N, 117°45′35.2″E,西南角:37°21′56.0″N, 117°45′24.7″E,西北角:37°22′05.7″N ,117°45′24.7″E。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四边边缘线各向外延20米范围。
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保护范围内的用地不得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建控地带内的农业活动和其他建设活动不得影响保护对象的安全性;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保护传统风貌的要求,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形式和色彩。
8、肖家遗址
保护级别:省级
年代:周至汉
地址:惠民县孙武街道肖家村
文物价值:该遗址面积较大、标本丰富且保存完整,是一处难得的见证周汉时期历史的珍贵遗址。
现状利用情况:目前遗址保存较好。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化堆积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东北角:37°31′31.9″N,117°29′55.27″E,东南角:37°31′18.9″N,117°29′55.27″E,西南角:37°31′18.9″N,117°29′38.33″E,西北角:37°31′31.9″N,117°29′38.33″E。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角:37°31′32.5″N,117°29′56.07″E,东南角:37°31′18.3″N,117°29′56.07″E,西南角:37°31′18.3″N,117°29′37.53″E,西北角:37°31′32.5″N,117°29′37.53″E。
保护措施:设立保护标志和界桩;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保护范围内的用地不得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建控地带内的农业活动和其他建设活动不得影响保护对象的安全性;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保护传统风貌的要求,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形式和色彩。
9、省屯泰山行宫
保护级别:省级
年代:明代
地址:惠民县孙武街道省屯村
文物价值:泰山行宫是一处明代道教庙宇建筑,是当地居民为供奉泰山奶奶(碧霞元君)而建。
现状利用情况:原有前、中、后三殿,现只存中殿,此建筑至今已维修过四次,现状保存较好。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历史建筑、构筑物、碑刻、古树名木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东北角:37°33′25.50″N,117°29′08.30″E,东南角:37°33′23.30″N,117°29′08.80″E,西南角:37°33′23.20″N,117°29′06.30″E,西北角:37°33′25.50″N,117°29′06.40″E。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角:37°33′30.35″N,117°29′14.66″E,东南角:37°33′18.45″N,117°29′12.16″E,西南角:37°33′18.35″N,117°28′59.04″E,西北角:37°33′30.35″N,117°29′00.04″E。
保护措施:保护文物本体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保护范围内合理布置开敞空间,注重绿化环境建设;建控地带内新建建筑的风貌应与保护对象相协调,建议双坡屋顶,围合式院落为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保护传统风貌的要求,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形式和色彩,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3米。
10、丁河圈丁氏民居
保护级别:省级
年代:清末
地址:惠民县魏集镇丁河圈村
文物价值:丁氏故居对研究鲁北地区清代建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现状利用情况:现状缺乏维修保护。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历史建筑、构筑物、碑刻、古树名木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一院、二院——东北角:37°15′30.4″N,117°45′07.36″E,东南角:37°15′29.28″N,117°45′07.36″E,西南角:37°15′29.28″N,117°45′05.5″E,西北角:37°15′30.4″N,117°45′05.5″E,三院——东北角:37°15′30.8″N,117°45′06.83″E,东南角:37°15′31.4″N,117°45′06.83″E,西南角:37°15′31.4″N,117°45′06.0″E,西北角:37°15′30.8″N,117°45′06.0″E。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角:37°15′34.04″N,117°45′11.07″E,东南角:37°15′26.04″N,117°45′11.60″E,西南角:37°15′26.04″N,117°45′01.26″E,西北角:37°15′34.04″N,117°45′01.76″E。
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内不得损毁、改建、拆除文物建筑及其附属物,亦不得进行私人建设;保护范围内合理布置开敞空间,注重绿化环境建设;对文物建筑实施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按照文物保护法进行修缮;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现状与文物本体不协调的建筑应逐步改造或拆除;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的风貌应与保护对象相协调,建议坡屋顶,围合式院落为主,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6米。
11、大商二遗址
保护级别:市级
年代:龙山至商
地址:惠民县何坊镇大商村东南150米处
文物价值:为研究惠民县古文化、各时期古遗址的分布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现状利用情况:目前遗址为农田。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化堆积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西北角:E117°36′29.4″,N37°32′39.7 ″,东北角:E117°36′21.0″,N37°32′39.7″,东南角:E117°36′21.0″,N37°32′33.3″,西南角:E117°36′29.4″,N37°32′33.3 ″。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边缘再向外延伸20米范围。
保护措施:设立保护标志和界桩;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保护范围内的用地不得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建控地带内的农业活动和其他建设活动不得影响保护对象的安全性。
12、牛保冢
保护级别:市级
年代:北宋
地址:惠民县石庙镇小霹雳庄村南500米处
文物价值:对北宋时期工部尚书牛保因建设惠民城墙劳累过度而猝的纪念。
现状利用情况:目前保护较好。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文化堆积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西北角:E117°23′07.4″,N37°28′7.3 ″;东北角:E117°23''11.6",N37°28′7.3″;西南角E117°23''07.4",N37°28''04.1";东南角E117°23''11.6",N37°28''04.1"。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边缘再向外延伸20米范围。
保护措施:设立保护标志和界桩;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保护范围内的用地不得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建控地带内的农业活动和其他建设活动不得影响保护对象的安全性。
13、孙子书院
保护级别:县级
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址:惠民县县城故园路21号
文物价值:作为多名领导人题词以及“孙子圣迹图”保存馆。
现状利用情况:目前保护较好。
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历史建筑、构筑物、碑刻、古树名木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
保护范围:以文保单位院墙向四周扩展30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东侧边缘再向外延伸90米、南侧边缘再向外延伸110米范围。
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工程建设,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文物本体的活动;对文物建筑实施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现状使用带来的损坏;保护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绿化种植、人工铺地、环境小品等应与文保单位风貌相协调;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风貌不协调建筑进行改造整治;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檐口高度不宜超过3.5米。
(四)拟恢复重要历史建筑群
1、文庙及其附属建筑
(1)恢复类别
文庙及其附属建筑属于文教类历史建筑。
(2)恢复价值
文庙是供奉孔子的地方,其规模宏丽,庙内原有多出碑文。文庙柩星门上有匾额一块,高五尺,宽二尺四寸,题有“文庙”二字,相传是曹操所题,另一说法是宋代学士蔡京所题。庙内有三株古槐。文台在文庙东南方。凤凰台在文庙后,与惠民的文台、武台并称,是惠民八景之一。
古代郡县皆立文庙,建学宫;恢复惠民文庙是惠民教育兴学的第一文化标志。
(3)复建位置
现状县人民政府位置,即鼓楼街与府前街交汇处东南。
(4)复建风格
文庙整体建筑群以及文台可按照明代规制进行复建,凤凰台可按照宋大中祥符年间规制复建。
2、北城门与谯楼
(1)恢复类别
北城门与谯楼属于武备类历史建筑。
(2)恢复价值
古代建城均有城门,现状整个古城没有城门,武圣路与北门大街交汇处的北城门遗址清晰可见,在此建设北城门能完善古城结构,与孙子兵法城遥相呼应,同时也是惠民八景之首。其恢复的意义较为重要,且较为容易实施。
(3)复建位置
复建选址于武圣路与北门大街交汇处北。
(4)复建风格
北城门与谯楼复建风格可按照北宋崇宁元年规制或明永乐年间规制进行复建。
3、城隍庙
(1)恢复类别
城隍庙属于宗教类历史建筑。
(2)恢复价值
惠民人民对城隍庙有着特别的感情,承载着当地人民对幸福平安生活的寄托,有很多的历史故事传说,复建城隍庙的意义重大;且城隍庙在现代生活中多和商业结合紧密,有利于古城商业功能的提升。
(3)复建位置
复建选址于故园南路与城隍庙街交汇处东南。
(4)复建风格
城隍庙复建风格可按照洪武二年的建筑规制进行复建。
4、三学寺
(1)恢复类别
三学寺属于宗教类历史建筑。
(2)恢复价值
三学寺中有元代著名书法家赵孟頫真迹,另也是佛教禅寺,历史文化底蕴深厚。
(3)复建位置
三学寺复建位置可选址于历史城区以北,孙子文化园内。
(4)复建风格
三学寺复建风格可按照宋朝大中祥符年间规制进行复建。
5、朔庙与相国第
(1)恢复类别
朔庙与相国第属于历史名人纪念祠堂建筑。
(2)恢复价值
东方朔有智圣之称,是惠民历史文化的象征;相国第是惠民历史名人李之芳的宅地。恢复此两处名人祠堂,对惠民历史有重要意义。
(3)复建位置
北门大街与西门大街交汇处东北位置复建相国第,北门大街与西门大街交汇处西南位置复建朔庙。
(4)复建风格
朔庙复建风格可按照宋崇宁年间规制进行复建,相国第复建风格可按照西汉祠堂规制进行复建。
1.5.2 二、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一)古树名木保护
1、古树名木分布
县域共有散生古树180株,古树群2个,有名木21株,分别为紫藤1株,皂角7株,国槐8株,石榴1株,龙爪槐1株,侧柏2株,酸枣1株。按树龄划分为: 300年以上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26株,100- 300年属国家二级保护的有154株。
历史城区共有古树名木22株,其中国槐15株,枣树2株,皂荚5株。按树龄划分为:300年以上国家一级保护的5株,国家二级保护17株。
表11. 历史城区古树名木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树龄 | 树高(米) | 胸径(厘米) | 冠幅(米) | 长势 | 保护级别 | 位置 |
| 1 | 国槐A001 | 1200余年 | 10 | 78 | 10 | 旺盛 | 国家一级 | 惠民县第一实验小学院内 |
| 2 | 国槐A002 | 1200余年 | 9 | 78 | 6 | 良好 | 国家一级 | 惠民县第一实验小学西墙外侧 |
| 3 | 国槐A003 | 200余年 | 9 | 70 | 11 | 良好 | 国家二级 | 孙武镇西门街李树助家 |
| 4 | 国槐A004 | 1000余年 | 5 | 53 | 5 | 良好 | 国家一级 | 惠民县孙子故园南广场内 |
| 5 | 国槐A005 | 100余年 | 5 | 52 | 7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关帝庙街 |
| 6 | 国槐A006 | 1200余年 | 7 | 35 | 8 | 旺盛 | 国家一级 | 惠民县府前街广播剧院内 |
| 7 | 国槐A007 | 200余年 | 5.5 | 50 | 5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城古楼街 |
| 8 | 国槐A008 | 100余年 | 5 | 40 | 5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察院街 |
| 9 | 国槐A014 | 100余年 | 10 | 69 | 11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滨州市中心医院—结防院内 |
| 10 | 国槐A015 | 100余年 | 3 | 85 | 2 | 一般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东护城河内 |
| 11 | 国槐A016 | 约200年 | 5 | 139 | 4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东护城河公园内 |
| 12 | 国槐A025 | 约300年 | 5 | 48 | 5 | 一般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马市街 |
| 13 | 国槐A036 | 约300年 | 15 | 74 | 10 | 旺盛 | 国家一级 | 惠民县孙武镇孙武村 |
| 14 | 国槐A037 | 120年 | 15 | 60 | 10 | 旺盛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孙武镇孙武村 |
| 15 | 国槐A038 | 200余年 | 10 | 69 | 12 | 旺盛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孙武镇孙武村 |
| 16 | 枣树A069 | 约100年 | 5 | 33 | 4.8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孙武镇东关街 |
| 17 | 枣树A076 | 约200年 | 5.5 | 38 | 6 | 旺盛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城区内 |
| 18 | 皂荚A017 | 180余年 | 4 | 104 | 4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东护城河西岸 |
| 19 | 皂荚A019 | 180余年 | 4 | 104 | 4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东护城河西岸 |
| 20 | 皂荚A020 | 180余年 | 4 | 104 | 4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东护城河西岸 |
| 21 | 皂荚A021 | 180余年 | 4 | 104 | 4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东护城河西岸 |
| 22 | 皂荚A022 | 180余年 | 4 | 104 | 4 | 良好 | 国家二级 | 惠民县东护城河西岸 |
2、古树名木保护
(1)加强县域范围内古树名木的普查,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对在册古树名木,统一挂牌。古树名木保护牌应当标明树木编号、树名、学名、科名、树龄、保护级别、特性、养护责任人等内容。
(2)禁止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向由园林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移植。
(3)在古树名木周围从事施工建设,可能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养护责任人应及时向园林部门报告。园林部分可以根据古树名木的保护需要,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应的避让和其它保护要求,建设部分应当根据保护要求实施保护。
(4)对偏小偏狭的古树名木树池进行拓宽重建,以保证树木根系良好的透气性,并建好围护圈。对枯空严重、有倾斜的树木进行填堵树洞、加固、支撑、围栏、疏枝等手段进行维护,确保古树名木的生长。
(5)有虫害显病态的树木,采取一系列对症下药的防治病虫害等办法,并根据各古树的生长情况而施肥、除草等复壮工作,恢复其生长。
(6)及时清理树身钉挂物、拉线等附着物,做到勤维护,科学合理管养。
(二)其他历史环境要素
进一步加强县域范围内其它历史环境要素发掘与保护,如围墙、铺地、石街、古井、古桥等的普查、认定、建档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修缮保护。
1.6 第五章 非物质文化保护
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名城保护规划中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尚未体现,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现代物质生活的改变与市场经济的冲击,处于濒危状态甚至消失;民间手工艺制品和珍贵实物难以得到妥善保护;民族民间艺术缺乏传人,缺少培训,缺少展示空间,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扬。本次规划将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相融合,对全县域的非物质文化进行全面的保护。
1.6.1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惠民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54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4项。
表12. 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类别 | 项目等级 | 文化空间 |
| 1 | 胡集书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国家级 | 胡集镇 |
| 2 | 惠民泥塑 | 传统艺术 | 国家级 | 皂户李镇张凯 |
| 3 | 清河镇木板年画 | 传统艺术 | 省级 | 清河镇王圣亮 |
| 4 | 东路梆子 | 传统艺术 | 省级 | 淄角镇 |
| 5 | 惠民武定府酱菜 | 传统技艺 | 省级 | 县城 |
| 6 | 惠民制鼓技艺 | 传统技艺 | 省级 | 魏集镇 |
| 7 | 白龙湾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清河镇 |
| 8 | 火把李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市级 | 皂户李镇火把李村 |
| 9 | 清河镇西路笛梆子 | 传统艺术 | 市级 | 清河镇薛乃莲 |
| 10 | 手扎灯笼 | 传统技艺 | 市级 | 何坊街道办张大官村 |
| 11 | 柳编编制技艺 | 传统技艺 | 市级 | 石庙镇柳编彭村 |
| 12 | 圈椅子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市级 | 集镇六甲杨村 |
| 13 | 陷棣州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辛店村先棣州村 |
| 14 | 东方朔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县城 |
| 15 | 秧歌 | 传统艺术 | 市级 | 全县 |
| 16 | 落子 | 传统艺术 | 市级 | 惠民县西部和南部 |
| 17 | 大吴高跷 | 传统艺术 | 市级 | 何坊街道办大吴村 |
| 18 | 踩寸子 | 传统艺术 | 市级 | 辛店镇河李村 |
| 19 | 一溜十八营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辛店镇一溜十八营 |
| 20 | 中华独有“傌”字村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市级 | 辛店镇傌家村 |
| 21 | 牛保冢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县级 | 石庙镇 |
| 22 | 文昌阁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县级 | 淄角镇 |
| 23 | 火奶奶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24 | 丈八佛庙会 | 传统礼仪、节庆和民俗 | 县级 | 辛店镇 |
| 25 | 山东琴书 | 传统艺术 | 县级 | 麻店镇 |
| 26 | 木板大鼓书 | 传统艺术 | 县级 | 孙武街道办 |
| 27 | 魏集驴肉 | 传统技艺 | 县级 | 魏集镇 |
| 28 | 孙武酒 | 传统技艺 | 县级 | 一品酒业公司 |
| 29 | 杼综 | 传统技艺 | 县级 | 魏集镇 |
| 30 | 东路梆子大板胡 | 传统技艺 | 县级 | 淄角镇 |
| 31 | 冰糖葫芦 | 传统技艺 | 县级 | 麻店镇 |
| 32 | 毡靴 | 传统技艺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33 | 马蹄烧饼 | 传统技艺 | 县级 | 孙武街道办 |
| 34 | 陈洪口神话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辛店镇 |
| 35 | 华严寺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36 | 青龙街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37 | 青龙镇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淄角镇 |
| 38 | 魏五子乐善好施故事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魏集镇 |
| 39 | 清凉寺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魏集镇 |
| 40 | 太平殿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石庙镇 |
| 41 | 龙爪槐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胡集镇 |
| 42 | 传奇魏肇庆巨资建“豪宅”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魏集镇 |
| 43 | 芯子 | 传统艺术 | 县级 | 魏集镇 |
| 44 | 爬刀山 | 传统艺术 | 县级 | 姜楼镇 |
| 45 | 舞钢叉 | 传统艺术 | 县级 | 姜楼镇 |
| 46 | 蟹舞 | 传统艺术 | 县级 | 何坊街道办 |
| 47 | 高跷 | 传统艺术 | 县级 | 何坊街道办、胡集镇 |
| 48 | 马叉 | 传统艺术 | 县级 | 胡集镇 |
| 49 | 千锤膏 | 传统技艺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50 | 朱砂八宝敛疼散 | 传统技艺 | 县级 | 李庄镇 |
| 51 | 疖痛膏 | 传统技艺 | 县级 | 姜楼镇 |
| 52 | 桑落墅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53 | “拾金不昧”扁来历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 54 | 苏堡村泰山奶奶传说 | 口头传说与表述 | 县级 | 大桑落墅 |
1.6.2 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
惠民县除开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外,还有一批优秀的传统文化,包括惠民八景、民俗节庆、民间艺术、故事传说、民间信仰、老地名、老商号等,应纳入保护体系,加强保护与传承。
表13. 县域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一览表
| 规划项目 | 名称 | 地点与内容 |
| 新惠民八景 | 圣殿松涛 | 结合文庙重建,种植多株松柏 |
| 凤台柳色 | 在武定府东侧结合绿化景观设置 | |
| 台星朗照 | 在孙子文化园内采用绿化景观设置 | |
| 魁阁晴晖 | 现状魁星阁 | |
| 跸岭朝云 | 县城北崔村前 | |
| 镜湖秋月 | 可结合孙武湖公园设置 | |
| 北泊秧歌 | 在孙子文化园内采用绿化景观设置 | |
| 秦堤樵唱 | 清河镇黄河北岸 | |
| 民俗节庆 | 泰庙大会 | 农历三月初八,泰山行宫附近 |
| 关帝庙大会 | 农历五月十三,古城内 | |
| 城隍庙大会 | 农历九月初七,古城内 | |
| 药王庙大会 | 农历四月二十八,古城内 | |
| 孙子文化旅游节 | 惠民县城 | |
| 民间艺术 | 劳动号子、毛竹板、吕剧 | |
| 故事传说 | 孙武传说、赵奢传说、李之芳传说、药王庙传说、邬家传说、萧圣庙传说、文昌阁传说、玉皇阁传说、徒骇河传说、土马河传说、沙河传说、钦风街传说、朔庙街传说、半边店街传说、武德道街传说、红姑娘巷传说、仁义胡同传说、金牛湾传说、王平还家传说、乾隆南巡、古城迁徙传说、丈八佛故事 | |
| 恢复老商号 | 吉祥、兴隆、信义、广发楼、百花村、黄家馆、仙泉居、元香斋、大同、福元居 | |
| 宗教信仰 | 佛教 | 三学寺 |
| 道教 | 关帝庙、城隍庙、泰山庙等 | |
| 天主教 | 姜楼公社天主教堂 | |
| 基督教 | 英国教会医院教堂 | |
| 伊斯兰教 | 回民集中居住地 | |
| 恢复老地名 | 三皇庙街、老廒街、文台街、文庙前街、胡家街、考棚街、三义庙街、半边店子、马家园子、药王庙街、大寺街、车辋街等 | |
1.6.3 三、非物质文化保护要求与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要求保护惠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2、继承和发扬惠民的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语展示利用。
3、建立惠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征集并妥善保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与记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通过博物馆等多种途径进行展示。
4、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制定代表性传人,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民族民间艺人带徒传艺,加强中青年艺术骨干的培养,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5、对于自身存在一定苦难或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政府应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经费资助,为其带徒授业,展示技能,产品开发等创造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6、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通过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教育活动,社会知识文化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7、公共文化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演出经营单位等,可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交流以及宣传、展示。
8、将非物质文化传承与物质空间保护进行充分结合,形成更有文化内涵的特色空间,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文化空间的展示与宣传。结合展示线路,以历史城区、魏氏庄园作为非物质文化传承的主要承载空间,通过传统手工艺展示、特色商品销售、传统艺术表演、小品雕塑等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
1.7 第六章 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
1.7.1 一、展示利用策略
1、营造主题形象
从营建“兵圣故里”的核心形象入手,以历史遗存和多元文化作为提升规划区品质的内涵元素。整合现有资源,推进资源整合,集约利用土地,赋予不同的主题,把历史文化体验做深做透,提升现有资源的层次和规模结构,形成文化体验与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民俗、旅游节事相结合的展示利用体系。
2、文旅融合策略
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发展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惠民应从文化旅游业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有限的历史文化资源、自然景观资源,将文化与旅游产业相融合;形成赏故城、品文化的旅游发展格局。
3、区域联动策略
惠民县内历史文化资源相对分散,需用鲜明的主题和清晰的品牌加以整合,集中物力、财力、人力重点打造二至三个文化旅游集聚区。另外方面,惠民历史文化展示需借助区域资源联动发展,融入滨州市乃至山东省的文化旅游发展战略中。
4、“物”“非”融合策略
将非物质文化传承与物质空间进行融合,形成有文化内涵的特色空间。将分散于县域的非物质文化适当集中于文化旅游集聚区内进行集中的展示。
1.7.2 二、展示项目策略
1、兵家文化展示
兵家文化展示主要根据孙武历史、故事传说等开发人文景观,将惠民作为全国乃至世界“兵家文化”推介中心,在更大的范围内保护和展示兵家文化。
建议定期在惠民举办孙子兵法研讨会、孙子文化交流会等;每年9月12日举办孙子文化旅游节,惠民传统艺术可作为演义节目加以展示,举办地点可设在古城北部的孙子文化园等地方。
2、孙姓宗亲寻根
自春秋末年,孙武的祖父孙书因“伐莒有功,食采乐安,赐姓孙氏”,山东惠民便成为了乐安孙氏的发祥地。至今全国孙姓为第十二大姓,全国各省市遍布,乐安孙氏约占孙姓人口的三分之一,孙武、孙膑、孙权、孙思邈、孙中山都是乐安孙氏的杰出代表。据此以乐安孙姓宗亲寻根文化旅游吸引世界各地的乐安孙姓族人,并以此开展相应文化经济促进活动。
建议惠民举行乐安孙姓宗亲寻根文化旅游节,举办地点可设在北部的孙子文化园、古城内的孙子故园、孙武村等地方。
3、棣州古城遗址寻访游
惠民由于地处黄泛区,再加上战争割据,古城池数次变迁,结合现有古城遗址,开展棣州古城遗址寻访游,具体线路为今阳信县雷家村一带的秦汉厌次城——今二郎堂村的北魏马岭城——今先棣州村的随唐棣州城——今古城李村的后梁棣州城——今日的北宋棣州城。
4、名人文化展示
对惠民历代著名历史人物踪迹进行考证挖掘保护,结合其他旅游景观统一开发利用,同时可以修建名人博物馆,展示惠民人杰在漫长的历史画卷中所留下的不朽业绩。古城内复建朔庙与相国第是对历史名人东方朔、李之芳的生平事迹、故事传说的展示。
5、民俗文化与手工艺展示
对传统饮食、传统戏曲、传统舞蹈、传统手工艺品、传统节庆全面挖掘的基础上,明确民俗文化发展方向,根据现代人群的需求提高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娱乐性与参与性,精心策划,利用民俗节庆传播城市文化,提高知名度。
建议将县域范围内典型民俗文化向历史城区、魏集镇集中;可利用民俗节庆日表演传统戏曲、传统舞蹈,展示传统手工艺,恢复老商号销售传统饮食、特色商品等。古城内展示地点可选择在传统商业街、广场公园等地;魏集镇展示地点可选择在魏氏庄园附近的商业街、广场公园等地。
6、宗教文化体验
县域内宗教文化资源较为丰富,可发展宗教文化体验。规划建议在古城外复建三学寺作为鲁北地区最大的佛教传播地,并将智光大师生平事迹纳入其中;惠民教会医院教堂由医院改为基督教场所;孙子故园以东复建城隍庙,作为道教文化展示场所。城区外其他宗教类文物保护单位应整治周边环境,恢复宗教文化传播活动。
7、古城历史文化展示
古城内除现有护城河、城墙遗址公园、海子、武定府以及拟恢复的四处历史建筑外,还应当从街巷文化展示、开敞空间与城市小品等方面进行展示,这些展示应符合兵圣故里主题。
(1)街巷历史文化展示
恢复街巷历史名称,对历史街巷进行标牌展示,对街巷名由来,古地名、著名历史建筑原址点、重要历史人物事件发生地等进行标识、解说。
重点对半边店子、武德道街、红姑娘巷、仁义胡同、大寺街等特色街巷通过故事解说、小品塑造、壁画装饰等形式,展示历史文化。同时,可以把特色街巷历史文化作为青少年教育基地。
(2)开敞空间与景观小品展示
开敞空间主要为古城内各类绿化公园以及街头小广场。开敞空间的绿化树种以当地树种为主,按照不同的主题塑造景观。
城市雕塑可在街头小广场、四个瓮城出入口处,公园出入口处等结合历史环境进行塑造。
环境景观小品包括店牌、公交站牌、路灯、垃圾箱等环境小品风格应统一,具有古韵,同时体现鲁北文化特色。
(3)古城旅游文化演出
以城市印象入手,精心制作打造惠民版的《宋城千古情》。
1.7.3 三、展示线路规划
1、县域历史文化展示线路
县域历史文化展示线:两区、三线、多点。
两区:一是惠民古城及周边旅游景区组成的名城历史文化展示区。二是魏集镇魏氏庄园及周边历史文化资源点组成的名镇历史文化展示区。
三线:一是由历史名城、胡集镇、魏集镇串联形成的南北向历史文化展示线;二是由森林公园、石庙镇、历史名城串联形成的北部东西向自然与历史文化展示线;三是由大年陈镇、清河镇、魏集镇串联形成的南部东西向自然与历史文化展示线。
多点:多个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集中分布点。
2、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展示线路
主要展示线:主要通过环护城河游览线路以及内部由北门大街、府前街、武德道街、西门大街、马市街、糖坊街、城隍庙街、察院街组成的环状传统风貌展示线路将教会医院、南城门遗址、魁星阁、孙子故园、城隍庙、商业服务区、相国第、朔庙、文庙、武定府、特色街巷、故城遗址、北城门遗址等主要景点串联起来。同时联合古城北部的孙子文化园组成名城的主要历史文化展示线。
水上展示线:利用护城河道、靶场海子、尹家海子、陈家海子、黑猫洞海子组成水上游览展示线,体现历史文化遗存与现代绿化相融的景观。
1.7.4 四、服务支撑体系规划
1、旅行社
注重旅行社特色的培育和素质的提升;重点培育骨干旅行社企业,适度发展国际旅行社。旅行社应走集团化、网络化之路,扩大企业规模。
2、交通设施
积极推进济东高速公路建设,使惠民充分融入滨州市、济南1小时通勤圈,构建快速旅游通道。
建设惠民到德龙烟阳信站快速通道,开通铁路旅游交通。
构建县域内快速交通网,缩短内部景点交通时间。
重视旅游停车场的建设。
在重要交通设施内设立历史文化展览,交通枢纽旅游导向咨询、对外交通干线沿线城市印象展示等方式宣传惠民历史文化。
3、接待设施
一方面以惠民城区、魏集镇为中心,在旅游景区周边适当增加中高档接待设施;另方面以历史城区为核心,建设民俗特色接待设施。
1.8 第七章 规划实施
1.8.1 一、近期规划
(一)近期规划年限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协调惠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居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关系,需要遵循“全面规划,分期实施,保护先行,旅游跟进”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惠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和居民生活及旅游设施建设。近期保护实施年限为2014—2020年。
搬迁历史城区内一品酒业、机械厂等工业,面积9.36公顷。实施旧村改造回迁工程,包括棣园居住小区、胡家街居住小区、西南街居住小区的建设,面积15.48公顷。
2、提升历史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重点提升基础教育设施服务水平与商业服务设施的服务水平。重建孙武镇中心小学,扩建晨光实验学校,面积共5.31公顷。新建具有传统风貌的鼎聖国际商业城,结合旧村改造、历史文化展示服务等新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共18.96公顷。
3、强化历史城区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拓宽历史城区内的察院街、环城东路北段、北门大街以及大王营街,实施府前街、故园路的贯通工程。
完善历史城区内给水、污水、热力、燃气等市政工程管网,改善居住生活条件。
4、塑造历史城区绿化景观空间
加强护城河与海子的保护,在此基础上建设西北营湿地公园、于家海子公园、中海子公园,面积14.01公顷。
结合道路工程实施鼓楼街、府前街、东门大街、西门大街、南门大街、糖坊路、故园南路等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5、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修缮
重点对魏氏庄园、省屯泰山行宫、丁河圈丁氏民居等文保单位的保护与修缮,在武圣路与北门大街交汇处北恢复重建北城门与谯楼。
6、加强历史文化特色塑造与非物质文化传承
加强历史城区内老地名、老路名的恢复与沿用。加强半边店子、武德道街、仁义胡同、红姑娘巷等传统街巷的特色塑造。积极开展古树名木的保护以及开展胡集书会活动、孙子兵法研讨会议等传承惠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表14. 近期实施项目一览表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位置 | 规模 | 建设方式 |
| 历史城区居住与旧村改造类 | 棣园居住小区 | 府前路以北 | 9.25公顷 | 商业开发 |
| 胡家街居住小区 | 环城东路与故园南路交汇处西北 | 2.83公顷 | 商业开发 | |
| 西南街居住小区 | 西门大街与西南营街交汇处东南 | 3.40公顷 | 商业开发 | |
| 历史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 | 孙武镇中心小学重建 | 文台街东首 | 0.28公顷 | 政府投资 |
| 晨光实验学校扩建 | 故园路与胡家街交汇处西 | 5.03公顷 | 政府投资 | |
| 历史区商业设施类 | 棣园商业服务 | 府前路与北门大街交汇处西北 | 1.81公顷 | 商业开发 |
| 鼎聖国际 | 东门大街与南门大街交汇处东南 | 14.79公顷 | 商业开发 | |
| 城墙遗址公园商业服务 | 大王营街两侧 | 1.23公顷 | 商业开发 | |
| 原滨州医院地块商业开发 | 南门大街与糖坊路交汇处西北 | 1.13公顷 | 商业开发 | |
| 历史城区内工业搬迁 | 一品酒业、机械厂等工业搬迁 | 北门大街与武家营交汇处两侧 | 9.36公顷 | 政府投资 |
| 历史城区道路类 | 察院街拓宽 | 东门大街以北段 | 长1154米、宽18米 | 政府投资 |
| 环城东路北段 | 东门大街以北段 | 长1153米、宽18米 | 政府投资 | |
| 故园路东延 | 城隍庙街以东段 | 长423米、宽18米 | 政府投资 | |
| 北门大街拓宽 | 府前路以北段 | 长573米、宽18米 | 政府投资 | |
| 府前街贯通 | 府前街东段与西段 | 长807米、宽18米 | 政府投资 | |
| 大王营街拓宽 | 东门大街北段 | 长387米、宽12米 | 政府投资 | |
| 历史城区市政设施类 | 给水工程 | 西门大街给水主干管 | 政府投资 | |
| 给水工程 | 城隍庙街、马市街、府前街、胡家街等给水次干管 | 政府投资 | ||
| 排水工程 | 马市街、府前街、胡家街、北门大街、关帝庙街等排水次干管 | 政府投资 | ||
| 热力工程 | 完成棣园居住小区、胡家街居住小区、西南街居住小区的热力管建设 | 政府投资 | ||
| 热力工程 | 建设城西热电厂供热主干管至环城南路 | 政府投资 | ||
| 燃气工程 | 建设西门大街燃气主干管 | 政府投资 | ||
| 燃气工程 | 成棣园居住小区、胡家街居住小区、西南街居住小区的燃气管建设 | 政府投资 | ||
| 历史城区绿化景观类 | 西北营湿地公园 | 西北营大街与西门大街交汇处西北 | 6.10公顷 | 政府投资 |
| 于家海子公园 | 大王营路与府前路交汇处西南 | 3.63公顷 | 政府投资 | |
| 中海子公园 | 县第一中学东侧 | 4.28公顷 | 政府投资 | |
| 全县文物保护类 | 魏氏庄园 | 树德堂、福寿堂、徒义堂 | 5.4公顷 | 政府投资 |
| 省屯泰山行宫 | 孙武街道省屯村 | -- | 政府投资 | |
| 丁河圈丁氏民居 | 魏集镇丁河圈村 | -- | 政府投资 | |
| 恢复北城门与谯楼 | 武圣路与北门大街交汇处北 | -- | 政府投资 | |
| 其他类 | 老地名、路名恢复 | 恢复文台街、府前街、文庙前街、半边店子、车辋街、三义庙街、白衣巷 | ||
| 传统特色街巷塑造 | 半边店子、武德道街、仁义胡同、红姑娘巷 | |||
| 古树名木 | 历史城区内的国槐A015、国槐A025 | |||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开展胡集书会活动、孙子兵法研讨会议等,将惠民泥塑、木板年画、柳编、地方特色食品融入到活动中 | |||
1.8.2 二、实施保护措施
行政政策主要是指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古城保护机构-“惠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历史城区的保护和建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所有建设必须经该机构同意后方可执行,制订历史城区保护和建设的完善制度和程序。该机构要积极协调历史城区保护开发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冲突,维护历史城区居民的正当权益,并与规划设计部门进行密切沟通,防止市场开发对古城可能产生的破坏性行为。
法律政策主要指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法律法规性质,对于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损坏古城和历史建筑的行为。在实施保护的程序上,要制定严格的专家组咨询制度,并制订成为法律条文。
该规划评审通过后,一经颁布实施,便应依据该规划的内容,在《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制订《惠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政府文件,在内容上和程序上对古城保护做出具体的法律条文的规定。
经济政策主要涉及到对历史保护资金的募集和应用,及对古城内涉及到房屋产权的经济行为的政策引导。其政策有以下几条:
(1)利用国家财政性拨款、地方财政性拨款、集体单位、社会赞助、区市级政府与行政调拨、居民筹款等资金,设立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内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修缮整治,改善历史文化名城内的生活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建设中符合保护规划规定的开发强度和开发项目及建设风貌要求的开发主体可以给予贷款利率和开发补偿的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商积极参加到古城保护当中。
(3)针对居住人口密集的地区以及重要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整治,设立专门的低利率贷款,给整治房屋的户主,用于房屋的整治与维修。尽量考虑保留老住户,对私房居民,鼓励自己维修,政府进行补贴。对无力自修的居民,则考虑收购或置换房产,使人口外迁。
总之,应进行多种模式的资金筹措,在经济政策上鼓励社会和个人的积极参与,使国家和全社会共同担负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责任,与此同时也成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受益者。
4、加强宣传
加强规划宣传和名城保护,使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参与名城的保护和发展,推动市民自觉遵守保护规划管理的意识,疏导和杜绝随意乱搭乱建的行为。
5、人才培养
由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项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因此该机构应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建议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咨询组,由专家和民众代表共同组成,它对 “惠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专家代表由城市规划、文物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民众代表则由古城当地热爱古城文化、熟知古城历史、懂得传统民居建造知识的民众组成,随时监督古建的修护、重建、整治等工作,以保证古城在修护整治过程中保持原真性,达到修旧如旧的目的。小组有权利指出古城保护开发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对此要予以调查和答复。同时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保证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名城的保护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