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宜宾市江安县2021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江安县2021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15日在江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安县财政局局长李厚云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江安县2021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21年,我县财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三保”支出、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保障到位,财政运行基本盘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收入基本平稳。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注1124296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119296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9296万元,增长3.45%,预计税收占比52.72%。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62892万元,增长8.5%;非税收入注2预计完成56404万元,增长-1.65%。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305629万元,剔除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等影响因素,与上年总收入持平。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强化资金统筹整合,继续盘活存量资金,调优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保”、疫情防控、民生及重大项目等支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注3预计完成287615万元,剔除上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28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全县财政经常性收入预计增长2.1%。教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增长符合法定增长要求。
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826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支出285987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入119296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552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54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7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1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6万元,调入资金45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注4资金3831万元,全年预计总收入337395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287615万元、上解支出127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06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5296万元,增长5.25%。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等,全年预计总收入333395万元。总收入减去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666万元、补助各镇支出29949万元、上解支出127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06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预备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预备费安排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调整部分工作人员原退休费加发政策性支出和应急支出。前述大类支出安排资金3000万元,占预备费总额的100%。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6万元安排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调整部分工作人员原退休费加发政策性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注5预计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0000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120000万元,调整预算预计支出总计21347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20000万元,增长17.05%。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54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83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1100万元,全年预计总收入213478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199676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8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计总收入213478万元,减去当年支出18105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8624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38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6预计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0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1500万元,调整预算支出1050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00万元,收入减去当年支出1050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注7收入1678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236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20862万元,调整预算支出1158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0862万元,当年支出1158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资金37365万元。
以上2021年全县及县本级预算预计执行情况,请予以审查。由于年度未结束且与省、市财政年度结算未办理,按规定对有关结算事项进行清理,会产生一些结算变化,待省财政厅批复2021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后,再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是坚持依法理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调控目标,培植税源,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保障序列,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持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认真办理、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率。
二是从严管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计支出1622万元,同比下降2%。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全年预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4389万元。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加大各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培育承接主体,推进各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政府采购项目153个,实现政府采购金额17543万元,节约率4.73%(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7个,采购金额7937万元,节约率6.33%)。评审政府投资项目333个,审定总金额197873万元,审减率14.03%。
三是保障民生民本。加大民生投入,继续实施基本民生专项库款保障机制。财力安排继续向民生和重点领域倾斜,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三项支出比上年增长2.67%。落实中、省、市财政关于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快速直达,使用高效。截至目前,直达资金安排52018万元,下达惠企利民资金35203万元。投入就业专项资金2839万元,支持企业发展,挖掘就业岗位潜力。预计执行27件民生实事注8资金25535万元,占预算下达的100%。
四是深化财税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六中全会关于预算制度建设的新要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紧盯一体化工作目标,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功能模块,确保预算执行平稳有效。有序推进非税收入划转税务征收工作,加强划转前后征收情况监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预计减税降费13000万元,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及时、规范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率100%。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注9,加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工作。2021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15个、政策性支出绩效评价项目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12个,评估资金40615.95万元(其中:债券项目2个,评估资金10470万元)。共对15个单位、16个项目下达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部分单位2022年预算保障水平进行约束性调整。
五是防范财政风险。加强对政府性债务注10和暂付款的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合理用好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政策,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及财政运行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021年本级安排资金26265万元偿还债券本金,占当年应偿债券本金的51.74%。转贷新增债券95600万元,支持教育、城乡社区、交通、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严控新增暂付款,积极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2021年清理消化暂付款16328万元,占暂付款余额的18.29%。按照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实行工资、基本民生、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机制,着力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
(六)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一是护航乡村振兴。继续实施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确保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905万元,安排项目100余个,满足脱贫成果巩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推动乡村城市化、现代化建设。
二是落实民生保障。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额保障中、省基本民生项目,27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投入农林水资金52807万元,全面支持农业农村建设,推动中心镇建设。投入10796万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8120万元,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注11;投入1476万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厕所革命资金建设;投入3459万元,支持水利建设;投入4719万元,推进林业草原发展;投入2776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投入3426万元,支持生猪养殖业发展等;保持美丽乡村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等方面投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44071万元,提高社会事业保障能力。投入2839万元,支持创业、就业工作;投入5616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等弱势群体待遇;投入6746万元,保障困难军转干部生活、支持退役军人自主择业;投入1555万元,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投入543万元,保障残疾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
投入卫生健康资金25987万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投入1000万元,提升县疾控中心检测水平;投入753万元,加强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投入1052万元,更新公立医院医疗设备;投入3868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足额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和疫情防控资金。
投入教育体育资金77975万元,保持对教育体育事业的保障力度。投入11083万元,保障义务教育正常运转;投入3003万元,支持幼儿园、职业教育的校舍和安防建设;投入1473万元,促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投入2161万元,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金补助力度;投入1507万元,保障安保和宿管人员待遇,加大对民办学校支持力度。
三是夯实债务管控。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2021年省财政厅核准我县政府债务限额5863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7422万元,专项债务338894万元。截至目前我县政府债务余额5088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112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97758万元。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3800万元、申请再融资债券246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偿还债券利息1539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753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7865万元。根据《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财预〔2020〕118号)测算,我县政府债务率风险等级为绿色。
四是推进基础建设。统筹财力投入105949万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切实抓好市政配套功能完善工作。投入67463万元,着力支持G353宜宾经南溪至泸州快速通道(江安段)、江安县第二过江通道公路桥梁工程建设;投入43588万元,支持农林水发展,着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水利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5310万元,大力改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金府苑安置房建设;投入24501万元,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城镇老旧小区、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的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项目归类口径交叉。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运行基本盘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同时,也要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税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不强,受持续减税降费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财税收入减收明显,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三保”支出、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加大,库款调度紧张,财政运行困难程度加剧。三是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偿债压力大,债务风险防控亟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项目管理深度不够,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抓住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宜宾三江新区建设、宜泸沿江发展、宜宾城市沿江一体和“一城多区”发展机遇,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4240万元,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552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40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405万元,调入资金450万元,收入总量305629万元。扣除上解支出126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3290万元,全县当年可供安排财力总额为289715万元。财力总额扣除省级专款214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870万元后,自有财力预算191440万元,比上年增长11.2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1000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928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7100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重点保障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乡村振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15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1050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重点用于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等补助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6466万元,支出预算11593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0540万元,增长8.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收入总量30192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扣除省专款、专项转移支付、专项上解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补助下级支出后,县本级自有财力安排168381万元,增长12.53%。
2.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全县分类预算草案一致。
(三)县级部门预算
县级部门预算注12综合预算支出155707万元,增长2.97%。其中:基本支出85789万元,项目支出69918万元。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将61个部门14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提交本次人代会审查,占部门总数的100%。
(四)“三保”支出预算
“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关系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2022年全县“三保”支出预算总额222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2.86%,其中:保工资104089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34.06%。保运转5647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1.85%,保基本民生112936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36.95%。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严格按规定优先安排“三保”支出。
2022年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县委的决策部署,对重大增支需求进行了合理保障。一是收入统筹兼顾。收入安排体现了“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做到收支平衡。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支出安排体现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的保障顺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全面绩效管理得以落实。三是保障重点支出。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稳步增长,“三保”支出、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得以全额保障。
以上财政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推进一体化建设,深化预算体制改革
预算管理一体化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六中全会关于预算制度建设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紧盯一体化工作目标,不断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功能模块,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来源清晰、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账实相符。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
严格落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保障序列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优先保障中央、省统一政策规定的相关支出,做好“三保”支出“三单列三专项”工作。继续实施工资资金、基本民生、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管理。严格按财政支出保障序列拨付国库资金,“三保”支出没有及时足额拨付的,原则上不得拨付除疫情防控、救灾、社保等支出之外的其他资金。严格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严格借款对象、内容、期限及审批程序管理。未经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一级预算单位未超过一年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借款不得动用国库存款,并严格履行向市财政局报备制度。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兜牢“三保”底线,保障“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确保中、省“三保”和县级兜底资金落到实处。二是严控一般性行政支出,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三是强化支出管理,加强对支出项目的编前审核。四是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专项结转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五是强化资产管理,各部门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规定,防止变相规避审批程序,从严审批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加强预算安排与项目审批相衔接,无审批不预算。加大对镇村公有资产的盘活力度,狠抓资源配置、统筹各方力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是强化公务卡管理,持续提高公务卡覆盖范围和使用效率。
(三)加大风险防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积极申请地方政府债券、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加大与金融机构对接,采取展期、借新还旧等合规方式,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牢债务风险底线。三是规范债券资金管理,加强债务资金监管。严格履行还款责任,加强债务管理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偿还销号制度。
(四)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有序引导并支持社会力量承接政府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参与服务供给,培育市场主体,调动承接主体积极性,有效解决各镇政府购买服务量少、面窄、承接主体缺失的难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提高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公开财政信息
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责任。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树立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格式,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做好其他财政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强化财政财务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二是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持续推动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等方面的工作。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新“1271”发展战略,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构筑宜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江安强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安贡献财政力量!
注 解
注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定形式和程序组织并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注2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类别,分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管理。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按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其他支出等。
注4上年结转项目:指在上一预算年度内项目未全部完工或支出计划未实施,不能在当年实现支出而需在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注5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从1996年起将经国家批准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和地方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单独编列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就称为基金预算,收入称为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基金预算支出。基金与公共财政收支项目相比,具有两个显著特征:(1)对应性。基金收入必须用于规定的支出项目,而规定的支出项目也主要以相应的基金收入为保证;(2)专项性。政府性基金通常是按具体项目或特定项目设立的,须保证专款专用。
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的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独编制,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及其他有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
注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按照国家规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期限或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或病残退出劳动领域,仍具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依法筹集和建立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和政府补助形成的专项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缴费个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政府按规定标准配套的政府资助收入以及利息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基础养老金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注827件民生实事:指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5.57万名幼儿保教费;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为38.49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支持20所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向2.5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持续为全市453.2万人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提高422.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全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全覆盖;代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促进城镇新增就业5.71万人;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对2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实现207个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4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实现6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对25674个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进行运行维护;新(改)建160公里农村公路;实施乡村客运线路提质升级工程;避险搬迁安置50户农户;支持43个行政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60个行政村、29361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67个;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服务
注9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注10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分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政府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注11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战略,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注12部门预算:是指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