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印发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