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颁布实施《商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商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30年)》已于2021年9月23日经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4日
商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颁布实施《商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商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30年)》已于2021年9月23日经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