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西安市碑林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西安市碑林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7日在西安市碑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的书面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区财政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克服“减收增支”压力,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375200万元调整为3286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57000万元调整为312600万元。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9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下降9.5%。其中:税收收入302353万元,下降11.6%,税收占比90.8%;非税收入30571万元,增长18.3%。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0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增长7.2%。
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14.2%;
2.公共安全支出27609万元(含国防),完成预算的98.6%,增长10.6%;
3.教育支出1009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7.5%;
4.科学技术支出212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下降46.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12.1%;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70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8.1%;
7.卫生健康支出2368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21.9%;
8.节能环保支出2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下降62.0%;
9.城乡社区支出27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0%,下降48.2%;
10.农林水支出15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490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47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11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70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4082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30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24万元;
18.债务付息支出1104万元;
19.其他支出2万元。
2020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863.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6.36%,下降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3.21万元,下降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9.93万元,增长0.8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由无预算调整为10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2760万元调整为66300万元。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0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支出618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2%。
政府性基金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27642万元;
3.其他支出16531万元;
4.债务付息支出249万元;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731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5000万元调整为无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5000万元调整为无支出。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5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款补助支出14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823万元,支出40995万元。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决算尚在编审之中,预算执行结果待决算编审结束并报市财政局批复后,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年来,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出的各项决议,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多措并举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减税降费全面落实,重点支出有效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区经济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的财政基础。
(一)突出管服结合,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增强、收入压力逐步加大的新形势,坚持依法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一是多措并举狠抓收入。认真抓好财源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政策落实,加强与征管部门沟通协调,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行业开展税源跟踪监控和政策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加强税收属地化管理工作。联合街道、税务、市场监管、特色街区和总部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长安路CBD等部门,建立建设项目和跨区企业台账,积极核查清理,全力抓好异地注册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税收属地化管理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免税费11.22亿元,其中:2019年出台政策在2020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5.27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5.95亿元。四是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好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作用,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提高采购首付比例,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全力支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年偿还拖欠款6164万元。五是加大财税政策帮扶力度。拨付各类企业奖补资金7102万元;为1047户企业办理延期申报,为259户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帮助小微企业办理“云税贷”2.45亿元;为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137万元,财政贴息168万元。
(二)突出重点投入,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以疫情防控为中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拨付疫情防控资金862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疫情防控后勤保障、隔离酒店、定点医院补助等,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安排基本公卫资金3534万元,支持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工作。支持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推进长乐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完成太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以群众利益为根本,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亿元,主要是安排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区级补助2.57亿元;拨付城镇居民低保资金3981万元,保障45728人次。拨付临时救助资金332万元,受益5712人次;拨付高龄老人保健补贴6510万元;拨付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扶贫等各类资金1559万元;拨付退役士兵安置费7717万元;拨付优抚对象补助4714万元;拨付扶贫资金613万元;拨付就业资金4830万元。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294万元,受益1081人次;拨付E类人才安居费104万元,受益332人次。全面落实民生提标政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700元/月.人提高至740元/月.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168元/月.人提高至175.5元/月.人。
以改革发展为主线,支持教科文事业协同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0.1亿元,增长37.5%。主要是支持基础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学校5所,增加学位1745个;支持教育事业创新发展,创新实施“四优”工程,深化“名校+”“名校长+”“名师+”工程;提高教师队伍工资待遇,拨付教师绩效增量、班主任津贴3.2亿元;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公办幼儿园达到“双50”标准,今年新增8所公办幼儿园,3所经费为财政全额保障,5所为财政补助。科技三项费支出1415万元,主要用于龙腾计划项目、“百城百园”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瞪羚类企业奖补。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3580万元,主要用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两馆”建设、“15分钟便民服务圈”等项目。
以迎“十四运”为契机,支持美丽碑林建设。扎实推进“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拨付7.25亿元,支持改造老旧小区417个,改造背街小巷 125条,完成李家分村、永华里、市三建 3 个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测绘东路、测绘西路道路打通工作,完成 6.25 公里电力线缆落地、21.2公里电力架空线归整,改造238处雨污管网混接点。拨付453万元,推进全区垃圾分类处理。拨付3366万元,用于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贴、“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和“绿色发展、生态碑林”等工作。
(三)突出风险防控,债务管理更加规范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长,按照《碑林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全面完成当年化解工作任务。安排政府债务偿债资金7629万元。其中:安排财政资金偿还本息3236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4393万元。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积极推进债券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成功发行我区首支专项债券12300万元,具体用于西安市碑林区城市地下停车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新增一般债券3554万元,具体用于西安市碑林区交大三村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加强政府债务限额和风险预警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截止202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7900.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797.53万元,专项债务13103万元。
(四)突出改革引领,资金运行更加高效
持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全力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等审计工作,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印发《西安市碑林区区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印发区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强化绩效责任约束,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高效推进。组织全区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实操培训会两次,部门预算实行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报。开展4个项目绩效目标重点评价,资金总额8832万元,开展绩效目标自评项目80个,资金总额67048万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703批次,节约资金8052万元,平均节约率9.1%。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19个,审减金额2800万元,审减率11.06%。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不容忽视。一是经济虽然保持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但因减税降费力度持续加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亟需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财政刚性支出、政策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依然艰巨,政府债务化解仍面临一定的压力;四是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解决。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年财政经济形势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十四届全运会举办之年,也是碑林奋力追赶超越、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关键一年,我区财政经济发展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从发展机遇看:随着“十四运”的到来,全市投资、消费有望持续增长,碑林区经济发展也在稳中有进的基础上迸发出更多活力。同时,西安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碑林区科技人才、科技成果密集,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方面基础深厚。从困难和挑战来看:我区经济主要以服务业为主,中小企业占比非常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经济整体恢复较为缓慢。同时,新兴产业还在培育,科教、文化、旅游等优势资源尚未完全转化为产业优势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展望2021年,虽然经济运行环境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但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不懈奋进,落细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运行,就一定能克服一切困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2021年区级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以赴支持落实“五项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十项重点工作为突破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我区追赶超越新篇章。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经济形势和预算安排指导思想,结合我区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适度从紧”的原则,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建议2021年财政预算主要指标作如下安排: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2900万元,增长6%。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为2789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支出278900万元。
主要项目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60万元,增长11.5%;
(2)公共安全支出26548万元(含国防),下降5.7%;
(3)教育支出63479万元,增长12.1%;
(4)科学技术支出2489万元,增长1.4%;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1万元,下降6.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54万元,增长1.7%;
(7)卫生健康支出18842万元,下降5.8%;
(8)节能环保支出905万元,下降45.7%;
(9)城乡社区支出30074万元,下降30.6%;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62万元,增长65.9%;
(11)农林水支出14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1万元;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3万元;
(14)住房保障支出27286万元;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98万元;
(16)预备费4800万元;
(17)其他支出1220万元。
2021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956.6万元,较上年下降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2万元,下降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4.8万元,下降4.4%;公务接待费49.8万元,下降0.4%。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区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暂不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结余加上上级预下专款,可安排财力为4077万元,遵循“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7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根据区属国有企业经营实际,暂不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预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款321万元,遵循“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2021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32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6020万元,支出安排41994万元。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坚持创新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完善以各级财政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投入和社会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重点做好“三改一通一落地”、“迎十四运”配套设施、“三馆一中心”等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支持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聚焦科教、文旅、商贸等优势资源,支持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进发展新兴产业,在现代服务业、文旅消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培育新的增长点。坚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各项纾困惠企政策,强化部门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抓好政策落实,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培植涵养财源。积极落实招商引资、扶持企业发展等政策,支持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坚持广聚财源,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加强经济运行态势、宏观政策调整和税收政策变化对收入的影响分析。全力做好收入组织的牵头工作,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落实好重点税源企业专人联系制度和分片包抓责任制,协调各征管部门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完善非税收入目录清单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费减负的动态监管,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没现象,依法依规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继续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向上申请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压减结转结余和暂付款规模,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三)坚持以民为本,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解决最突出、最紧迫的民生问题,集中力量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保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等需求,切实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支持健康养老事业,推动医养结合试点,支持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各项就业财税政策,重点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推进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积极落实公租房、廉租房补贴和人才安居等政策,提高居民基本住房保障水平。统筹保障城市低保人群、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底线民生工作。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加强预算管理,引导区级各部门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统一压减10%,“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只减不增。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快推进财政云系统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等资金监控机制。建立常态化监控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不突破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政策红线,持续降低债务风险等级。严格债务限额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探索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发展改革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难而上、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做出新的贡献!

