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12月15日在宜宾市南溪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副局长毛奎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宜宾市南溪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着力在财政收入、“三保”保障、防范风险、财政改革等工作上铆足干劲、下足功夫、攻坚克难,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690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作调整。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00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14.11%,增长(较上年决算数,下同)21.36%,其中:税收收入61,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5.83%;非税收入78,944万元,完成预算的128.09%,增长18.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4,33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6,60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6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37万元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851,623万元。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655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57,997万元。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3,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7%,下降18.08%。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51,623万元,减去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25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8,3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98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10万元后,结转下年支出62,727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790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作调整。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1%,增长25.23%,其中:税收收入60,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5.88%;非税收入78,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8.1%,增长18.1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4,33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6,60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6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37万元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850,723万元。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664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42,061万元。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9%,下降17.28%。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50,723万元,减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1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8,3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98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1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487万元后,结转下年支出61,4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000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作调整。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3.6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1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4,1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742万元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09,918万元。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7,597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10,318万元。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14,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7%,下降5.07%。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9,918万元,减去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4,25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5,7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60,000万元后,结转下年支出19,897万元。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作调整。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33.3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6万元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2,356万元。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0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50,359万元。2021年,扣除将其中48,003万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2,356万元,减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0万元后,结转下年支出356万元。
2.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518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3,406万元。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2.99%,增长27.07%。加上上年结转结余30,118万元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5,265万元。
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401万元,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8,882万元。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8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11.51%。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5,265万元,减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38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36,427万元。
2.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尚未办理,上述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均为预计数,待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办理完毕后,再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政府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
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1,057,7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672,56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385,171万元。与上年相比,新增政府债务限额99,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25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0,800万元。
(二)政府债务余额
2021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1,055,337万元,严格控制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1,057,737万元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672,56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382,771万元。
(三)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安排
1.一般债券8,250万元。安排宜宾经南溪至泸州快速通道(南溪段)建设项目5,126万元、应急救援综合服务中心项目1,841万元、消防车采购470万元、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程项目303万元、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万元、改扩建森林专业扑火队伍营房项目120万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90万元。
2.专项债券90,800万元。安排宜宾经南溪至泸州快速通道(南溪段)建设项目25,600万元、渝昆高铁资本金25,500万元、南溪医用卫生应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15,000万元、川南城际铁路资本金8,900万元、城乡饮用水供水保障工程项目4,400万元、罗龙棚户区改造项目3,600万元、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3,100万元、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项目2,400万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1,3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000万元。
三、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宜宾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决胜之年。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省市和区委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多措并举狠抓收支预算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收入管理,做大财政体量
2021年,财税部门各司其职,勇于担当,加强经济形势研判,铆定收入目标,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圆满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为南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1.加强收入管理。财税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收入预期,动态分析新冠疫情、经济运行、减税降费等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创新工作、增添措施,深度挖掘税收增长点。狠抓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积极培植财源,重点培育白酒、轻化工、医药卫生等园区优势产业,做大六尺巷、宜宾纸业、宜宾制药等骨干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南溪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000万元,增长21.36%。
2.积极对上争取。健全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调度,全区各级各部门对上争取势头较好,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26,703万元,为全区财政平稳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兜牢了基本民生底线。加大项目包装储备、积极对上争取化债试点政策,全年争取债券资金510,763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和政府短期偿债压力,有力支持了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
3.盘活存量资金。加强闲置资金清理监管,将财政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专项检查中发现部门(单位)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预算资金进行统一收回,增强财政统筹力度。全年累计盘活存量资金46,722万元,重点用于民生保障、薄弱环节、发展领域等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极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提升民生保障,坚持以人为本
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财政保障原则,突出公共财政民生导向,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共同期盼,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全年民生支出占比约70%左右。
1. 优先支持教育。2021年全区教育支出43,731万元,重点支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及宜宾国际高职园建设,加快教育品牌打造进程;全力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推动职成教育市场化发展;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校安工程等财政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全面均衡发展;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6所、幼儿园11所,新增学位5480个,着力化解大校额和适龄幼儿入园难的问题。
2.聚力乡村振兴。始终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紧盯目标,创新改革,充分发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力度。今年,乡村振兴投入约10.61亿元,重点用于补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酿酒专用粮基地、现代农业园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等项目建设,努力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筑牢社会保障。2021年全区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领域投入50,451万元,切实提高民生保障范围和疫情防控能力。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做好民生兜底工作;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低保、残疾、特困等弱势群体的关注,确保各项惠民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加快疫苗接种等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4.改善基础设施。2021年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入99,967万元,有效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投入15,621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农村土坯房及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投入73,641万元用于铁路、城乡道路建设,提升群众出行条件;投入4,427万元用于应急、救援、消防等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保障群众安全生活生产;投入6,278万元用于污水管网、垃圾分类以及生态修复等治理项目,着力改善南溪人居环境。
(三)强化预算约束,提高管理水平
始终坚持依法理财、阳光理财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不断提高我区财政管理水平。
1.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量力而行、风险可控”的原则,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再有支出原则,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全年争取债券资金510,763万元,进一步优化了存量债务期限结构,降低了债务综合成本,缓释了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全年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事件,守住了债务风险底线。
2.有序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创新探索“财政牵头、多方参与、协同管理”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联动,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按预算编制、会审、批复、公开“四同步”有序开展,事前对1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估;事中对68个单位开展“双监控”、18个单位轮换监控;事后对118项内容开展重点评价,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和目标纠偏,增强了部门(单位)绩效管理意识,整体成效较好。
3.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采购人的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与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健全内控制度、完善采购流程、明确采购方式等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审核采购申报资料,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全年下达政府采购计划167批次,执行采购预算7,51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约380万元。
4.扎实开展财政投资评审。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要求开展财政投资工作,严格遵循“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原则,不断规范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部评审机制,强化服务保障,严把项目预算关,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力度,努力提升财政评审工作水平,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评审工程项目372个,送审金额49.24亿元,审定金额为47.3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87亿元。
5.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公开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全区68个区级部门共132个预算单位主动在南溪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本部门(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范围实现全覆盖,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完整。
以上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四、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宜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之年,更是推动美丽新南溪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编制好2022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南溪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2022年经济增长预期,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51,200万元,增长8%(与2021年预算执行数比较,下同),其中:税收收入68,000万元,非税收入83,2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3,74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40,000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3,381万元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41,56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41,567万元,增长8.98%(与上年年初预算数比较,下同)。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50,376万元,增长8.1%,其中:税收收入67,214万元,非税收入83,16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3,74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40,000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3,38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140万元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28,60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28,603万元,增长8.7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200,000万元,增长11.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91,59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38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8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44万元。扣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6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0,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58,39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应安排支出158,397万元,增长15.12%。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2,240万元,增长12%。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应安排支出为2,240万元,增长12%。
2.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5,909万元,增长5.03%,加上上年结转结余36,427万元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52,33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支出8,89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年终滚存结余43,440万元。
2.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一致。
(五)区级部门预算
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支出为234,719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919万元),增长24.9%,其中:基本支出85,322万元,增长11.65%;项目支出149,397万元,增长33.98%。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提交本次人代会审查的区级部门预算(草案)数量为68个,共139个预算单位。
(六)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12,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6万元,项目支出3,214万元。
以上为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五、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实现综合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力量办大事,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更好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2022年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目标、培植财源,依法组织收入。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第三次代表大会确立的奋斗目标,通过五年努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亿元。二是积极培植财源。围绕工业经济、优势产业培植财源,做强优势产业,做大骨干企业,促进财政健康可持续增收。三是依法组织收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盯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强化征收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四是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加强政府性资产资源统筹管理,将资产资源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预算,加大预算统筹力度。
(二)优化结构、强化整合,聚财力办大事。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增强财政资金和政策的精准性。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财力重点打造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健全区级整合集聚使用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强整合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见成效。三是加大清理收回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预算资金,重新安排用于急需重点民生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兜牢底线、完善体系,解决民生难题。坚持公共财政属性,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切实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确保全区民生支出占比达70%以上,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坚持办好优质教育,促进教育全面均衡发展。二是坚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应对突发重大风险的响应机制。三是着力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区,持续推进“三农”改革,持续推进共同富裕。四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改善民生福祉。
(四)深化改革、提升效率,完善财政制度。一是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前半篇”改革成果从“量变”转化为“质变”。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决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全面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支付等系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透明度,构建财政资金安全防护网,稳步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资金支付效率。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五)严肃纪律、防范风险,守住政策底线。一是持续强化财经纪律要求,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部门财务管理风险排查整顿,持续推进民生资金专项检查,构建长效机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二是全面排查债务风险隐患,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禁违法违规新增债务上项目、铺摊子。三是抓实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努力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确保债务到期本息按时兑付,维护政府信誉。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精准理财、阳光理财,强化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勇当宜宾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副中心主力军和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附件目录:
1、2021年预算执行平衡表:
2、2022年预算公开表;
3、2022年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注 解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本级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企业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因短收、增支等导致收支缺口,确需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平衡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6.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除用于冲减赤字外,应该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